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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班克斯憤怒了。“還有一個小女孩?應該把街上所有計程車都攔下來,直到抓住那混蛋為止。”
萊姆感到非常疲倦,頭痛得要命。他想起有一次在一家炸藥工廠勘察犯罪現場時的情景。一些製造炸藥的硝化甘油流了出來,滲進一張扶手椅里,萊姆在檢查這條線索時,被硝酸熏得頭痛欲裂。
庫柏電腦的螢光屏閃動起來。“電子郵件。”他說著按鍵調出郵件,仔細閱讀。
“他們已經把緊急應變小組收集來的玻璃紙樣本全做過偏光測試了。他們認為,我們在珍珠街現場的骨頭裡找到的那一小塊碎片,是來自夏普瑞超市。那塊碎片與這家超市使用的最為接近。”
“很好,”萊姆說,歪頭指向牆上的一覽表:“劃掉其他連鎖店和超市,只留夏普瑞,看看還剩哪些地點?”
他看著湯瑪士用筆一個個劃掉圖表上的店名。最後剩下四個:
百老匯大道與八十二街路口
格林威治大道與銀行街路口
第八大道與二十四街路口
休斯頓路與拉法葉路路口
“剩下的地點分別在上西區、西村、切爾西區和下東區。”
“但他也有可能到任何地方的夏普瑞超市買這些東西。”
“哦,他當然可以,莎克絲。他可能在到白原市偷車時,順便買回這些東西,或者在去克里夫蘭探望他老媽的時候。不過你要知道一點,當嫌疑犯覺得他們的計劃天衣無縫的時候,就會懶得再去處處掩蓋痕跡。最笨的——或者說最懶的——甚至會把還在冒煙的手槍往他們家屋後的垃圾車裡一扔,就出去尋歡作樂了;稍微聰明一點的,會把槍裝在水泥料桶里,丟進地獄門;更精明的,會悄悄溜進煉鋼廠,把槍丟進五千度高溫的熔爐里。不錯,我們這位嫌疑犯是很精明,但他就像有史以來世界上所有的罪犯一樣,也一定有他的局限。我敢打賭,他認為我們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思去尋找他或他的藏身地,因為我們會全身心地投入到他刻意設計的線索上。顯然他錯了,這正是我們最終會找到他的原因。現在,讓我們抓緊時間看看,能不能離他的巢穴再接近一點。梅爾。你在上一個受害人的衣服上,有沒有什麼發現?”
然而,潮水幾乎把威廉?埃弗瑞特衣服上的所有東西都沖刷乾淨了。
“你說他們發生過打鬥,莎克絲?嫌疑犯和那位埃弗瑞特先生?”
“也算不上什麼打鬥,埃弗瑞特只是抓住他的襯衫而已。”
萊姆咂了一下舌頭。“我一定是太累了。剛才應該想到叫你刮刮他的指縫,雖然他泡在水裡,但總還能……”
“在這裡,”她說著,舉起兩個小塑膠袋。
“你刮過了?”
她點點頭。
“但為什麼會有兩個袋子?”
她先舉高其中一個,然後又舉起另一個。“左手,右手。”
梅爾?庫柏大笑起來。“林肯,我看即使是你也想不到要把左右手分開裝吧?真是一個好點子!”
萊姆咕噥說:“區分左右手,也許會有一點兒刑事鑑證價值吧。”
“哈哈,”庫柏仍笑個不停。“萊姆這麼說,表示他也覺得這個想法很漂亮,只是慚愧自己沒有早點想到。”
庫柏接過袋子檢查。“裡面有一些磚頭碎屑。”
“排水管附近沒有任何磚塊。”莎克絲說。
“碎屑很小,上面還沾有什麼東西,不過我看不出來。”
班克斯問:“有沒有可能是來自牲畜場的坑道?那裡不是有很多磚塊嗎?”
“全都拜我們這位安妮?奧克麗(Anne Oakley,19世紀末的美國女神槍手,隨馬戲團巡迴演出,生平事跡曾被拍成電影《飛燕金槍》。——譯者)所賜。”萊姆脫口而出,又帶點歉意地對莎克絲點點頭。“不過,別忘了,在她拔出左輪手槍一通狂射之前,嫌疑犯早就離開了。”然後他皺起眉頭,發現自己的身體繃得太緊了。“梅爾,我想用顯微鏡看看這些磚屑,你有辦法嗎?”
庫柏過來檢查了一下萊姆的電腦。“我想應該可以聯上。”他先用一根纜線插入複合式顯微鏡的影像輸出埠,另一端接上自己的電腦。然後,他打開那個大手提箱,翻找了半天,取出一根又粗又長的灰色纜線。“這是傳輸線。”他連接起兩台電腦,把一些軟體傳到萊姆的康柏電腦上。五分鐘後,萊姆就能在自己的屏幕上看到庫柏在目鏡中看到的東西了。
萊姆仔細審視著這些在屏幕上被放大到巨大的磚末,大聲笑了出來:“他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看到附著在磚末上的那些白色的斑點了嗎?”
“那是什麼東西?”塞利托問。
“看上去像膠水。”庫柏猜測。
“沒錯,來自清潔滾筒。真正小心的罪犯,會用這種東西把他們身上可能殘留的痕跡清除乾淨。但是它也有反效果,就是或多或少會有一些粘劑從滾筒上脫落,粘在衣服上。所以我們可以斷定,這些磚屑是來自於他藏身的巢穴。他身上一直沾有磚末,直到埃弗瑞特揪住他時,把它們嵌到自己的指甲縫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