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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紅紅莊重的事情並非天氣,到底是什麼,她自然沒有必要去給每一個側目的路人解釋,那會讓她看起來更加的“不正常”。總不至於拉著路人誠懇地說: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人要見,我必須遮住三分之二的臉才能和他見面,你們的明白?你們的理解?
到了那個重要人物樓下,一幢不出三年必拆的舊式唐樓下,小蟲子紅紅復又戴帽戴眼鏡,不緊不慢走上三樓,樓梯昏暗得緊,兩邊破牆上貼滿了“通渠修家電”之類的便民廣告,還有些尋人尋狗的啟事,雜亂中顯得人氣十足,紅紅心想,這地方雖暗,卻總不至於鬧鬼的,生活氣息帶來的陽氣濃濃。
三樓的那間房門口掛了一個白色長條木牌,白色底漆上有幾個方方正正的字“私家偵探黃一虎”。
黃一虎等她的到來有一會了,即使是白天,他也喜歡時不時抿點威士忌酒,那是年輕時養成的習慣,他認為,一個男人如果嘴上不時帶出點烈酒的氣味,會讓他徒增許多剛陽氣。帶著這個“男人味秘方”,他用二鍋頭漱了十年的口,這兩年寬鬆了些,鳥槍換炮,換成了威士忌酒。
你要的全在這裡,
黃一虎看起來象個壞人,長相兇狠,眉粗嘴寬,非常對得起他的名字。他扔到桌子上的是一疊照片及幾張列印紙。
紅紅很認真仔細地看了一遍,抽出幾張照片和列印紙,小心地塞進公文袋子,又掏出一疊錢放到桌子上,隔著墨鏡看著黃一虎說,這是一萬塊,下午最後辦完那事,剩下的兩萬我明天轉到你帳上。還有,請把燈開一下,你交電費了嗎?
黃一虎看了一眼桌上的錢,也不數,說,你可以摘下眼鏡,我這裡並不暗。
紅紅猶豫了一下,並沒摘下眼鏡,雖然黃一虎這段時間跟蹤並拍了許多她和金明約會的照片,早對她的樣子爛熟於胸,但這種氣氛還是這種裝束比較貼切。
紅紅起身要走,又有點不太放心地回頭叮囑,見到她,該說什麼,你都記住了嗎?
黃一虎鄙夷這種對他職業操守的不信任,沒理她,懶洋洋地撿起錢慢吞吞數著。
3
老蟲子金明一邊繫著襯衣扣子,一邊大聲嚷,蟲子蘭(他可能不是這麼稱呼的),我那條圓點領帶放哪兒?
左邊第三個格子第六條,蟲子蘭的聲音從廚房裡傳來。
自從結婚後,金明就發生蟲子蘭原來有個怪癖,如果她一天中在家的時間是十個小時的話,至少八個小時躲在廚房裡,金明開始比較粗心,後來慢慢變成好奇,於是每當老婆不在家的時候,他就會偷偷溜到廚房去觀察一番,幾次下來,他終於發現了老婆的秘密,原來她整天耗在廚房是在秘密修煉“移形換影”大法。證據是他發現廚房每隔一周左右就會被重新擺設一番,有時是洗衣機和冰櫃換位,有時是微波爐的電飯鍋對調,甚至有一次,他翻遍整個廚房也找不到果汁機的去向,直令他懷疑老婆的“化骨綿掌”已經修煉成功(後來發現在陽台被拆洗了晾乾)。
關於他老婆背著他秘密修煉絕世武功這一點,金明相當的不能夠釋懷。當年能歌善舞的小蜜蜂原來竟然是個深藏不露的綠林女俠,身為丈夫,對妻子不能瞭然於胸,成何體統,況且他並無江湖盟主的大志,不需要一個綠林女俠助他一臂之力,他只想娶個小蜜蜂,工作之餘一起嗡嗡嗡。
不過,對於習武之人的超常記憶力他還是大為嘆服的,這大概是經常要熟記武功秘笈的緣故吧,蟲子蘭能記住他每一條領帶或襪子的顏色、擺放位置、甚至購買時間及地點。三五年的實踐下來,他不得不承認,他這個凡夫不小心娶了個神女。
金明系好領帶,套上外衣,拋下一句我走啦,然後就真的走啦。
4
他們約好了在這裡見面。
“這裡”的含義是指某一個地方,這個地方湖光山色,有藍天白雲倒映在水面上的湖,有青翠濃密的樹叢,有形狀怪異的石頭,準確地來說,是一個郊區天然水庫,周末總會有一些人來釣魚或幽會,幽會的人也帶著魚杆來順帶釣魚。
小蟲子紅紅習慣了老蟲子繫著領帶來釣魚,她知道這讓他老婆看起來他是去見客戶或參加什麼會議。女人總是相信見到的現象以及此現象而展開的聯想。需要補充的一點是,這個聯想必須要由她們自己心生,切記不能自作聰明地引導。比方說,你穿戴整齊出去幽會,過程一聲不哼,她會以為你去開會或見客戶。如果你穿戴整齊去見客戶,同時又和藹地告訴她,我要去見個客戶,那麼,她會認定你去了幽會。算了,這有點複雜,如果展開了說,我需要另外寫一個超長篇出來。
小蟲子紅紅心不在焉,一會向他要根煙,一會又使勁往他懷裡鑽。金明今天帶的是手杆,所以很難空出手來應付她。魚一直沒咬線,空氣有點凝。不過據說等待魚咬線的過程才是釣魚的最高樂趣所在。魚兒咬線了,只是興奮,是高潮,而不是樂趣。薩特認為樂趣是長時間的,興奮是即興的。他舉的是干蠢事的例子,而我現在可以舉出釣魚的例子,從這一方面來比較,我比薩特要雅了、文明了許多層次。
釣魚本來是件簡單的事情,干蠢事也是簡單的事情,越簡單越容易產生興趣。然而如果簡單化的過程太長了,時間太久了,總會有意外的一些事情浮出來破壞它。睡覺很有趣,惡夢就很敗興了;吃飯也很有趣,刺到魚骨就掃興了。釣魚加幽會很有趣,紅紅掏出些證物就令金明頭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