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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瞧見沒有?瞧我是怎麼幫你的!我一點兒也沒解決你原來的問題,反而讓你多了整整一……呃,一船的煩心事兒……”
拉里往後一靠,語氣變得嚴肅起來。“不過,對於你最初提出的那個問題,我確實沒什麼好說的。如果最後證實拉芙娜&尖爪值得信賴,你還是得自己拿主意,要不要同呱呱分開。我敢說,隨便哪個認為自己能思考的傢伙——包括天人在內——都會為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著想。我——噢,該死!你幹嗎不去問你爸?這些事兒幹嗎不去找海珊?自從你離開家,他的心都碎了。”
哈姆覺得臉上發燙。他爸爸從來沒說過藤山的好話。誰能想到他們倆竟然會談到他?早知如此,他今天絕不會來找拉里。他想站起來,沖這老頭大聲嚷嚷,讓他別管閒事。但他沒這麼做。他搖搖頭,輕聲說:“這是我跟他之間的問題。”
拉里看著他,仿佛在考慮要不要繼續追問。哈姆知道,只要他再說一個字,所有痛苦便會噴涌而出。但過了一會兒,老頭嘆了口氣,看著趴在桌子後的呱呱,對它說:“嘿,呱呱,好好照顧他。”
呱呱正上下打量那台電爐,聽了這話,它抬頭看看拉里:“當然,當然。”
《呱啦啦》作者:[美] 弗諾·文奇
第四章
哈米德的公寓在大學的南邊,還挺寬敞:這兒緊挨著星球上最古老的大學,距星球的首府也不過幾公里。相形之下,租金算是便宜得驚人。打開後門,眼前就是好幾公里無人居住的森林。那片地方大概很久都不會開發——往南走二十公里就是當初降落的地方,要是遇上暴風雨,沒準兒會吹過來些燙手的東西。其實,那兒的輻射也許還不到自然環境下最高值的百分之五十。但既然整整一個星球都空著,為什麼非得擠在降落點附近呢?
哈米德把自行車放在停車場的前排,然後靜靜地繞著大樓走了一圈。樓上亮著燈,樓下照常停放著其他住戶的摩托車。好像有人站在那後頭。啊,是個萬聖節的稻草人。
他和呱呱開始朝自己住的方向走去。已經過了黃昏時分,兩個月亮都不在天上。哈米德的指尖早凍得麻木了。他把手插進衣兜里,停下來往上望。旅行團的駁船停在空間軌道上,跟中美保持同步,看上去像南方天空上的一串光斑。差不多頭頂正上方懸著一團陰影,紋絲不動,所以肯定不是云:想必就是拉里承諾的保護了。
“我餓了。”
“再等一分鐘,咱們馬上就進去。”
“好吧。”呱呱乖巧地靠著哈米德的腿,發出嗡嗡的聲音。它現在看上去胖乎乎的,其實只是因為它的毛蓬蓬鬆鬆的。對呱呱來說,這種天氣大概是最舒服的。他的目光掃過滿天的星星。上帝,曾經有多少個鐘頭,我就像這樣站著,一心想弄明白這些星星都意味著什麼。還有一個小時,大方塊星座就要從空中消失了。那個星座里亮度第五的恆星就是羅斯林馬爾的太陽.在羅斯林馬爾,還有那後頭,超光速飛行是可能的——儘管在長達二十一個世紀裡,它只是一顆跟地球老家差不多的普通行星。如果中美的位置離銀河系的中心再遠十光年,哈米德就會生活在廣袤的飛躍界了。
對爬行界裡存在的各個文明,就連飛躍界的人也只知道個大概。巨型飛船、吸氣式衝壓推進器①,所有這些都一次又一次被反覆發明出來;那些文明會向外殖民,會獲得知識,可這些知識通常都會失落在爬行界無盡的死寂中。在爬行界,沒有任何東西能作超光速運動,那些爬行界深處的文明會以什麼理論解釋這一現象?(沒準他們也觀察到過遙遠地方的超光速事件。)在爬行界,無論是自然界還是人造領域,與人類相當的智慧就是最高的智力形式。對這種事,他們又會發明出什麼樣的理論?那些生活在爬行界深處的人,他們很容易說服自己,認為自己處於造物的頂端;也許他們才是最快樂的人吧。要是中美再靠里一百光年,哈米德永遠不會知道真相;他會滿足於愛這個世界和這個世界上的文明。
哈米德順著銀河看向東邊的地平線。那兒的光芒並不比上頭強,但他了解自己頭上的星空。他知道那就是銀河系的中心。他無力地笑了笑。在地球二十世紀的科幻小說里,那些星雲被想像成古老的種族所居住的地方,住在那裡的都是神一樣的生物……但遊客們把那兒稱作“深淵”。零意識深淵。那兒不僅不能實現超光速飛行,連科學也不可能存在——這是他們的猜測,但無法確定。最快的往返式探測器也需要大概一萬年才能飛到深淵的邊緣。這類探險十分稀少,不過記錄在案的倒也不是沒有。
【① 常見於科幻小說中的一種星際飛船推進器,速度接近光速。】
哈米德哆嗦了一下。他低頭看看地上,四隻貓正靜靜地坐在草坪後頭,一動不動地看著呱呱。“今晚不行,呱呱。”說完,哈米德領著呱呱進了屋。
屋裡和平常一樣,亂得一團糟。他替呱呱做好晚餐,又為自己熱了點湯。
“呸。這東西的味道簡直像大糞!”呱呱一屁股坐下,發出噁心的聲音。很少有人像哈米德·湯普森這樣,時常有機會重溫自己童年時不愉快的經歷。小時候吃飯時,他曾對母親說過這話,一字不差。媽媽真該朝他喉嚨里塞上只臭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