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頁
這麼想著,吳端挺了挺腰杆道:「熊思超的事,該查就查,查清楚了,不是他,我也放心,如果他跟這事兒有關係,我也沒什麼人情好跟他講了,公事公辦吧。」
閆思弦深深看了吳端一眼,最終只道了一句:「知道了。」
第306章 我們可不可以不結婚(7)
吳端不得不承認,他雖然嘴上說著公事公辦,可實際上,他當然不希望年少時的朋友成為兇案嫌疑人,尤其還是殺死自己妹妹的嫌疑人。
好在,熊思超的不在場證明比較完整,據熊思超描述,案發當天他離開妹妹的學校後,便給吳端打電話約了飯。
這個吳端當然清楚,自然不必多說。
之後,熊思超說他實在太累了,到了墨城本該四處轉,可是媳婦精神失常後他幹什麼都沒心情,索性就回了旅館,看能不能睡一會兒,熬到吃飯的點兒。
因為經濟窘迫,他所住的旅館非常簡陋,是大學城裡最低檔的住所,入住的時候前台發給洗臉盆和暖水瓶的那種。
縱然簡陋,旅館前台處還是有一處監控的,監控清晰記錄下了:案發當天,中午12:45,熊思超回到旅館,直到下午5:30才又經前門出去。
吃過飯後,熊思超又立即回了賓館,沒什麼事做,所以不到10點就躺上了床。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要趕火車回帝都上班,在火車站接到家裡的電話,詢問熊蕊蕊是不是出事了,打電話跟吳端確認後,便退了票往分局趕。
講述這些時,熊思超的父母已經趕到了墨城,他陪著大哭了一場,又在吳端的資助下,將兩位老人安頓在市局附近的賓館。
因為哭過,熊思超的眼睛又紅又腫,但眼睛裡卻並沒有什麼情緒,他依舊是那副麻木的樣子,似乎已失去了感知情緒的能力,他既不為妹妹的死感到難過,也不為自己被懷疑問話而感到憤怒,吳端問什麼,他就答什麼。
這反倒引起了吳端的憐憫,除了憐憫,還有另外一種難以言表的困惑。
從問話的小會議室回到刑偵一支隊辦公室,閆思弦道出了他的困惑。
閆思弦道:「我記得咱們一起吃飯的時候,熊思超說過他父母拉偏架的事兒,錯明明在熊蕊蕊,被訓斥的卻是兒媳婦李潔玉。」
「是有這麼回事。」吳端道。
閆思弦繼續道:「而且你看到了嗎,這對父母剛才不僅大哭,還揪著領子責問熊思超,問他為什麼沒照顧好妹妹,就差沒上手揍他了。」
「是。」 「這可不像熊思超的描述,家裡即便重男輕女,做父母的對小女兒也總是有感情的,兩個孩子差別不會太大。」
「你是想說那個吧,」吳端道:「剛剛一家人哭成一團的時候,熊思超的母親抱怨』我說我自己來送,你偏說你來,你來了倒好,你把妹妹送哪兒去了?還我閨女……』
父母沒有親自來送上大學的女兒,並不是因為如熊思超所說的那般總男輕女,而是他自己主動要求。
關鍵是,他為什麼要跟我們撒這個謊。」 不等閆思弦答話,吳端又道:「我要繼續查他,就徹徹底底查清楚,不留疑點。」
閆思弦點點頭,「看來有必要去他當時居住的旅館看看。」
末了,吳端又思忖片刻,道:「可他實在沒有殺人動機,一個人要對自己的同胞妹妹動手,總該是件十分艱難的事,總該有充分的動機。」
閆思弦點點頭,未作解釋。
然而,就在兩人準備動身去旅館勘察時,吳端的手機響了。
看來電顯示,是賴相衡打來的。
「發現了一名嫌疑人!至少可以列為重點懷疑對象!」賴相衡的聲音十分激動,連續兩天的走訪排查工作,讓他的嗓子有些啞了。
吳端道:「你喝點水,慢慢說。」
「誒誒,」賴相衡咕咚咕咚灌了幾口水,繼續道:「熊思超有個前女友,護校畢業的姑娘,叫林嵐。」
「我知道她,」吳端講述道:「跟熊思超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硬是被他父母攪黃了。」
「對對對,就是她!我查到她一個月前在東籬巷租了一間房子——就是那種特別便宜的自建房,一個月兩三百塊的那種。」
吳端瞬間來了精神,贊道:「行啊你小子。」
對同事,他向來不吝讚美。
賴相衡嘿嘿笑了兩聲,吳端又道:「詳細說說。」
「得嘞。我們以發現屍體的垃圾桶為中心,向外擴散排查,結果你猜怎麼著,距離垃圾桶不到一百米,一個房東反應,他家的一間房租是租出去了,但租客經常不在,倒是死人那兩天,屋子裡住過人。
這種自建房,很多房東都是看看租客身份證了事,根本不會記錄租客身份信息,不過因為房東自己也姓林,當時查看租客身份證的時候,還想著來了個本家,就把名字給記住了。
林嵐。
名字一對上,我們趕緊調取了熊思超前女友林嵐的照片,讓房東核對,結果對上了,租房的就是她!」
吳端思索片刻,提取到了關鍵信息,問道:「你剛才說,這房子自從一個月前租下,就一直沒住人,案發那幾天……」
「是,具體日子房東也記不清了,只記得反正案發那兩天房子裡住過人,不過,住的可不是租房的林嵐,林嵐自租完房子就一直沒露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