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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思弦被氣樂了,他轉了轉手腕上的平安扣,道「你就不能盼我家點好?」
吳端也很無奈,「誰讓你賣關子的?怪我嘍?」
閆思弦無言以對,只能繼續說案件:「有個賊,專偷這些貪(防止和諧)官。」
「啊?」
「這裡有33份審訊記錄。
落網的貪官里,有33人家中曾經被盜,丟失大量現金,有的人一次被盜了幾百萬。」
「幾百萬?」吳端很是詫異。
閆思弦聳聳肩,「收了現金不敢往銀行存,就放家裡唄,落網時候床底下都被錢塞滿了,這種人不在少數。所以,大量現金被盜一點兒也不稀奇
關鍵是,這種來路不乾淨的錢,被盜了失主都不敢報警。」
「確定是一個人幹的嗎?」吳端問道。
「可以確定,他作案時有幾個很鮮明的特點。
第一,只拿錢,珠寶首飾名表之類價值更高更容易攜帶的東西,他碰也不碰;
第二,具備一定的開鎖技能,能開指紋鎖;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每次偷完東西,他都會留下一張紙條。
因為受害者被盜也不敢報警,紙條大多也被銷毀了,只有兩張被留下……」
閆思弦將兩隻裝了紙條的證物袋放在桌上。
今聽聞你處有人民幣發霉,特幫你拿出去晾曬,無奈風大,刮跑了。錢財乃身外之物,還請節哀,莫問我是誰,我叫雷(防止和諧)鋒。
借款一百萬元整,今夜12點在人民公園桃樹林奉還,接頭暗號:「你是警察嗎?」不見不散。若不敢去,只好給你燒紙還錢了。
吳端:……
吳端:為什麼……對這個賊討厭不起來啊……
第401章 俠盜(2)
看到兩張字條,吳端的第一反應是想笑,第二反應:這哥們兒不會是個段子手吧?
當然,除了字面內容,吳端還注意到了字條本身的一些特點。
字條並非手寫,而是由從報紙上剪下來的字拼貼而成。是推理小說中很常見的手法。
「推理迷啊?」吳端道。
「紙上談兵。」閆思弦表示不屑,「這種手法雖然在小說里用爛了,但現實中並不常見,因為現實案件里會留下訊息的罪犯本身就鳳毛麟角。
罪犯躲避警方還來不及,怎麼還有心思刻意留下訊息,只有那種特別自大,特別想炫技的罪犯才會選這麼個辦法。」
「我倒不覺得。」吳端提出不同看法。
「哦?」
「紙條畢竟不是留給警方的,他究竟想炫技,還是純粹給貪(防止和諧)官(後文中這兩個字一律用TG代替,給您閱讀造成的不便,十分抱歉)添堵,現在還不好說。
如果是後一個原因,你不覺得他還挺可愛嗎?」
吳端說話時,一直饒有興趣地盯著兩張紙條,最後乾脆戴上手套,將紙條從證物袋拿了出來。
「有發現?」閆思弦問道。
「沒什麼,一點皮毛。」
「說說看。」
「咱們這位大盜,恐怕有強迫症。」吳端從辦公室的印表機紙槽里拿出一張A4紙,與兩張紙條疊在一起,一邊比劃一邊道:「寬窄一致,用於貼字的白紙是從普通A4紙上裁下來的。一張A4紙被等分成了三份,大小均勻。
被裁剪的紙張邊緣很平滑,要特別仔細才能看出裁剪痕跡。
如果這還不能算強迫症,那你再看貼在上面的字。
字是從報紙上裁下來的,每個字都是貼這邊兒裁剪的,剪下來的小紙塊大小一模一樣。
粘貼的時候,每個字之間距離均勻,一點翹角都沒有,一點多餘的膠水都沒有。
我甚至能想像,咱們這位盜賊坐在桌前,衣著整齊,手指甲也修剪得很乾淨。他開著檯燈,用鑷子夾起裁剪好的字,背面抹上膠水,每貼一個字,都要用尺子上下比對,以確保整齊,比對的過程中他可能還要用牙籤之類的東西調整字的位置。」
閆思弦輕笑一聲,吳端疑惑地看著他。
「吳隊想像力挺豐富,這人物側寫跟拍電影似的。」
「你就當我班門弄斧拋磚引玉吧,」吳端聳聳肩,「這方面你是專業的,有不對的地方儘管提。」
「沒,挺好。我稍微補充一下吧。」
「洗耳恭聽。」
「我把最近兩年的盜竊案過了一遍篩子。排除竊賊已經落網的,排除暴力撬鎖的,再排除除了現金以外還有珠寶首飾名表等貴重物品被盜的,剩下的要麼被盜金額實在太少,用偷雞摸狗來形容比較合適,不符合咱們這位大盜的手筆,要麼就是飛賊……」
「飛賊?」
「從樓房頂層繫上繩子吊下來,專門盜竊沒安防盜窗的高層住戶。
這種盜竊手法自成一格,也跟咱們這位技術開鎖的大盜不沾邊。
所以,首先可以確定的是,已知的有報警記錄的盜竊案,跟咱們面對的這位竊賊沒什麼關係,他只偷TG,適當延展一下,至少他的盜竊對象出於某種原因絕不會選擇報警,他從根源上直接避免了與警方交鋒。
他很聰明,至少比一般的賊聰明得多。
同時,他的自控力還很強。從來不拿動輒一件幾十萬的名表珠寶就是證明。
那些東西看起來值錢,但銷贓是個大麻煩,很容易被警方查到,許多竊賊就是在銷贓環節露出馬腳,最終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