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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留下書,那邊桌子上有一些道具要留著。嗯,床墊下還藏了5千塊錢,重要的證件什麼的,都在寫字檯的抽屜里。之後就沒有什麼需要留下的了。”
“好吧!”厲紅捋了捋袖子,挑了個略微乾淨的地方放下自己的坤包。真是需要大幹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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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紅手裡拿著三張身份證,她翻來覆去地看,有點犯迷糊。三張身份證中有兩張姓名為“鄭之浩”,僅僅是照片不相同,而另外一張的姓名為“楊雲輝”。
“楊雲輝那張是我的。”鄭之浩說。
“你不是叫鄭之浩嗎?”厲紅疑惑地問。
“老大!我告訴過你我的真名!!”鄭之浩突然大聲說,“那天在104衛生間,你都忘了啊?”
“哦,是是是,你告訴過我。”厲紅笑了起來,“一直叫你鄭之浩都叫習慣了。那這個真正的鄭之浩是誰?我記得查過他的身份,已經死了。”
“真正的鄭之浩是我的好兄弟。”這個假鄭之浩聲音低沉地說,“2年前他是我的助手,幫我很多的忙,還和我一起幹掉了一個女魔頭。不過那個女魔頭的鬼魂卻沒有放過他,製造了一起交通事故,他就那麼走了。”
“哦。也就是說,你後來就一直借用他的身份是嗎?”厲紅拿出那張偽造的鄭之浩的身份證說。這張身份證的照片被換過了。“我還是繼續叫你鄭之浩吧,楊雲輝這個名字對我太陌生。”
“好的。我用他的身份也算是紀念這個好兄弟。”
“那你現在也成……這樣了,能見到你的這個兄弟嗎?”
“見不到。車禍後我就感受不到他的氣息了,好像已經魂飛魄散,被女魔頭的靈魂消滅了。”
“那你……就怎麼算了?”厲紅皺著眉問。她不相信這個假鄭之浩會這麼對不住自己的兄弟。
“當然沒有。”鄭之浩說,“我追查女魔頭的靈魂,但是每次快抓住她的時候都被她逃走了。你知道她生前是什麼人嗎?”
“也是個女巫嗎?”
“不是。她生前是一個獵靈人。”鄭之浩說道,聲音顫抖起來,“所以她熟悉我的所有手段,知道我的所有底細。”
厲紅的腦海里出現了一個女人的形象,有著閃亮的直發和讓人心動的臉龐。畫面一閃即逝。
“你是不是認識她?”厲紅問。憑著女人特有的直覺,厲紅覺得鄭之浩和她的關係不是那麼簡單。
“是,我認識她。”鄭之浩低聲說。
“然後呢?”厲紅追問。
“沒什麼然後!”鄭之浩突然惱怒起來,“我不想說了,人都死了,還有什麼然後。”
厲紅撇了撇嘴,收起身份證。她現在已經整理出不少鄭之浩生前的物品,打了包放在一邊。她不知道是要帶回自己的宿舍還是留在這裡。其實她只想帶走一個本子,那就是鄭之浩生前記錄重要事件的獵靈筆記。最後她決定只帶這個本子走。
“時間差不多了,我得走了。”厲紅說。她又看了看整潔的房間,滿意地點了點頭——她總共出去倒了十七趟垃圾。
鄭之浩沒有說話,好像消失了一樣。
“真是小孩,還跟我賭氣。”厲紅自言自語地嘟囔了一句。她拿起筆記本,最後看了一眼這個房間,鎖門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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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之浩生前沒有任何親人,因此他的後事全部是由厲紅來辦理。每當有政府人員詢問她與鄭之浩的關係時,她就不得不說自己是他的女朋友。可是那些政府人員好像並不相信,也許是因為她臉上沒有悲戚的表情。忙活了大約兩個禮拜,鄭之浩的骨灰被安置在八寶山,而他父母留下的在西三旗的房產則閒置下來。儘管厲紅非常不情願地接受了鄭之浩贈送的這處房產(鄭之浩的靈魂能夠輕易地用厲紅的右手簽出他自己的名字),但她還是不願意按照鄭之浩要求的那樣將房子出租出去。她總覺得那裡還有紀念意義。
現在,辦理完這一切之後,鄭之浩(楊雲輝)徹底從這個社會裡,從生活中消失了。
2.03 事故
2007年7月13日
北京周末的晚高峰歷來都讓人頭疼不已,再加這個禮拜五又下了點小雨,因此從下午4點開始,不管是主路輔路還是胡同小道,都塞滿了大大小小的汽車。車裡的人焦急地伸長脖子,等待前車龜速前行;公交車裡的乘客則疲倦地昏昏欲睡,扶手欄杆上掛滿了手臂,隨著車輛的加速與剎車而不停晃動;打傘的行人在停車場一般的路面上穿行,不時被突然響起的喇叭聲驚得一跳,或者連跑帶跳地躲避濺起的水花;沒帶傘的人則成堆地躲在立交橋下、店鋪門口,望眼欲穿尋找空駛計程車,讓擁擠的大街更加水泄不通。充斥在耳邊的是雨聲、汽車轟鳴聲、喇叭聲、行人嘈雜聲、自行車鈴鐺聲以及公交車“車輛離站,請注意安全”的警告聲。
這樣混亂的局面直到晚上九、十點鐘才略有緩解。不過,雨一停,約會完的情人、吃完飯的小夫妻、談完生意的商人、唱完卡拉OK的學生們又紛紛湧上了大街,再次讓交通陷入癱瘓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