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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上的確說不過去,但情理上——吳隊,你要透過現象看本質——他們無非是一對想要孩子而要不成的夫妻罷了,擺在他們面前的路就那麼幾條,沒從人販子手上買,我就覺得挺不錯了,至於找人幫忙——說白了,那是人家夫妻倆的私事,只要他們和幫忙的第三方都OK,旁人有什麼立場說三道四?」
吳端低頭思索片刻,「好吧,可能是我太狹隘了。」
閆思弦笑,「沒看出來,你這麼保守啊。」
吳端:「很明顯好吧,這都看不出來,用不用給你掛個眼科。」
閆思弦不理他強撐面子的嘴硬,繼續道:「可惜,林立李喚魚夫婦找到的第三方——陳文濤顯然很不靠譜。而且,我可以告訴你,林立和李喚魚一直都在同一戰線,他們的敵人一直都是陳文濤。」
第192章 如果(12)
吳端沒說話,只靜靜等著閆思弦的下文。
閆思弦:「老同志,能給點反應嗎?」
吳端:「呃……你真棒?」
閆思弦:「……」
閆思弦挑起嘴角,搖了下頭,繼續道:「剛才的談話中,雖然林立想要表現出對李喚魚出軌行為的的不滿,但他言辭非常克制,兩次用到』我老婆』這個稱呼,第一次是一個說陳文濤糾纏他老婆,第二次是說因為受他的影像,他老婆也變成了怪物。
一個男人如果真的恨自己的妻子——尤其還涉及出軌行為,他絕不會這麼稱呼她,因為這稱呼本身就是一種恥辱。
他這麼稱呼李喚魚,恰恰反映出,恨是假的,出軌的事很可能也是假的……」
吳端打斷他道:「我對心理學本身沒有什麼成見,只是,你僅憑一個稱呼就得出這結論,會不會太……太玄乎了點?」
閆思弦:「還有其它依據。
林立是個有理財意識的人,在大部分人對商品房一知半解的時候,他已經入手了兩套房子,並且憑藉房子成了個小土豪。
這樣一個人,老婆偷偷把錢拿給外人,瞞他幾個月,我信,可要像他自己說的那樣,瞞了他七八年,怎麼可能?
所以,不是李喚魚偷偷將錢拿給陳文濤,而是李喚魚夫婦受到了陳文濤的敲詐,不得不給他錢。
還有一點,李喚魚的成長曆程決定了,她出軌的概率本身就比較低。」
「這又怎麼說?」吳端道。
「你想過嗎,什麼樣的人容易出軌?」閆思弦道。
「呃……有錢人?」吳端還真沒想過這個問題。
閆思弦眯了一下眼睛,「你是不是對有錢人有什麼誤解?」
吳端擺出十分無辜的表情,「小閆我對你絕對沒偏見,真的小閆你信我。」
閆思弦:30歲的人了,裝什麼無辜?!犯規啊你!
吳端:29!明明只有29!
閆思弦:「我認為出軌是件成本極高的事,不僅是經濟上,精神上也是種折磨,偷雞摸狗一時刺激,但後患無窮。會這麼幹的人,往往目光短淺,只顧眼前一時爽。
要麼就是……年輕時候光顧著為社會做貢獻了,等年紀稍微大點,感覺自己啥也沒玩過,這輩子虧啊,但又不知道該怎麼玩,索性包養個小三吧。
可是縱觀李喚魚的成長經歷,高中輟學,她交往過的男朋友,先是社會上的小混混,然後是名牌大學大學生,再然後,她的老公林立,是個收入穩定且有兩套房子的小土豪。
李喚魚所交往的每個男朋友,都是她能在那個階段的認知水平下找到的最優的男性,不能說她功利,但至少她有眼光有標準有規劃。
她不符合出軌群體的一般規律。
當然了,凡事無絕對,我們再退一步來說,即便李喚魚真的出軌,她會選陳文濤?
像李喚魚這樣一個——說她歷盡千帆洗盡鉛華肯定不準確,但大致就是這意思,你領會精神吧——像她這樣一個女性,在選擇出軌對象的時候,沒理由眼光倒退。
綜上,我的結論是李喚魚根本沒出軌,她的確被陳文濤糾纏,但不是林立說的那種糾纏,說敲詐更貼切,陳文濤需要錢。
一開始,他的敲詐理由或許只是:將李喚魚出軌的事告訴她老公林立。
後來,他發現林立根本不在乎,他的敲詐如同打在一團棉花上。
不久,他發現李喚魚懷孕了,算算日子得話——雖然我不知道具體該怎麼算,但肯定有方法讓他算出來那是自己的孩子。
再加上,林立的第一段婚姻沒有孩子,如果陳文濤有點小聰明,稍微聯想一下,就能猜到這對夫妻在打什麼主意。
所以他有了新的敲詐理由,如果不給錢,就把龍鳳胎的身世說出去,搞臭這一家子的名聲,讓小孩以後也沒法做人。
呃……順便補充一句,我們有錢人比較喜歡開放性關係。」
「嘖嘖,血緣。」吳端的感慨只有短短四個字。
如果閆思弦的推測即事實,那就說明:與龍鳳胎有血緣關係的陳文濤絲毫不念情分,甚至不惜毀了兩個孩子,也要敲詐錢財。
這簡直是對血緣最大的諷刺。
吳端道:「可問題是,林立為什麼要撒謊,他寧願捨棄亡妻的名譽,究竟想隱瞞什麼?」
「好問題,」閆思弦略一思忖,「不過我覺得這個問題不該從林立那兒找答案,我們把他逼得夠緊的了,小心物極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