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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說,楊新海的屍體被火化以後,他的骨灰在漯河市殯儀館裡存放了很長一段時間,他的家人一直沒來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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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記

    寫完這本書的時候,我的胸口像是塞了一個棉花團,想吐吐不出來,想咽咽不下去。自中國有文明史的五千多年以來,除去戰亂時期,歷朝歷代的和平年代,連續作案20多起、殺死60多個人的,楊新海恐怕也是第一人了。

    楊新海是社會改革開放的趨勢下,在農村的落後、封閉與信息社會的新潮碰撞中產生出的副產品。改革開放的鐵錘與舊的傳統觀念碰撞時,一下子把楊新海從偏僻的鄉村中迸濺出來,使他進入了無拘無束的流浪世界。在這裡,他沒有了管束,沒有了限制,沒有了監督,甚至也沒有了道德倫理觀念。在這片自由天地里,一開始他也曾經想過靠自己的雙手換來幸福的生活,但那不過是人之初善良本性的迴光返照,隨著他在生活中遇到的種種挫折,他的這種善良本性立即雪崩瓦解。人在一生中遇到挫折是非常正常的,他本可以選擇直面挫折,勇敢抗爭,憑著自己的頭腦和雙手自立、自強,打拼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但不幸的是,楊新海卻選擇了自我沉淪、自暴自棄,他把自己的心理掙扎,轉化為了對社會的報復和毀滅性的破壞。

    用殺人如麻來形容楊新海,其實一點都不過分。有人認為用畜生來形容他,其實是對動物的誣陷,說動物無所謂善惡,人類的惡和動物一點關係也沒有,動物都具有原有的本性,而人的惡是人類社會的特有產物。人和動物一致的本能都是中性的,但是人卻可以控制意念去犯罪,罪惡的根源還是人的意念。

    楊新海的這種犯罪屬於非理性犯罪,像如此駭人聽聞的案件,不屬於正常的犯罪行為,根本無法用任何正常的犯罪心理來解釋。這類犯罪不僅國內發生過,而且國外也都有出現,英國、印度、南非、美國等諸多此類案件都曾見諸報端。說到這裡,我就想起李玫瑾教授對楊新海性格的分析:他是一個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但他這種犯罪人格是如何形成的呢?楊新海是一個生長在貧窮鄉村的畸形兒,又是誰使他變成畸形兒的呢?難道貧脊的土壤上只能生長出落後、愚昧、無知和犯罪嗎?如果楊新海是生長在城市,他是不是也會成為這種具有犯罪人格的人呢?

    楊新海滅絕人性的犯罪,引起了國人的一致憤恨,有人在網上提出:讓他便便宜宜死了,不值啊,他就是有100條命都殺得不爽。要讓他在牢里天天受折磨,

    那才爽,媽的,殺了那麼多人,他變態,我們就要更變態地對他,讓他輕輕鬆鬆地死了就太便宜他了!

    楊新海自知罪大惡極,在案件進入公訴階段後,他曾害怕地對辦案的檢察官說:"我殺了那麼多人,要是一槍崩了我太便宜了;要是60多枝槍綁在一起崩我,那要崩多大一個窟窿啊!"

    但最終,對楊新海執行死刑的方式仍然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一彈斃命!

    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今後如何有效地預防和制止類似犯罪。

    據悉,此案發生後,有關部門已針對發案的特點,進行了認真地研究和部署,採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有些措施還正在完善中。如果有人再想步楊新海的後塵,那麼,等待著他的必將是銅牆鐵壁和天羅地網。

    美國人的身份證是一個卡,卡上記錄著這個人一生的善惡經歷和身體特徵的有關數據。在美國,一個人不帶身份證寸步難行,而帶了身份證,你就等於帶了一份個人的全部檔案,一旦有刑事案件發生,警察可以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跡,對驗有關嫌疑人的身份證,很快就能破案。據說,我們中國也在試製這種身份證。我想,如果我們中國也已使用了這類身份證,楊新海肯定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作案機會了。

    在本書收集素材和寫作過程中,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公訴處、漯河市人民檢察院、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許昌市人民檢察院、尉氏縣人民檢察院等單位和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協助;我的法官朋友王艷玲、檢察官朋友孟國祥、張尚斌、劉立新、馮方、蘇管學以及諸多朋友也給我提供了不少素材;本書照片有許鋼、郭立、唐陽、田瑛輝、宋永安拍攝並提供。在這裡,我向他們表示真誠的感謝!

    李厚健2004年5月於鄭州送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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