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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十點結束,之後通常我們會有幾個人去火焰餐廳,這家店位於第九大道,幾乎就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舊址的正對面。這回來了七個人,占據了角落的一張大桌子。近兩年來我通常是在場戒酒時間最長的人,這種事情好像早晚會碰上,只要你不喝酒也沒死。不過今天晚上,我們這桌有兩個人戒酒資歷比我多幾年,其中一個是比爾·D,我第一次參加聚會時他很可能也在場。(我不記得那天晚上見到了他,當時我滿腦子只想著自己。)他偶爾會在聚會上發言,我一向喜歡他的談話。我本來可能找他當我的輔導人,但吉姆·費伯出現了,顯然他是擔任這個角色的最佳人選。後來,吉姆被殺害後,我決定如果自己想找個輔導人,就去問比爾。不過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感覺到有這個需要。
這陣子他話不多,不過參加聚會的頻率還是一樣。他是個高個子,瘦瘦的,白髮稀疏,有些新會員叫他“沉默者威廉”①。這個形容詞絕對不會用在帕特身上,這個人矮胖結實,戒酒資歷幾乎跟比爾一樣久。他人也很好,不過話太多了。
①威廉(William)的暱稱是比爾(Bill)。
比爾當了五十年的舞台工作人員,前不久退休了,在我所認識的人當中,他可能是看百老匯舞台劇最多的人。帕特也退休了,他之前在下城市政廳的某個部門服務。我始終沒搞清楚是哪個機關,也不知道他在那裡幹什麼;不過不管是什麼,反正他四五年前就不幹了。
“邊牆”原來是建築工人,後來因為工傷而雙腿殘廢,留給他一筆殘障退休金;他靠撐著兩支拐杖行動,他在家裡工作,經營某種網上訂購的生意。幾年前他出現在聖保羅、爐邊和其他各分會時,總是一副陰沉怨恨的模樣,不過那種態度隨著時間推移漸漸消失。跟比爾一樣,他是這一帶的人,一輩子都住在西城的地獄廚房①和周圍一帶。我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叫他“邊牆約翰”,我想他大概是戒酒前就有這個綽號的。如果你叫約翰這種大眾化的名字,就幾乎難免會有綽號,不過好像沒有人知道他綽號的由來。
①Hell‘s Kitchen,紐約曼哈頓的一個社區,包括第三十四和第五十七大街之間的地區,大致從第八大街到哈得孫河。
不過換一種情況,如果你的名字是阿比,就不需要綽號,也不必在後面加上自己姓氏的縮寫。阿比——我猜是亞伯拉罕的暱稱,但他一向說他就叫阿比,如果你真的說成亞伯拉罕的暱稱亞伯,他就會糾正你——戒酒已十年,洗心革面,剛來紐約沒多久。他是住在俄勒岡時開始戒酒的,後來他搬到加利福尼亞。幾個月前他搬到紐約,開始出現在聖保羅和其他幾個西城的戒酒聚會上。他四十出頭,身高約五英尺十一英寸,中等體格,一張輪廓清晰的臉,可是你看過後就會忘記。他的五官不會給你深刻的印象。
我覺得他的個性似乎也和外貌一樣。我曾在六十三街基督教青年會大樓的聚會中聽過他講戒酒經歷,但唯一記得的內容就是他以前喝酒,現在不喝了。他發言不多,內容通常溫和而毫無特別之處。我猜想這大概是他的風格。戒酒協會裡的發言通常都會是比較非個人化、比較接近小城聚會的形式,而他的做法也是如此。
我剛開始參加聚會時,曾聽到一個女同性戀者談到她知道自己喝酒可能已經成癮,是因為她注意到自己常常猛然恢復意識時,嘴巴里正含著某個男人的那話兒。“我不喝酒時從不會這樣。”她說。我有個感覺,阿比在俄勒岡的小鎮一定不會聽到這類東西。
赫布加入的時間跟阿比差不多,他上星期戒酒才滿九十天。這是一個評判的標準;你得戒酒九十天以上,才能擔任開場或參與服務工作。赫布是在一個白天的聚會上宣布戒酒滿九十天的,我不在場,但只要他和我兩個人都繼續戒酒,或許我早晚會有機會聽到他的故事。他大概五十歲,矮矮胖胖的,已經開始謝頂了,但身上有著某些剛戒酒會員特有的熱心,近乎孩子氣。
我自己沒有那樣過,也不曾像約翰以前那樣對戒酒充滿怨恨。目睹我戒酒過程的吉姆·費伯曾告訴我,我從一開始就很堅持,很認命,當然我可以再回去喝酒,但決定不這樣做。我沒法告訴你我是哪種類型的。我只記得逼著自己從這場聚會趕到下一場,擔心參加聚會能有用,也擔心會沒用。
我不記得是誰提起死刑的。有個人說起,另外一個人針對這個主題談了一些基本看法,然後“邊牆約翰”轉向雷說:“我想你是反對死刑的。”這個說法原可能是挖苦,但他其實並沒有這個意思。這只是一種看法,帶著心照不宣的暗示,因為大家知道雷是什麼人,所以覺得他會反對死刑。
“我反對用在我的當事人身上。”雷說。
“哦,你必須反對,不是嗎?”
“當然,我反對任何刑罰用在我的當事人身上。”
“他們都是無辜的。”
“說無辜就太誇張了,”他承認,“我想,說無罪就行了。我接過幾個可以處死刑的案子,一次都沒有敗訴過,但那些案子其實都不會真的處死刑。不過,只要你的當事人稍有一點點坐上電椅的可能性,就會讓律師充滿鬥志。‘坐上電椅’——我這樣說過時了,對吧?現在沒有電椅了。他們會讓你躺下,其實還非躺不可。他們會把你綁在推床上,進行一個尋常的醫療步驟。而你生還的希望比一般動手術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