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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有男朋友嗎?”
“男朋友?沒有。”
“您敢肯定?”
“這個我倒是敢肯定,至少,她在公司工作期間,是沒有男朋友的。她是那種心高氣傲的女孩子,難得有她看得上眼的男人。”
“是這樣啊。那你們公司,是不是有男員工的名字里有‘廉’或‘峰’的?”
“這?我不是很清楚,我安排人事部經理幫你們查查,請稍等。胡秘書……”
老李和小娟拿著查到的資料,謝過黃總,下樓開車離去。
3
下午五點半鐘,卓越召集刑偵隊員們開了個案情調查總結會,主要是將下午三路人馬的調查結果匯總,大家分析、討論。
助手小王將複印好的資料分發給每個人,卓越看著資料說:“大家好好看看資料,發現問題,提出來,待會一起討論。先讓下午出去調查的幾位同志談談,誰先來?”
發完資料還沒坐下的小王說:“既然我站著,就我先來吧。”他先將下午的調查過程簡略地陳述了一下,“……事情就是這樣,你們也看到了,馮焰欣三張銀行卡的存款加起來達到八百多萬之巨,而且,都是她從騰飛辭職後,才存進去的。大家更要注意的是,她的所有帳戶都是存入的現金,沒有與其他帳戶的任何往來。我的話完了。”
大劉站起來,目光掃視了一圈:“接下來,由我來匯報吧。調查的過程,我就不說了。馮焰欣在聯通公司沒有開號,與她的座機電話和手機聯繫的號碼也不多,我查了一下,把那些常用的公共服務電話剔除,經常跟她聯繫的號碼——本市的有五個,外地的有兩個,都是雲南的。本市號碼中有兩個和雲南的兩個都是神州行號碼,查不出機主,但是,我查了一下這兩個電話的往來記錄,奇怪的是,這兩個電話,不管是打進還是打出,除了傷者外,再沒有別的號碼。能查出機主來的,一個是永利房地產公司的辦公電話號碼;一個是解放路三條巷187號一樓左邊的座機電話號碼,機主叫趙小利;還有一個是手機號碼,機主洪峰。”
聽到這兒,卓越說話了:“啊,大劉查出的後面這三個號碼都可以排除,今天中午,我在醫院見了馮焰欣的男朋友,他就叫洪峰,在永利房地產公司工作,就租住在解放路三條巷187號一樓左邊,我們已經排除他的作案嫌疑。哦,對了,估計馮焰欣日記上記載的那個‘峰’也是他。老李,你那邊怎麼樣?”
“我這邊也沒有什麼重要線索。”老李站起來說,“聽傷者公司老闆說,她在公司里從不跟任何人交往,至於公司里,名字里有‘峰’的查出兩個,一個是六十多歲的清潔工,從公司成立起,就在騰飛做事了;另一個是剛分來的大學生,也沒可疑。再說,已經證實馮焰欣的男朋友叫洪峰,那這兩個人就更可以排除了。至於‘廉’嘛,有一個,他叫莫廉,本市人,家庭成分簡單,也是在馮焰欣辭職之後,才進的公司。最主要就是,這三個都有不在場證明。”
“大家把資料翻到大劉的調查記錄。”卓越拿起資料,用筆尖在上面指點著,“由馮焰欣的電話記錄可以看出,和她交往的人確實不多,她的座機電話,當天沒有打入記錄,而打出記錄只有一個洪峰的號碼。她的手機有一個打出記錄,是大劉查到的本市的神州行號碼中的一個,還有一個打入記錄,仍然是這個號碼,但是,請大家注意時間——夜裡十二點三十一分,這個時間和我們檢測後估計的爆炸時間相吻合,由爆炸時間和爆炸點的位置來分析,我們可以肯定,爆炸現場的爆炸物,就是手機。”
卓越話音剛落,刑偵隊員們就開始各自發表起自己的意見來。
“手機引爆,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當煤氣泄露時,正好有人打電話進來,傷者接了電話,電火花引起爆炸。”
“對,還有種可能,就是罪犯事先製造煤氣泄露,然後,再打電話進來。”
“以爆炸現場的種種疑點分析,後一種可能性比較大。”
“沒錯,我也覺得是這樣。”
“而且,我認為,傷者血液里檢測出的毒品,也應該是罪犯強行注射的。”
“對,罪犯肯定十分熟悉傷者,知道她有吸毒史,他(她)利用了傷者這一點,企圖讓警方不懷疑傷者血液中為什麼會含有毒品。”
“罪犯注射毒品,一定是想讓傷者失去部分意識,從而聞不到煤氣特有的、刺鼻的大蒜味,在喪失警惕的情況下,下意識地接聽手機,引起爆炸,不是那個與傷者最後聯繫的電話正好就和爆炸時間相吻合嗎?”
……
會議即將結束時,卓越已經整理出大致完整的案發經過:“同志們,我的意見也與大家一致,案發經過基本如此。但是,我覺得大家疏忽了一點,傷者殘存的日記上提到的‘一批貨’究竟是什麼?以我取得的線索,綜合小王和大劉調查的情況來看,我敢肯定,是毒品。而且,傷者肯定是在為一個大型販毒集團在做事,估計,想殺她的罪犯,也是販毒集團內部的人,所以,我們目前的調查重點,應該放在與馮焰欣密切聯繫的那兩個神州行號碼上,特別是在馮焰欣出事時出現的那個號碼最為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