第14頁
伯格說他會持續跟蹤萊姆的情況。在此後的七八個月里他們通過電話交談過好幾次,但伯格一直拒絕馬上行動。今天是他們首次見面。
“你沒有別的辦法可以過去嗎?只憑自己的力量?
過去……
“像基恩?哈羅斯那種方法?沒有。而且我覺得那種做法也不大牢靠。”
哈羅斯是一個住在波士頓的年輕人,因為全身癱瘓而決定自殺。在找不到任何人幫助的情況下,他最終用自己惟一能夠採取的方式結果了性命。憑藉他僅存的一點活動能力,他在公寓裡放了把火。火燒起來之後,駕駛著輪椅衝進火海。他死於三度燒傷。
這件案子經常被支持安樂死的人提起,做為反安樂死法造成的悲劇案例。
伯格很熟悉這個案例。他充滿同情地搖搖頭。“不,任何人都不應該以這種方式死去。”他評估萊姆的身體狀況,看著那些電線和控制板。“你的這些機器都有什麼功能?”
萊姆向他一一解釋這些電子控制設備——用無名指操縱的“埃弗斯和詹寧斯”控制器,用嘴控制的吹吸式控制管,用下巴控制的搖杆,還有可以把他對著機器說的話轉成文字顯示在屏幕上的計算機讀寫機。
“但是這些東西都得需要由別人設定?”伯格問:“比如說,必須得有人去槍械店買來一把槍,把它裝好,打開扳機,然後連接到你的控制器上?”
“是的。”
這會讓協助自殺的人產生同謀犯罪的罪惡感,就像自己親手殺人一樣。
“你的裝備呢?”萊姆問:“它們管用嗎?”
“裝備?”
“你用什麼東西?對他們,恩,做那件事?”
“哦,它非常管用。我從沒有聽到一個病人抱怨過。”
萊姆眨眨眼睛。伯格笑了,萊姆也跟著笑了起來。如果你不能嘲笑死亡,那你還能嘲笑什麼?
“給你看看。”
“你隨身帶著?”希望頓時在萊姆心中綻放。多年來,這是他第一次感到溫暖的感覺。
第10節:我必須小心
醫生打開手提箱,取出一瓶白蘭地、一小瓶藥丸、一個塑膠袋和一根橡皮筋。萊姆在一旁看著,覺得他的動作相當講究。
“那是什麼藥?”
“速可眠。已經沒有人再開這種藥了。以前自殺要容易得多。用這小東西一了百了,沒有問題。現在,想用新出品的鎮靜劑自殺幾乎是不可能的。像酣樂欣、利眠寧、當眠多、先安諾……你可能會睡上好長一段時間,可最終還是會醒來。”
“那個袋子呢?”
“奧,這袋子。”伯格拿起塑膠袋。“這是忘川協會的象徵。當然,是非正式的,我們不可能有會徽標誌那類東西。如果藥丸和白蘭地還不能解決問題,我們會用到這個袋子。把它套在頭上,用橡皮筋扎住脖子。我們會在裡面放上一點冰塊,因為過不了幾分鐘裡面就會變得相當熱。”
萊姆無法把目光從這三件道具上移開。那個塑膠袋很厚,像油漆工鋪在桌面上的油布。他注意到那瓶白蘭地很便宜,那瓶藥也很普通。
“這房子不錯。”伯格四下打量著說道。“位於中央公園西側……你還有收入來源嗎?”
“不多。我偶爾會為警察局或聯邦調查局做些顧問工作。出事後……負責施工的建築公司賠償了三百萬美元。他們賭咒發誓說他們沒有責任,但顯然法律里有一條明文規定,只要原告耷拉著口水被推上法庭,癱瘓者控告建築公司的案子就自動勝訴,不管錯在哪一方。”
“這本書是你寫的,對吧?”
“寫書讓我掙了點錢,不太多。這本書是所謂的‘長銷書’,不是‘暢銷書’。”
伯格拿起一本《犯罪現場》,翻了幾頁。“著名犯罪現場,看起來都是講這些。”他笑著問:“總共多少個犯罪現場?四十?五十?”
“五十一個。”
在意外發生後,萊姆開始寫作此書。憑藉儘可能的回憶和想像,他在腦子裡一一重遊紐約許多舊犯罪現場。那些案件有的已經告破,有的至今還懸在那裡。在書中他寫到位於五點區的老釀酒廠,那座聲名狼藉的老房子,在1839年一個很平常的夜晚,有十三起互不相干的命案幾乎同時在那裡發生;還寫到查爾斯?奧布里奇?迪肯,此人在1863年7月13日殺害了自己的母親,當時正值南北戰爭如火如荼之際,迪肯宣稱兇手是一名被解放的奴隸,使白人對黑人的仇視更加激烈;
書中有發生在老麥迪遜廣場公園戲院頂樓的建築師斯丹佛?懷特的三角情殺案,也有著名的柯爾特法官失蹤案,還提到了50年代的炸彈狂人喬治?摩特斯基、盜取“印度之星”寶石的衝浪手墨菲等大名鼎鼎的人物。
“19世紀的建築材料、下水道、廚師學校,”伯格翻著這本書念出聲來:“同性戀浴室、中國城倉庫、俄羅斯東正教堂……你從哪裡學到這麼多關於這座城市的知識?”
萊姆聳聳肩。在他擔任資源調度組組長的那些年裡,他對紐約這座城市的研究,絲毫不輸於他在刑事鑑證上的知識。舉凡歷史、政治、地理、社會以及公共設施等方方面面,無不了如指掌。他說:“刑事鑑證人員在真空中不能存活。你對環境了解得越多,就越能更好地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