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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得好複雜,我實在聽不懂,但我怎麼覺得你一副故意當壞人的口氣呢?”

    “不,沒那回事。一旦你了解弗洛伊德的學說,必定不會這麼說。首先,關於那把斧頭,怎麼可能一忘就是整整半年?我甚至在事發之後還親眼 見到沾血的同一把斧頭,一般來說,遺忘得如此透徹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第二,為何我明知樹下是很危險的,卻還是將斧頭遺忘在樹上?第三,為何我偏要選那個危險的地點放斧頭。這三點極其不自然,這樣還能夠說我絲毫沒有惡意嗎?只以忘記這個藉口就能抵消心中潛藏的惡意嗎?”

    “那麼,今後你打算怎樣?”

    “當然是去自首。”

    “這樣也好。不過,任何一位法官都不可能判你有罪。這點至少可以安心。對了,之前,你提到的那些證物又如何解釋?我是說手帕、你母親的梳子之類的。”

    “手帕是我自己的,砍松枝時,我曾用來纏在斧柄上,之後就忘了。沒想到那晚和斧頭一起掉下來。至於梳子,詳情我真的不清楚,但我猜想,應該是我媽一開始發現我爸的屍體時遺落的吧,我哥一定是為了保護她才藏起來。”  

    “那麼後來你妹把斧頭埋起來的事呢?”

    “我妹是最早發現斧頭的,有充足的時間藏起來。她必定一眼就認出是自家的斧頭,便斷定父親的死與家中某人有關,當下決定不管怎樣先把首要證物藏起來。她畢竟是個有點兒智慧的女孩。後來,刑警搜查我家,一般的隱藏地點恐怕無法令她安心,她才會選中祠堂後面,重新掩埋吧!”

    “這段日子,你不斷地懷疑家人,到頭來居然發現兇手原來是自己!看樣子,乾脆當做小偷犯下的罪倒還比較好交代。不過,想想還挺有喜劇要素的呢。雖然在這種節骨眼說這種話不太恰當,但我實在無法心生同情,因為我還不太能接受你是兇手這件事。”

    “那段時間懷疑家裡其他人這種錯覺才是最致命的。你說得沒錯,真的是喜劇。只是,這些荒謬得足以視為喜劇的情節,反而證明了我並非單純的健忘。”

    “說穿了,或許真是像你所說的。不過,聽了你的坦白之後,與其說是難過,倒不如說更想好好慶祝一下,長久以來的疑雲總算散去了。”

    “就這點而言,我也是鬆了一口氣。家人表面上看來彼此懷疑,其實是在互相保護,即便是有那樣的老爸,也沒人壞到狠心殺了他。大家都是難得的大好人。而唯一的惡人,就是懷疑家人的我,疑心病特別重的我,才是道道地地的惡棍。”  

    (《疑惑》發表於一九二五年)

    【注釋】

    (1)活人保持靜默的狀態,表演名畫或歷史上的著名場景。

    (2)兩人將手掌交互疊放在對方的掌上,引喻雙方都在重複無意義的行為。

    (3)發源自北海道石狩山地的石狩岳北麓,注入日本海石狩灣的河川,以千折百轉的形態聞名於世。

    (4)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奧地利神經學家,精神分析的創始人。以性解釋人類的潛意識而聞名。著有《夢的解析》、《歇斯底里的研究》等書。亂步嗜讀弗洛伊德,後來甚至在昭和八年加入由大槻憲二主持的精神分析研究會。

    (5)海拉格斯的身份不明。

    (6)厄內斯特•瓊斯(Ernest Jones,1879—1958),英國精神分析學家,受到弗洛伊德思想的薰陶,於一九一三年創立英國精神分析學會。

    (7)在自由落體運動中,落下的高度等於二分之一的重力加速度乘以落下時間的平方,是為自由落體定律。

    ※火繩槍※  

    本篇是作者在學生時代的試寫處女作,並未發表。當時,作者先將故事概要寫在日記本的空白處,之後才委請友人謄稿。由於只是故事概要,在架構與文筆上都未臻成熟,趣味稍乏,無奈作者已無心力根據概要重新改寫了。

    作者曾在原作的前文部分,以大量筆墨描寫了主角——業餘偵探橘梧朗的為人,但因內容不夠生動有趣,故本文收錄時直接將這部分刪除了。

    橘是高等學校的學生,醉心推理小說與犯罪學,旁人甚至稱其為福爾摩斯,算是位怪胎。而“我”這個人物是橘的同學,在故事裡扮演了華生的角色。

    平凡社版《江戶川亂步全集》第十一卷(昭和七年四月)

    某年寒假,我收到友人林一郎的邀請函。信中大意是說,他偕弟弟二郎一周前來到此地,狩獵度假,但是只有兩個人的出遊逐漸失去新鮮感了,希望我有空的話能前往一游。信封是飯店提供的,上面印著A山麓S飯店。

    當時,我正無所事事,正愁不知如何打發漫長寒假,以至於收到邀請函時非常高興,欣然決定應朋友之邀直接前往飯店。林與平日感情不佳的義弟(1)居然會一同出遊,這件事實在令我納悶,不過我沒多想便拉著橘一起出門了。

    這是個十二月小陽春的溫暖冬日。前一天的陰雨已完全不見蹤跡,我和橘也沒什麼行李可收拾,雖說是旅行但其實極為隨便,兩手空空就上了火車了。這天,橘——這好像是他個人的習慣——竟然在制服外罩上一件長披風,看起來實在很不搭,他獨自坐在車廂角落,琅琅地吟誦著愛倫•坡的《大鳥》(2)。他把披風外套的一隻袖子卷到手肘關節處,曲起的手肘倚著窗框,茫然地望著窗外不斷掠過的風景,一邊吟誦詭譎怪鳥詩篇一邊看風景,在我看來竟有種意外的神秘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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