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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時分,來到了廉村鄉東南方向的溝孫行政村張橋自然村,一家正在拆舊房準備蓋新房的人家引起了他的注意。
這家的4間主房已經扒倒,只剩下院子東部的一個廚房,廚房南邊搭了一個臨時簡易棚,簡易棚門口放一張床,他估計晚上這家人會在臨時棚子裡住。
楊新海估計得不錯,晚上,董付立和他的妻子李喜蓮就是住在簡易棚子裡的,為了增加安全係數,他們還餵了一條看家的狗。
2002年10月26日凌晨,楊新海悄悄進入董付立家的簡易棚,腳步輕得連狗都沒有驚動。楊新海一進屋先用錘砸董付立,一連砸了好幾錘。這當兒,看家的狗可能是被楊新海的兇相震住了,只叫了一聲,但隨即像被了脖子一樣,"嗚嗚"地叫著跑到了院子裡。他先後找到兩個裝錢的煙盒,其中一個裡面裝300元,另一個裡面裝了400元,還從李喜蓮的衣服里找到60多塊錢。那條看家的狗嚇得始終趴在院子裡不敢動。
楊新海正要離開,突然想起晚上在墳地里差點被燒荒的野火燒著眉毛,一股兇狠的報復心理涌了上來,他很快找到一些衛生紙、書本紙,用打火機引燃了紙張,點著了男人的陰毛和他的床鋪,霎時間火光熊熊燃起,楊新海迅速逃離了現場。當董付立的鄰居們發現火光趕來救火時,楊新海已向東南方向逃出四五里路了。他把鐵錘埋在一個老墳地里,換下作案時穿的衣服和戴的手套,落荒而逃。
楊新海在葉縣犯下殺人重罪後,又連夜北上,幾天後,來到葉縣東北方向、距離葉縣縣城200多里路的駐馬店市上蔡縣,預謀作案。
2002年11月7日下午,楊新海從上蔡縣縣城坐上開往邵店的公交車。坐上這趟車時,他還很盲目,沒有任何作案目標,車到邵店天就黑了。●上蔡縣邵店鎮高李村受害人孫栓柱所住的村莊諺語說: "做賊的不能見天黑。"楊新海正是如此,他一見到天黑就來了精神。但這時,奔波了一天的楊新海又飢又渴,又累又乏,此時真的想找到好吃好喝的,猛猛地吃上一頓,美美地喝上幾口熱湯解解渴,再好好地睡上一覺,但他不知道何處才能為自己提供這些起碼的生活需求,更不敢貿然走進任何一家的大門,在這人口相對密集的小鎮上,他害怕一步走錯,就再也邁不回來了。看到邵店鎮上的萬家燈火,特別是聽到從附近酒館裡傳出一陣陣猜拳行令的聲音,他嫉恨萬分:憑什麼讓我無家可歸,而你們卻安享太平?憑什麼讓我連吃飯的地方都找不到,而你們卻肆無忌憚地大吃大喝?憑什麼讓我像個見不得人的野狗一樣整天東奔西走,而你們卻人模狗樣地逍遙自在?"看來,今夜非得要殺人了!"不殺人不足以平息心中的這股不滿!但要殺人不能在小鎮上殺,必須到鄉下去。小鎮上人口相對集中,離鄉政府和派出所也近,所以,在小鎮上作案被抓住的概率遠遠的大於鄉下。
楊新海下了公交車,胡亂在邵店鎮上吃了點飯,就帶著他準備的作案工具離開邵店鎮,沿著鄉間土路向東走去。
11月8日凌晨約兩點鐘,楊新海像個夜貓子一樣轉到了上蔡縣邵店鎮高李村劉莊,看到一處住宅獨門獨院,院門朝東,院牆低矮,又無大門,3間小瓦房為主房,主房外有一間低矮的小廚房。他惡狠狠地想:今夜就是這家了。這是村民孫栓柱的家。
楊新海用水果刀輕輕撥開了主房上的兩扇木門,看見堂屋客廳內正對門口處放一輛人力三輪車,車上面裝著白菜,靠北牆有一座用泥巴壘的土台子,上面堆滿雜物。三輪車西側地面上堆放著裝滿東西的編織袋,一進門撲鼻一股大蒜、生薑的味道。楊新海想,這家可能是做小生意的,一定有錢。
楊新海先找錢,找了一陣,只在男人衣服兜里找到兩元錢,他很失望,認為他們把家裡的錢藏起來了,於是就用錘砸他們。先砸男的,後砸女的。剛才還是5個鮮活的生命,霎時間變成了5具鮮血淋淋的屍體。楊新海見5個人都沒有一點聲息了,又開始翻東西找錢,翻了半天也沒找到錢,然後就對女性進行性侵犯。
第二天下午4點多鐘,劉莊村的村民們發現孫栓柱一家人被害了,人們見栓柱家的堂屋門還從外面鎖著,但看到西間屋裡孫栓柱的二女兒還會動彈,就趕快卸下一扇門來,抱起她送到上蔡●上蔡縣邵店鎮高李村被害人家長滿了荒草縣人民醫院,經搶救活了下來,成為她們一家5口人中惟一存活下來的生命。
案發以後,上蔡縣公安機關立即介入進行偵查,在現場死者的屍體上及地面上分別提取5根陰毛,經送河南省公安廳刑事科學研究所進行物證檢驗,其DNA圖譜與"(2001)公物證鑒字第3993號鑑定書"排出的DNA圖譜,為同一男性所留。
2002年11月16日早上7點鐘,尉氏縣張市鎮劉莊村村民劉大輩正在家裡吃早飯,弟媳劉桂芬慌慌張張地跑到他家,喊著說:"哥,你快到後院看看吧,咱媽的屋門鎖著哩,被子都在屋當間放著,不知怎麼啦!"劉大輩立即和弟媳一起跑到母親居住的後院,一看果然如此。他急忙把屋門踹開,見母親在北屋東間床前的地上趴著,頭向東北,腳向西南;一個侄女在床上躺著,身體用被子遮蓋,露出一條腿,他當時看到侄女的衣服上好像有血,一種不祥的預感襲上心頭,他沒敢仔細看,就出去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