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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脖子上白的,是汗跡留鹽,這大冷天,汗流浹背的,多半是紅爐向火的鐵匠了。”天翔笑道,又突然問,“穿多大的鞋?”
“一尺。”鐵匠叫他問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還是實說。
天翔點了下頭,轉向第二個,第二個就是鞋鋪子的錢老闆,因此天翔也沒多說,直接看了看腳,問,“你也是一尺的鞋?”
“是,大人。”錢老闆恭敬答道。
“大人不用猜我是幹什麼的了,我一看就知道是個種地的!”見天翔眼神移過來,第三個人大笑道,與別個不同的是,這是個婦人,只是生得骨骼粗壯身材高大,一張臉黑紅的,因此也沒被排除出去。
“為何夾不起黃豆?”
“不瞞大人說,前年叫耙犁砸手上了,裂了骨頭,到現在右手還有點不好使喚,夾菜夾肉行,夾花生綠豆的可是夾不起來!”農婦大嘴一張,笑得倒也燦爛。
“幾寸的腳?”
底下有好事的,笑叫,“七寸!”“八寸!”,被農婦扭頭一頓親屬加器官罵回去了。
天翔搖頭笑笑,也不再細問,轉向最後一個人。
這人七尺上下,黑瘦的,可筋肉頗為精煉,眼睛裡有些紅絲,臉上笑著,相比身材,一雙腳大得有些突兀,袖口上油膩膩的,散發一股牛羊的膻味。
“屠戶?”天翔問。
“回大人,是。”
“夾不起黃豆?”
“跟她一樣,手傷過。”屠戶笑著指農婦,道。
“怎麼傷的?”
“奧,刀傷,殺牛的刀。”
天翔這次沒再問鞋的問題,而是眯起眼睛目測了一下,他的腳比前頭兩人至少大出一圈。
“怎樣,大人?”喬捕頭上來問道。
“我說今日破案吧!”天翔大笑,“你面前那個,就是此案兇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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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得此言,眾人先是一愣,然後那屠戶一蹦三尺高。
“你這狗官,憑什麼說是我殺的!?”他剛才的笑容一掃而空,大叫道。
人群里也炸開了窩,議論紛紛,看這大人神神道道夾豆問鞋,怎麼就知道兇犯了?
天翔卻不慌不忙,臉上掛笑地走到前邊,道,“剛才我說現場不對,還有人記得麼?”
“記得。可哪裡不對大人一直不曾說。”喬捕頭道。
“異常處有四。一來,死者倒在裡屋;二來,頸上傷口,出血最多,地上卻並無什麼血跡,而是被水洗掉;三來,傷口在頸右;四來,鞋的數目不對。”
“可這些又是何意思?”
“第一,若不是認識的人,老太太可能讓到裡屋去嗎?所以這案,決不是外來強盜偶然所犯,兇手必在死者來往之人中!”天翔振聲道。
“等等!大人!要是強盜在別處殺人,搬到裡屋呢?”那邊屠戶高聲打斷道。
“你細看這裡,血跡噴濺形狀自然,絕非外力可以偽造,證明老者就是在此處被刺。”天翔指著櫥櫃底部的血痕道。
“那,那,說不定老太太沒關門,強盜一路進到這裡,見到有人才殺了,也不一定要認識她!”
“門是那麼容易忘記關的麼?”天翔笑道,又說,“就算老太太老糊塗了,像你說的沒鎖門,兇犯一定卻還是熟悉的人。”
“為何?”
“割喉而亡,出血最多,要想從井裡打水洗淨,少說也要一個時辰,一個陌生強盜,難道就不怕死者兒女突然回來,鄰居突然到訪?”天翔一頓,又沉聲道,“反過來,兇犯敢這麼放心大膽在這裡洗,正是因為他知道,不到中午豆糕出鍋,是沒人來的!”
圍觀眾人中隱有嘆服之聲。
“那,那。”屠戶那了半天,出來一句,“那認識的有二三十個,怎麼就一定是我?”
“你以為我讓你們夾豆是閒著玩麼?”天翔用了一個拖長的語調,笑道,“我是看你們誰慣用左手。”
周圍一片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兩個能夾起來也被挑出的,正是用的左手,而農婦與這屠戶,用的右手,卻夾不起,便八成是不慣之故。
天翔說著,拉過喬捕頭來示範,右手環他脖子,道,“死者顯然不備之間,身後遇襲,這樣,我等尋常之人,不想鮮血淋頭,必然割在頸左,而死者傷在頸右,足見兇犯是慣用左手!所以十八人里,我又這樣挑出四個。”
“可這四人中,鐵匠也慣用刀,農婦也有力氣,沈大人又如何進一步推斷?”這次問的是喬捕頭。
天翔笑而不答,卻道,“你可做過衣服鞋帽的生意?”
“自然是沒做過的!”喬捕頭跌足道,看來眼前的大人又開始賣關子了,活氣殺人。
“那錢老闆來說說,如何進貨。”天翔笑得愈加好看。
鞋鋪老闆小眼睛眨眨,倒像是明白了些什麼,於是說,“我們進貨,都是一個理兒,多人買的多進,少人買的少進。就像尺寸吧,男人一尺腳的多,那就大多進一尺的,可若偶爾有人腳大腳小,也不能叫他沒鞋穿了不是?所以自然八寸的、一尺二的也有,不過一次可能只一二雙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