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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越想越不放心,馬上命令阿婆去附近打探消息,果然傷患死在M醫院的診療室。任何醫生都不喜歡病情太過危急的傷患上門,更何況是半夜一 點,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聽說那名司機到了M醫院時,拼命敲門一再懇求,院方卻遲遲不願開門耗了半天工夫總算把傷患抬進去,卻已經來不及搶救了。不過,當時M醫院的那位大夫若表明“我不是外科醫生,你們還是去附近的K醫院吧”,或許傷患還有獲救的機會,M醫院怎麼會如此亂來呢? 那個二把刀大夫執意親自處理那位受傷情況很嚴重的傷患,結果失敗了。據說大夫當時根本慌了手腳,反而耗費大量時間無謂地在傷患身上胡亂檢查。

    聽到這個消息後,我的心裡突然冒出一套吸引我、令我欲罷不能的邏輯推理。

    在這個案例中,有意、無意地殺死可憐老人的究竟有幾個人?汽車司機和M醫院的大夫,自然都得負責。論及法律上的刑責,想必會針對司機的過失懲處,可是實際上責任最重大的恐怕應該是我吧?如果當時我告訴司機的不是M醫院而是K醫院或許傷患還有機會順利獲救。司機不過是令老人受傷,並未殺了他;M醫院的大夫是因為醫術不精才導致急救失敗,也算不上有明顯過錯。好吧,就算他的確難辭其咎,歸根究底也是因為我指點司機前往不適合的M醫院。換言之,老人是生是死,全看我當時如何指點。讓老人受傷的是司機,但是殺死他的應該是我吧?  

    這種結論是基於假設我的指點純屬非故意過失的前提,但是如果那並非過失,而是出於我企圖殺死老人的惡意,後果將會如何?毋庸贅言,我豈不等於犯下了殺人罪?然而,法律縱使可以懲罰司機,對我這個實質上的兇手,恐怕不會有任何懲罰措施。顯然我和死去的老人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即使懷疑我,我只要回答,當時情況太過緊急,我一時之間忘記還有另一家外科醫院不就沒事了嗎?那純粹是個人良知的問題。

    各位,你們可曾想過這種殺人方法?自從那場車禍後我才驚覺,世間是何等險惡至極的場所。沒有人料想得到,哪天會不會出現我這樣的男人,毫無緣由地故意推薦不適合的醫院,斷送了原本可保住的生命。

    接下來,我要說的是我在之後的試驗中成功的案例。某個鄉下阿婆想穿過電車鐵軌(6),正當她準備踩上鐵軌時,路上穿梭的汽車、自行車、馬車、黃包車等各式車輛導致阿婆十分慌張。就在她跨出一隻腳的剎那,假使急行電車正如疾風般駛來,距離阿婆僅有兩三間距離。這時,阿婆若壓根兒沒發現電車逼近,直接越過軌道的話,或許什麼事也不會發生。可是,若有人大喊:“阿婆小心!”她勢必會陷入六神無主的狀況,全然不知該繼續越過軌道,還是先退回去,當下進退維谷。再假設,那輛電車由於距離太近無法緊急剎車,“阿婆小心!”這短短一句話,說不定就會致使阿婆身受重傷,嚴重的話甚至喪失生命。正如我前面也說過的,那次,我就是利用這個方法殺死了一個鄉巴佬哦。  

    (T說到這裡暫且打住,笑得很是詭異。)在這種情況下大喊“小心”的我顯然就是殺人兇手。問題是有誰會看出我的殺意呢?誰能想像得到,對於一個無冤無仇、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有人僅是出於殺人的趣味,就動起殺機了?況且“小心”這句警告,不管從什麼角度詮釋,都只能說是出於善意,死者只有感謝根本沒有怪罪的道理。各位,這豈不是一種極為安全的殺人方法嗎?

    世間眾生深信做壞事一定會觸犯法律,會遭到應有的懲罰,因此愚蠢地掉以輕心,甚至沒有人想像過法律也可能縱容殺人兇手逍遙法外。各位看 看,從我剛才敘述的兩個實例加以類推就很清楚不觸犯法律的安全殺人法其實不勝枚舉。當我領悟到這個事實的絕妙之處時,與其說是為這少有人發現的卑鄙而顫抖,倒不如說是對造物主特地為這種從容犯罪留下餘地而激動。這個發現令我欣喜若狂,這簡直太棒了,只要運用得當,在這大正盛世唯有我擁有了免死金牌(7)。

    我靈機一動,想到可以藉由這種殺人方法排遣我那生不如死的無聊人生。絕對不犯法的殺人,就算是名偵探福爾摩斯也無法識破的殺人,啊,這是何等完美的重新獲取生命樂趣良方。從此,我在接下來的三年時光里,無法自拔地沉迷於殺人的刺激,不知不覺中全然忘了無聊的滋味。各位可別笑,我當然不可能像戰國時代英雄豪傑的百人斬演出一場名副其實的血腥屠殺,但我對自己發誓,在沒有奪取百人性命之前,絕不中止這個殺人計劃。

    距今三個月前,我正好殺了九十九個人。就在離計劃人數剩最後一人時,正如我前面曾強調的凡事僅有三分鐘熱度的我再次對殺人感到厭倦了不過姑且不論厭倦這件事,先說說這九十九人是怎麼被殺掉的吧!當然,我與這九十九人之中的任何人都未曾有過節,只是對不為人知的方法與結果感到好奇才決定殺了他們,而且我從未重複使用同一種方法。殺了一個人後,再思考下次應該改用什麼新手段下手,何嘗不是另一種樂趣呢?

    不過,我沒時間將我實踐過的九十九種殺人手法一一詳述,更何況,今晚我來到這紅色房間也不是為了公開這些殺人方法,我想說的是我不正常的心態,為了排遣無聊不惜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最後當這種罪惡的行為都不能消除空虛的時候,又打算通過自我毀滅來感知生活的鮮活和意義。對此,我想聽聽各位的想法。至於殺人方法,我想僅舉兩三實例,點到為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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