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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的事?」
「2010年11月份,算下來,他出獄不過一年多。」
「不可能!」閆思弦斬釘截鐵道,「我寒暑假回國的時候——那是04年05年和06年,我絕不會記錯——他還約著我到處……」
閆思弦突然打住了話頭。
「所以,胖子真的有問題……」閆思弦頹然靠在椅背上。
「你沒事吧?」吳端想拍拍他的肩膀,無奈兩人中間隔著個辦公桌。
閆思弦揉著眉心,苦笑一聲,「你說我會不會是個掃把星?怎麼跟我有關係的人都出事了呢?先是張雅蘭,現在又是胖子。」
吳端道:「為了打消你這個念頭,我可得小心別出事兒。」
「我沒跟你看玩笑,說真的,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不是搶走了別人的運氣,才會……」
閆思弦沒說完,吳端道:「才會又有錢又聰明是吧?嘖嘖嘖,我要把今天記在小本本,想不到你也有不好意思自誇的時候。」
「那你別忘了,把長得帥也記上。」
吳端:「……」
說笑兩句,閆思弦心情似乎沒那麼沉重了,吳端鄭重道:「既然你擁有的比別人多,條件比別人好,那你就證明給老天爺,它厚待你沒有錯,你值得。」
「值得……」閆思弦對吳端一笑,「沒想到,你做思想工作還挺有一套。」
「我查案還有一套呢,胖子的事你放心,我會查清楚。」
「我信你,不過我也有三點推論,我說出來,供你參考……如果你需要得話。」
「當然,洗耳恭聽。」
第123章 最後一次推理
「第一點咱們之前已經提出來過,瘋子團伙的做事風格發生了變化,從上一次搶走李八月的孩子,到這一回綁架,犯罪手法跟之前截然不同,從前他們只利用瘋子當街殺人——既隱蔽,又能保證行兇者成功脫罪。
為什麼發生轉變?
從商業的角度來講,能讓一家公司的核心業務發生變化,只有處在最頂層的那幾個人,甚至,只有一個人說了算。
放在犯罪組織,道理是一樣的。」
「你是說,這個組織的頭目……」吳端思索著,他好像明白了什麼,一時半會兒卻又說不清。
「我懷疑組織內部發生了權力轉移,頭目可能換人了,但這想法還太籠統,而且,這條推論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真的是瘋子團伙作案。」
吳端皺著眉道,「你把我繞暈了。」
「不要緊,你先聽我的第二條推論。
第二,我們之所以把麵包車和瘋子團伙聯繫起來,是因為上次搶走李八月孩子並乘坐麵包車逃走的,是個瘋子,而且跟幾年前當街刺死李建業的是同一個瘋子——郭子愛。
所以我們理所應當的認為,那就是瘋子團伙作案。
可是,就如第一條推論所說,自郭子愛搶李八月的孩子起,瘋子團伙的作案手法發生了變化,有可能是因為權力更迭,還有可能——我們一開始就被誤導了,李八月的孩子被搶,胖子被綁架,這根本就不是瘋子團伙作案,而是那個已經讓122個人失蹤的神秘團伙。又或者,是別的什麼人——但這就太複雜了,除非徹底排除了已知的兩個犯罪團伙,否則我不會考慮這種可能。
重點是,如果是那個神秘團伙作案,那說明什麼?說明他們知道瘋子團伙的存在,安排郭子愛再次作案,這手法怎麼看都像是想栽贓給瘋子團伙,讓瘋子團伙給他們頂罪,甚至,為了某種利益,他們主動把瘋子團伙送到警方的視線里。」
「你的意思是……犯罪團伙之間還有矛盾?或者說是……某種競爭關係?然後,神秘團伙想藉助我們除掉競爭者——瘋子團伙……」
「是。」
「可怎麼看他們都像是——我這麼說可能不恰當,但在那些伸冤無門的人來看,這些組織就代表了正義——能有什麼利益關係?」
「要是加上錢這個因素呢?畢竟,一個組織的運營是要花錢的,你不會指望組織里的人憑著一腔熱情喝著西北風就把除暴安良的事兒幹了吧?
接下來是我的第三條推論。
我認為綁架也不完全是假的,否則沒必要留胖子的命到我們去營救,人一抓來直接殺了了事豈不是更簡單?
無論綁架胖子的是哪個組織,都暴露出:他們的資金出了問題,他們想要錢,所以才會以綁架勒索這種低級的方式,在殺死胖子之前,從他身上榨出些油水。
或許——我還沒想太清楚——或許,從資金來源上著手,更容易查到這些犯罪組織……」
那名和閆思弦一起行動的女警站在辦公室門口,敲了下門,對閆思弦道:「副隊,我們都陳述過事發經過了,該你了。」
「我跟你們交代的,你們都照做了嗎?」閆思弦問道。
女警點頭,「放心,我們有分寸。」
閆思弦又看了一眼桌上的警官證,對吳端道:「交給你了。」
「等你回來。」
待閆思弦出門,吳端問那女警道:「他跟你們交代什麼了?」
「副隊讓我們把責任都推他身上,說是他指揮失誤,我們當然不能這麼幹……」
吳端點點頭,打開了電腦上馮笑香發來的資料。
他相信閆思弦能應付這些變故,眼下,審訊室里還有兩個人等著他審,他必須心無旁騖地看完馮笑香發來的綁匪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