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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充斥著無數的好人,他們和她們天天都春意煥然,這種氣象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想把我同化掉。本來我是個壞人,我帶著壞笑一頭扎進這社會的時候,我不斷地獲得好處,由於物質不滅定律,我每獲得一個好處,就會有另外一個人失去了好處,我不斷獲得好處,同時就會不斷有人失去好處,這表明,我十三年來所做的只有一件事情:不斷地把別人推向好人的行列,這肯定是“逼良為娼”的對立面,我稱之為“逼人為春”。
我也會有憂慮,這世界雖然很大,好處也很多,但任何事物總會有窮盡的時候,萬一(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萬一),萬一有一天好處都全到我這兒來了,除了我,所有人都成了好人,都天天只管叫春,沒有好處再被我獲取的時候,我會多麼的不習慣啊,畢竟這麼些年干熟了的工作,一下子失業是會很容易患上“轉型憂慮症”的。於是,我閉門面壁了三天三夜,面壁的時候沒開燈,等於閉著眼睛在思過,黑暗中我放飛思想的翅膀,世界仿佛到了全體好人、唯我獨壞的時代,草原上,湖水邊,木屋前,菜園下,到處是春意煥然的小蟲子成雙成對,在幹著“蠢”事。而我,一個孤獨的人,拄著黑朽的木杖,踏著芒鞋,頂著風塵,渾濁的眸子裡分明是無奈、茫然、孤獨。因為我不是“蠢”人,不會幹“蠢”事……
那是多麼憂鬱的三天三夜,幸虧,我的另一份職業是寫小說的,我的本事就是給立於懸崖上的情節找出柳暗花明的結局。在我結束面壁之前一秒鐘,我靈光又一現(咦,為什麼我要說又呢?),我找到了出路,我柳暗花明了,我扔掉了朽黑的木杖,渾濁的眸子突現光芒……
我決定,到了那一天,我給全世界的蠢人出售春藥。
未雨綢繆完未來的職業以後,回來說說“同化”這事。我知道近朱者赤這樣的淺顯道理,何況我並非“近”,簡直是被包圍,被十面埋伏,被四面楚歌。實話告訴你,不管你是好人還是壞人,一個角色扮演得太久會很累的,一個職位呆久了肯定會變成“老油條”就是一個理兒。某一天,我決定客串一回好人,也學他們的樣子唱唱楚歌,干一回蠢事。
那天月黑風高,蛙鳴狗叫。我幾個眼神就認識了一個叫作“紅紅”的小蟲子,認識她同時標誌著我也就成了一個小蟲子。我們分左右落座,然後兩眼對視,熱烈期盼著接下來的促膝談心。
我說,小蟲子,你今晚很漂亮嘛。她嘻嘻笑說,她喜歡小蟲子這個稱呼,那麼,我就叫你麻雀好嗎?
我說,我也是小蟲子,不做麻雀。她歪歪頭沉思一下說,也好,兩隻小蟲子會平等,會快樂,這樣更好。
我笑了,快樂當然是最好的,就為了這個,我才從麻雀客串到小蟲子的。
她看我只是笑,怕我悶著,就說,蟲子,咱猜拳吧。
我說行啊,來,六六順啊……
這一天直到夜很深了,我才想起我的構思,我的編劇。花開兩頭,各表一枝,先表表我構思的事情,兩隻小蟲子的發展有空再和大家聊聊,我一定會再聊回來的,不然你們一定認為我幹了蠢事,我到底幹了蠢事沒有,有空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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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慣用的故事情節通常是這樣的,主角開始很倒霉,遇到了無法解脫的事情,必須要去殺一個人,唯有這樣,才能解脫。為了得到真正的解脫,他必須殺得很巧妙,手法巧奪天工,過程撲朔迷離,最後,第二主角慧眼撥迷霧,從百密中找到一疏,繼而直相大白,正義戰勝邪惡,善良得到印證,世界為之歡呼,人類為之振奮,上帝也感動得落淚。這樣的構思雖然毫無快樂可言,卻是大勢所趨,大德所在。雖然現實往往並不是小說,小說肯定也是代替不了現實嘛。牆破了,需要弄點白灰,粉飾粉飾,就會太平。
我曾經得到過一個來自很不嚴肅的讀物里肯定很不嚴肅的一組數據,謀殺案裡面58%屬於衝動型,這類型破案率達到92%;失手型34%,破案率更高,97%;而剩下的8%屬於預謀型,破案率只有12%;這組數據告訴我們,如果你想殺一個人,並且有很好的計劃,又能執行得很到位,你有88%的機會逍遙法外。計劃很重要,執行也很重要,如果你不夠自信,建議去閱讀類似《執行細節》一類的書,暢銷書多少會有它暢銷的道理嘛。
我對小蟲子紅紅說,我決定寫一個故事,關於謀殺案的,兇手最終逍遙法外的,警察束手無策的,法律無可奈何的,讀者竟然也同情他的。你覺得怎麼樣?
她拍著小手連聲叫好,依在我懷裡蹭著我的肉體說,如果這故事真的很好,很管用,那你幫我殺一個人,好嗎?
我大吃了一驚,用個比喻叫作,象十年牢獄刑滿,發現接我的人竟然是一個不認識的性感美女,還說著英文。
這個比喻除了吃驚的成分,還有興奮在裡面。這是一個多麼刺激荷爾蒙的建議啊。
我繼續構思,首先我們需要一個死者,人死了都一個樣,所以外貌我就不多描寫了,反正是個男人,因為我決定兇手是個美麗女人,這樣一來,兇手得到讀者同情的分數會大大增加。
小蟲子紅紅總是動不動打斷我的構思,她突然問我,你會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呢?編故事的?還是殺人犯?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