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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沒事,真的沒事,你繼續說,後來呢?”
“好吧。”他嘆一口氣繼續說下去,“醫生和辦案警察都懷疑她當時已經精神失常,於是把她轉到了一家精神病院,起初她只是在醫生的詢問下一遍遍重複自己當晚的經歷,當醫生問她當時為何要跳樓時,她隻字不答。過了幾天,她出現了很多狀況,按照醫學上來說,都屬於精神分裂的症狀,漸漸,這種症狀越來越明顯,久而久之,她也就變成了一個普通的精神病人。後來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她的家人幾次上訴,都未被受理,三年後的一個晚上,她在病區樓頂跳樓自殺了。巧合的是那天也是六月二日,所以,後來就更有一些流言傳出,當然,可以想見,都是有關靈異的。”
六月二日……我自言自語著,想不出這個日子有任何特別的地方。
“怎麼了?沫沫,這個日子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嗎?”
“沒有啊,想不出有什麼特別。”我看著他,“你今天就查到這些呀?”我伸手理了理他有些零亂的頭髮,突然想起了什麼,“對了,你帶去警局驗指紋的那個文件袋怎麼了?有沒有結果?”
“我把那個袋子給了技術科的同事,他說上面的指紋不多,但是可能因為這個袋子在那裡放得時間比較久了,所以有些指紋比較模糊,能夠清晰提煉出的只有你的指紋,當然,還有我的,因為比較新鮮,其他的看起來至少有一年左右的時間了,所以,要清晰提煉並加以判斷還需要幾天的時間。”
“也就是說,幾天後,當指紋的鑑定有了結果,我們首先就可以判斷是誰把那個文件袋放在那裡了,而這個人,一定和這些事情有著某些關聯,我想,他至少應該是個知情者。”我拿起水杯喝下一大口水,“可是有一點我不明白,不管是誰把這個文件袋放在那裡的,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B座已經很多年沒有人住,放在那裡根本就不會有人發現啊。”
“或者他就是不願意讓人發現呢?”
“拜託,如果他不願意讓人發現,他根本就不需要費心收集這些報導了。”我瞥了他一眼。
“那如果收集資料的人和藏文件袋的人不是同一個人呢?”時明看向我,眨了一下眼睛,清澈的眼眸在夜裡顯得格外深邃。
他的話著實讓我嚇了一跳,不得不承認,在他說出這句話之前我從來不曾設想過這種可能,並且必須承認,他的話是對的。那晚我在相同的地方發現了屍體,警察在勘察現場的時候並沒有說找到其他東西,那麼,也就是說,這個文件袋是在那之後被人放進那個壁櫥里的!
我覺得渾身都起了雞皮疙瘩。
“你在想什麼?”時明的聲音將我的思緒拉了回來。
“一間被發現了屍體的公寓房,普通人應該不會再去,甚至會刻意避免去,對不對?”
“對。”
“既然屍體被發現之前是藏在壁櫥里,普通人應該更不會去接觸那個櫥,對不對?”
“對。”
“如果有人故意把東西放到那裡,原因就只可能有一個,他不想那件東西被人找到,對不對?”
“對。並且我判斷這個人在把東西放進櫥里的時候戴了手套或是使用了防止指紋被留下的特殊膠水,不然在上面不會找不到第三個人的清晰指紋。”他漫不經心地說著,順手將A4紙翻過一頁。
“原來你早就想到這個文件袋為什麼會被放在那裡?”我吃驚地看著他。
“只是有一件事情,我花了一整天的時間還是想不通。”他的眉頭微微皺起。
“什麼?”
“既然他費盡心機不想讓別人找到這件東西,又為什麼不乾脆把它燒了,反正只是幾張報紙,一把火燒了豈不是一了百了?還免得夜長夢多。”
“對啊……我居然沒想到這個……”
“好啦,這個慢慢再想,還有一件事情,你絕對想不到。”時明把臉湊過來,露出壞壞的笑。
“什麼?”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這種情況下他還能有調侃的心情,是不是警察當得久了都會對這些事情麻木?
“我今天很用功哦,還附帶查了一下十三年前的那宗案子。”
“什麼?你也查了那件案子的卷宗嗎?”
“嗯,況且,還有一個驚天發現呢。”他得意地笑起來,“你猜猜是什麼?”
“什麼?”難道是賀進陽又隱瞞了什麼嗎?天,到底他隱瞞了多少事情?!
“十三年前在B座租房的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叫齊飛,當時四十歲。妻子叫杜雪梅,當時三十七歲,女兒叫齊甜甜,當時十八歲,正準備參加高考,當時住在C座的女孩叫唐曉冰,家裡很有錢,父母都出國了,一個人住在這裡。後來的事情你都知道,我就不重複了,但是有一件事情你一定不知道。”他說著笑起來。
“嗯?我聽說她當時殺完人已經有些神智不清了,大概是因為受刺激太重的緣故吧。”
“答對,不過後來的你一定不知道,杜雪梅殺死唐曉冰之後被警察帶回警局,當時她已經神智不清,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她已經得了精神分裂症,也就是說,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