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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他靜靜說,“我似乎找到了。”
埃勒里從圈椅上一躍而起,鑽進臥室。迪居那很快地跟了進去。
埃勒里從床頭柜上抓起電話,急急忙忙撥了個號碼。
“是皮特·哈伯嗎?皮特,你仔細聽好,不要提問題,光是聽就是了。如果你能辦好我現在請你辦的這件事,那麼我保證你能採訪到一條比你上回從我這兒採訪到的消息還要轟動的新聞,一篇特大的獨家報導……你聽清楚了嗎?你手頭有沒有紙和筆?不過,為了你永生的靈魂著想,千萬別向任何人泄露一個字。聽見了嗎?誰也不准告訴!不得到我的允許不得發表。現在你寫吧。我想請你去打聽一下……”
給讀者的挑戰
依照我幾年前寫第一部偵探小說時創下的範例,在《荷蘭鞋之謎》發展至此時,我插入《給讀者的挑戰》……非常真誠地相信讀者到現在為止已經擁有需要正確偵破道倫和讓奈謀殺案的全部有關資料了……
依靠嚴謹的邏輯思考和根據已得到的資料所作出無可反駁的演繹推理,讀者在看到這裡時應該可以輕易地說出謀殺阿比嘉·道倫和讓奈的兇手的姓名。我所說的輕易的,是指經過深思熟慮以後。事實上,並不是很容易做到。演繹推理是很自然的事情,不過需要很銳利而且百折不撓的思考。
記住,知道作者從預備室的用品櫃裡拿出了什麼東西和作者在前一章打電話告訴哈伯什麼消息對破案來說不是很必要的……然而,如果你正確地按邏輯辦事,可以推理出那東西是什麼,還有,比較不確定的那消息是什麼。
為了避免被指責不公平,我提出下列辯解:我自己在去用品櫃之前,和打電話給哈伯之前就推斷出答案了。
埃勒里·奎因
第二十七章澄清
菲利浦·莫高斯律師謹致紐約市八十七號街一號理察·奎因探長先生。
尊敬的探長先生:
今晨有幸與埃勒里·奎因先生電話交談,現謹遵囑致函先生。奎因先生通知本人,他已完全探悉阿比嘉·道倫的某些私人秘密。然而警方對此卻一無所知。秘密是昨天由荷蘭紀念醫院的約翰·明欽醫生處探得的。
鑑於秘密已經公開,今後我已無需再對某些問題保持沉默與迴避,願藉此機會將當寧與弗勒二人間關係不甚了了或暖昧之處作一澄清。
解釋之前,亟請俯允向您轉告奎因先生今晨給鄙人傳來之保證。奎因先生允諾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泄漏有關格爾達·道倫親生父母之情況於新聞界,並望儘可能在警方案卷中不予記載。
道倫夫人遺囑中規定銷毀之文件,實為夫人生前日記。夫人曾於下面提到的事件前一年,直至事件後五年,逐日留有日記,未曾中斷。此日記一直被嚴密收藏。
埃勒里·奎因先生可謂洞察一切:他推知我已擅越職權,於星期一私拆了按法律理應不拆封即銷毀的文件。並獲知其中內容。
尊敬的探長先生:我為律師,執業有年,自問不敢有辱先父美名。事關道倫夫人,更應如此。道倫夫人不僅是我的客戶,實亦為我至交。
我一貫盡心維護夫人之最高利益。若道倫夫人正常死亡,則我絕不敢對她的囑託有所違背。然而夫人慘遭兇殺。況我早已有意,而且至今仍然有意與道倫小姐締結婚約,此事業已取得小姐的已故養母欣然允諾。所以,我實已應被視為道倫家族之一員。凡此種種,足以構成我大膽拆閱遺件研討其內容之理由。
如果該件未及開封即已移交警方,則某些與兇殺全然無關的人士,他們的隱私悉將張揚於世。所以,我並不是以一個律師,而是以道倫家族一員的身份折閱這一文件的,我盡可以再聲明一句,如果文件中果真含有任何與兇殺相干的內容,我定會立即將它轉交給先生的。
然而在解讀日記時,我卻發現了格爾達出生真相的可怕秘密。至此我已別無他途可擇。
請先生諒解,並祈求先生勿再責備我隱瞞真像,銷毀日記。我的這一舉動實非出於一己私利。
因為這種事實並不能使我蒙受任何恥辱。但請為格爾達小姐設身處地著想。須知小姐一直是白璧無瑕、天真無邪。如今竟成了自己女管家的私生女!此事一旦為世人所知,將置小姐於何地!
情況雖然錯綜複雜,然而如果與已經送交法院等待核准生效的遺囑相參照,則又可以發現另一情況,即:格爾達是阿比嘉·道倫大部分財產的實際繼承人。這種繼承,不附有任何條件,不論她的出身狀況和父親狀況如何。就事實而論,格爾達·道倫已被確認為阿比嘉·道倫的合法女兒。其出身對她按遺囑享有之遺產繼承權毫無影響。所以我之所以竭力隱瞞這一使當事人蒙羞之事實,決不應視為出於私利。反之,如果格爾達的繼承權取決於她是否同已故夫人有血緣關係,那麼責備我圖謀私利之嫌疑方能成立。
奎因先生至為明鑑:阿比嘉·道倫與莎拉·弗勒口角不休,其原因即在于格爾達出身的秘密,日記清楚載明,莎拉對已經達成的協議頗為懊悔,每每揚言要將此中情況公諸於眾,並多次以此要挾,以求歸還女兒。然而夫人對格爾達慈愛之情,與日俱增。她十分懼怕莎拉對上流社會公布真情,故一再容忍莎拉,對這個已屆中年並患有宗教狂的婦女始終不敢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