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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他們都說我是野孩子?」她追問同樣是五六歲的景志剛,但景志剛回答不了她,因為他也不懂。
二十八歲的景嵐當然懂了為什麼。
從讀初中開始,每當有人問起她的父母,景嵐就會帶著一絲複雜的微笑,輕聲細語地跟所有剛認識她的老師、同學說「我爸爸媽媽不在了」,於是他們都體貼地不再追問,因為他們都理解為她的父母死了。
其實,也許他們並沒有死。
景嵐初中一年級就被語文老師要求寫周記,每周她會寫山上的樹、路邊的花、天上的雲,語文老師給她的周記寫評語:「文字流暢優美,但缺乏真情實感。建議真實記錄自己每周的生活,在生活中感悟。」
於是,景嵐寫下了一篇名為「我的爸爸媽媽」的周記:
「開學了,大家都在互相問好、互相認識。有同學主動向我作自我介紹,她問我叫什麼名字。我說我叫景嵐。井蘭,是這樣寫嗎?她寫上這兩個字,然後問我。我說不是,我給她寫上我的名字,景嵐。她說你的名字真特別,給人感覺好像很漂亮。
她又問我,你爸爸媽媽沒有來送你上學嗎?我說我是自己來的。她問我從哪裡來,我說我從芒草村來。她並不認識我的村子,因為她是鎮上的,並沒有去過農村。每個星期一的早上,她的爸爸媽媽都會開著車子,把她送來學校,但我不是。我是自己走了一個半小時,走到了鎮上,然後再坐公共汽車來到學校的。
她又問我的爸爸媽媽是做什麼的。這個問題,我該怎麼回答呢?
我的記憶力並沒有我媽媽的樣子。我只是聽村裡的人討論,說我媽媽是被拐賣來芒草村的。聽他們說,她被帶過去我家的時候,看上去才十八九歲,很漂亮,很可能還是一個大學生。我爸爸娶了她,應該說,買了她之後,她就生了我。但是,她很聰明,在我還沒滿一歲的時候,她就趁帶著我去河邊洗衣服的時候逃跑了。我爸爸叫了很多人一起去找,找了很多天,都找不到。我爸爸還說要報警,我爸爸的朋友都說他瘋了,要是他敢報警的話,警察一定會抓走我爸爸。後來我爸爸就天天喝酒,把自己喝得迷迷糊糊的。
我還是有點記得我爸爸的樣子的。他高高的,應該也算得上一個帥哥。他娶不到老婆,也不是因為他丑,可能就是因為太窮了。村裡的人都說我之所以漂亮,是因為我爸媽都好看。可是他長期喝酒,慢慢地把自己喝得很傻,也變醜了。到我五歲的時候,我奶奶說,我爸這樣下去不行,就逼著他出去打工。可是沒過兩個月,同村帶他出去打工的人回來說,說他有一天晚上出去喝酒,之後就失蹤了。從那天起,我就成了一個沒有媽媽也沒有爸爸的孤兒。村里一些調皮的孩子,都會叫我野孩子。野孩子,就是沒人要的孩子。
這就是我的爸爸媽媽,如果再有人問我,我的爸爸媽媽在哪裡、做什麼的,我希望他們能看到我這篇周記,如果他們看到了,我希望,他們以後對這個問題保持沉默。」
當語文課代表來收周記,景嵐卻猶豫了,她想了想:「等一等!」
她拿著作文本跑進了女廁所,快速地把那篇周記撕掉,那一頁紙,被她揉著藏進了口袋的最深處——那是她第一次沒有交作業。
每個學期末班主任對她的評語都是類似的話:「你的學習成績優異,勤奮上進,個性善良,是老師心目中的好孩子,你的小缺點是不夠開朗,應該要快樂一點!」
景嵐沉浸在往事裡,難以自控。抬手擦臉,已經是一手寒濕。
她以為她已經把過往那個羞澀的、自卑的、軟弱的自己藏起來了,她以為只要自己不去驚動往事,她就會讓所有人看到她的蛻變——她有國內一流大學的本科學歷,她有清醒的頭腦和果敢的手段,她的履歷亮眼迷人,甚至她身上的衣服再也不是20年前那種縫了又補補了又縫的老土棉襖,她也可以將自己打扮得乾淨亮麗,但是沈紹輝一句話竟然讓她無可避免地打開了記憶的盒子。
她不應該去回憶那些事的。人應該向前看,而不是往後看,對嗎?
可是,心臟似乎被一股暗力攢住,被悄悄用勁的痛偏偏又騙不過自己。
「你應該要去做一個快樂的人,景嵐。」景嵐用手指在窗上畫圈,一個一個又一個,畫了又漸漸淡去。
第28章
第二天,景飛霞和景嵐和沈紹輝告別,啟程回A市。
沈紹輝分別和兩人握手,景嵐戴著墨鏡,輕輕把手從沈紹輝的手裡抽出:「那我們出發了,沈總。」
「好的,路上小心。」
沈紹輝看著兩人上了車,轉身離開。
景嵐從倒後鏡里看沈紹輝的影子,直到不見。
景飛霞留意著景嵐的神情,但並沒有開口。
直到兩人都登上了飛機,景飛霞開口:「昨晚沒睡好?」
「昨晚處理東唐那邊的事情。」
「你辛苦了。」
「沒有。」
「沈總這個人也算得上是年少有為,興達交到他的手上,如果以你看,你放心嗎?」
景嵐心裡苦笑,為什麼沈紹輝和景嵐都問她這個問題,她並不見得有多了解沈紹輝:「沈總確實是個很有魄力的人。」
「其他方面呢?」
「其他方面?您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