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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會兒後,兩輛黑色馬車出現了……他的意思是,兩輛轎車。車身外沒有標誌,然而擺在左側後視鏡旁的警用探照燈,將他們的身份暴露無遺。

    當然,他已經知道他們正在逐漸縮小搜索範圍,找到他的房子只是時間問題。但讓他驚訝的是,他們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煩不安的,是他看見有兩個警察走下車,檢查一輛停在濱河街上的福特金牛座轎車。

    他們是怎麼發現他的運輸工具的?他知道偷車會冒很大風險,可是他認為赫茲公司要過幾天才能確認車輛失竊,而且就算他們報案,警方也絕不可能把他和車輛失竊案聯繫在一起。嘿,他們還真有兩下子。

    一個警察不懷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車子。

    集骨者目不轉睛地盯著前方,緩緩地把車子轉上休斯頓街,融入街上一大群計程車中。半小時後,他已經把這輛計程車和赫茲公司的福特金牛座轎車都丟棄了,步行回到“老巢”。

    小瑪格抬頭望望他。

    沒錯,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許可以留下她,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撫養長大。這個念頭在他腦子裡閃過一兩次,然後便慢慢消退了。  

    不行,這樣會帶來很多問題。何況,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幾分怪異,似乎比她的年齡要成熟不少。她會記得他幹了什麼。呃,也許起初一段時間她會認為這只是一場夢,但總有一天,真相會突然跳出來。事情總是這樣。抑制住這種想法,真相總有一天會揭露的。

    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類的靈魂,最終都會讓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頭,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會背叛。

    他在瑪格身旁蹲下,撕去貼在她嘴上的膠帶。

    “媽咪!”她高聲哭喊:“我要媽咪!”

    他一句話不說,只是站在一旁,低頭看著她。看著她精巧的頭骨,看著她細瘦的手臂。

    她突然像警笛一樣尖叫起來。

    他脫下手套,手指伸到她頭上,遲疑了好一會兒,才充滿愛撫地落在女孩柔順的頭髮上。(“在發生接觸後九十分鐘之內,指紋可以從皮膚上採到。但迄今尚沒有人,能從人體的毛髮上成功地採集到有效鑑證的指紋。”——《物證》,林肯?萊姆著,刑偵出版社,1994年第四版。)  

    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樓,經過繪在牆上的工人、瞪眼凝視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畫,走進這棟建築寬敞的客廳中。他仰起頭,側耳細聽屋外傳來的一聲輕響。又是一聲,比剛才更響,像撞擊金屬的聲音。他拔出智梗匆匆奔向屋子後門,拉開門閂猛地向外一推,雙手握槍站成射擊的姿勢?

    在屋外望著他的,是一群野狗。它們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轉回到剛剛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槍插回口袋,回到客廳。

    他發現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視著外面的老墳場。在那裡!那個男人又出現了,一襲黑衣,站在墓地上。遠方的天空被高聳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東河上沿著外港停靠的帆船。

    集骨者覺得有股莫名的悲哀湧上心頭。他猜想是否有某些悲劇剛剛發生。也許是1776年毀掉百老匯大部分建築的那場大火,也許是1795年吞噬愛爾蘭人居住區的黃熱病,或是1904年奪去上千名婦孺姓名,將下東區的德裔社區毀於一旦的斯洛克姆將軍號遊艇大火。

    或許,他感覺到的是即將發生的悲劇。

    幾分鐘後,瑪格的尖叫聲漸趨平靜,取而代之的是老城市的喧囂:蒸氣馬達的轟隆聲,馬車鈴鐺的叮咚聲,霰彈槍黑色火藥的爆炸聲,以及走在鵝卵石路面上的踢踢踏踏的馬蹄聲。  

    他站在那裡凝視著,忘記了正在搜捕他的警察,忘掉了小瑪格,只顧靜靜地望著遊走在街上的幽靈鬼影。

    過去和現在。

    他出神地望著窗外,停了好久好久,整個人迷失在不同的時光中。因此,他沒有注意到那群野狗,已經悄悄地從他剛才沒有關嚴的後門溜了進來。它們在客廳的門口望著他,只停留了一會兒,就轉身悄無聲息地跑進房屋深處去了。

    它們因嗅到某種氣味而抬高鼻頭,耳朵也因某種奇怪的聲音而豎起。那是一陣隱隱約約、從它們身下某個地方升起的哭泣聲。

    警方動用了全部力量投入搜索,連哈迪男孩也分開了。

    班丁負責搜尋德蘭喜街附近的五六個街區,而索爾的位置要更往南一些。塞利托和班克斯每人負責一片搜索區域,而與此同時,數百名警察、FBI探員和州警也在挨家挨戶地尋找,不停地向人詢問有沒有見過一名瘦小男子、哭泣小孩、銀色福特轎車,或是一棟正面是玫瑰紅大理石、其他部分是暗色褐砂石的廢棄的聯邦式建築。

    什麼?聯邦式?你他媽的在說什麼?……看見小孩?你問我在下東區見沒見過小孩?喂,吉米!你在這附近有沒有見過小孩?最近沒有?有多近?什麼,才六十秒?

    艾米莉亞?莎克絲正在舒展肌肉。她堅持要加入塞利托那個小組,搜索包括東休斯頓賣牛小腿骨給823號嫌疑犯的夏普瑞超市、賣汽油讓他縱火的加油站、以及他偷竊《老紐約的犯罪》的圖書館在內的地區。

    但他們沒發現半點線索。眾人四散分開,像一群嗅聞著十幾種不同氣味的餓狼,每個人都挑了一大塊區域做為自己的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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