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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為了謀財的普通綁匪,在拿到贖金之前,他們通常會保證人質安全,可如果是那群瘋子……此刻胖子還活著嗎?幾人壓根不敢想像。
吳端問馮笑香道:「能查到麵包車的行駛軌跡嗎?」
「正在查,好消息是,麵包車雖然也在躲避攝像頭,但不像之前那么小心了,沿路有些探頭拍到了它,我正在追蹤它的行駛路線,需要點時間。」
「好。」
「不是瘋子。」閆思弦自語了一句。
「不是瘋子。」吳端重複一遍,明白了他的意思。
無論是把胖子帶走的那名侍者,還是打來索要贖金電話的人,都行為正常邏輯清晰,這些人絕不是瘋子。
難道真是巧合?
閆思弦煩躁地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今早7點多接到索要贖金的電話,還有8個小時,難道就乾等著?」
「不,我們還有別的任務,」吳端道:「昨晚文件終於下來了——你知道,抓香港人有點麻煩——我抓了那個港商,就是保養過張雅蘭,害死她孩子的那個,還沒來得及審這邊就出事了,你或許有興趣跟他聊聊。
畢竟他是張雅蘭的講述中,最後一個跟她有穩定關係的人,或許能告訴我們一些線索。」
「可是……」閆思弦朝著16號四合院的方向看了一眼。
吳端立即道:「當然,眼下的第一任務是營救胖子,你我都不能走,以防綁匪突然打電話,不過……我能扣押他的時間有限……我叫協警幫忙把那他押過來了,咱們就在這兒審問,現在……」
吳端伸著脖子,向小區門口的方向看。
「來了來了!」他伸手指著一輛便衣警車。
那港商是半夜突然被抓回來的,身上穿著睡袍,腳上套著棉拖鞋,稀疏的頭髮十分油膩凌亂,見了吳端,港商有些木訥地說道:「我要求請律師,除非我的律師在場,否則我什麼都不會說。」
顯然,這句話他昨晚已經重複了許多遍。
「找律師,可以啊,」吳端將對方的手機遞出去,「你現在就可以打電話委託律師,但你要是指望律師來審訊現場,當著我的面兒教你怎麼避罪,那不可能,法律可沒給律師這個權利,至少中國的法律現在還沒給。」
吳端指了指自己胸前的執法記錄儀,「也別想倒打一耙,從抓你的那一刻起,每一秒都有記錄,你可以選擇就這麼耗著,對我們來說絕對是好事,無非準備幾張拘留延長說明,就能多出大把時間,搜集更多你的犯罪證據。
證據鏈完整的情況下,不需要口供也能判刑,這你應該知道吧?」
對方原本已經接過了手機,聽兩人如此一說,又猶豫了。
終於,港商試探性地問道:「什麼事兒?」
閆思弦亮出張雅蘭的照片,「還記得她吧?」
見那港商謹小慎微瞻前顧後,生怕暴露什麼警方還不知道的罪行,閆思弦乾脆繼續道:「據她說,你跟她存在包養關係,有一年多。」
港商猶豫著點了點頭,「怎麼了嗎?」
「你們現在還有聯繫嗎?」
「沒,好幾年前就斷了。」這次對方的回答十分乾脆。
「為什麼斷了?」
「這……」港商又陷入了糾結,沉默了一會兒,意識到這問題沒那麼容易糊弄過去,便又試探性地答道:「就是……膩了嘛。」
「哦。」
見兩名警察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港商鬆了口氣,暫時放下心來。
「不過,據她說,你送了她一套房子,還有15萬存款,我們還查到你先後包養過的其她5個情人,可都沒這個待遇,怎麼?情有獨鍾?」
港商剛放下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他畢竟已年近六十,受不了這個刺激,下意識地抬手揉了一下心口位置。他心裡當然清楚給張雅蘭送這些錢物的原因。
他害死了張雅蘭的孩子,那些錢物是他給張雅蘭的封口費,反正那孩子沒上戶口,消失了也沒人注意,只要張雅蘭不往外說。
問題是,張雅蘭說了沒?
細密的汗珠冒了出來,很快占領了港商的腦門。
吳端將一張犯罪記錄展示給對方,並道:「你曾因為參與聚眾吸毒,在一家KTV被捕,跟張雅蘭在一起的時候,你也在吸毒吧?」
對方的屁股不自在地扭了扭,辯解道:「我吸的那個……不厲害,沒癮的,那不算吸毒,在國外是不算的……」
「可能吧,你吸了問題不大,」閆思弦頓了一下,繼續道:「要是給一個兩歲的孩子吸呢?我們查到,張雅蘭曾經有一個2歲的兒子。
孩子雖然沒上戶口,但給她接生的診所醫生、她一起工作過的姐妹、她租過房子的房東……這些人都能證明孩子的確存在。
直到被你包養,又跟你斷了關係以後,再沒有人見過她的孩子。
你能解釋一下嗎?那孩子哪兒去了?」
能感覺到,港商渾身每個細胞都打著激靈。
看他的反應就知道,張雅蘭所說不假,孩子的死的確跟他有關。
「我要求請律師!」
對他來說,這要求就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吳端指指他手裡的手機,「隨時。」
閆思弦補充道:「據張雅蘭說,是你害死了她的孩子,你自己嗑藥後——或許是出於神志不清,你給孩子餵食了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