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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三天後他們就要給我打一針綜合化學藥劑,我這短短的一生就要走向終點。不管我怎麼做,都是一死。我不該被處死的,我這輩子從沒傷害過任何人,但這不重要。十二個人看著證據認定我有罪,然後他們經過考慮,判我該因此受死,我不能怪他們判我有罪或判我死刑。我的意思是,看看那些證據嘛。”
“我的電腦硬碟里有兒童色情圖片。我書桌抽屜里的小玻璃紙袋裡有那三個死去男孩的頭髮。埋屍地點找到了一條染血的手帕,上頭的血是我的。我的電腦里甚至還有個文件,以極盡淫穢的第三者觀點詳述了其中的一樁謀殺案。文件已經刪除了,但警方設法將它復原,那種東西只有喪心病狂的人才寫得出來。裡面描述的犯罪細節只有兇手本人才可能知道。如果我是陪審員,我也不會有絲毫猶豫。我的判決也只可能是有罪。”
“他們沒花太多時間審議。”
“因為沒有必要。我看過一份記錄,是一個陪審員的專訪。他們退庭審議時,每個人都說有罪。然後他們討論證據,想找出可以駁倒其中一些證據的觀點,然後又投票,還是沒有異議。接著他們又討論了一下,只是想完全確定每個人想法相同,然後正式投票,每個人都認為罪名成立,沒有一個贊成無罪釋放,所以實在沒有理由再浪費時間。於是陪審團排成一列縱隊回到了法庭,宣布他們的判決。然後我的律師堅持要陪審員各個表明自己的判決,他們就一個接一個說著同樣的話。有罪,有罪,有罪。你還希望他們說什麼呢?”
“那量刑審呢?”
“我的律師希望我改變說詞。他從沒相信過我,雖然他不會明說。哦,他幹嗎要相信我呢?如果把我的話當真,只會證明他是個多麼無能的律師。”
“他認為你如果承認是你乾的,就可能有機會逃過死刑。”
“那是妄想,”他說,“因為不管我承不承認,量刑都會是一樣的。他要我表現出懊悔的樣子。懊悔!那種滔天大罪,再怎麼懊悔都不夠。我又怎麼能為自己沒做過的事表現出懊悔呢?他沒有明說我是滿口謊言,不過他心裡就是這麼想的。可是他也沒堅持,因為他知道根本沒有區別。陪審團決定判我死刑,花的時間不會比判我有罪更長。”
①英美法律的審判和量刑審是分開的。非死刑的案件,由陪審團判決有罪或無罪後,再由法官主持量刑審決定刑罰:死刑案件則由一個陪審團決定有罪或無罪後,再由另一個陪審團決定該處以死刑或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你覺得驚訝嗎?”
“我覺得震撼。後來法官宣布刑罰,我也覺得震驚。震驚和驚訝不太一樣。”
“沒錯。”
“那個信息是,‘你快死了。’好吧,每個人都會死,但是有個人坐在那裡告訴你,那真是個衝擊。”
“我可以想像。”
“懊悔。你可以代替別人懊悔嗎?我沒法為我殺了那些男孩而覺得抱歉,因為我沒殺他們,可是我的確很抱歉有人殺了他們。”他皺起眉,額頭上冒出一道豎紋,跟他嘴角的皺紋正好相配。“他說如果我能告訴警方第三具屍體在哪裡,一定會大有幫助。但如果我根本沒見到那個威利斯家的男孩,根本不知道他在哪裡,我能有什麼好說的?他說,我可以告訴他,然後他可以說我是在堅持自己無辜的同時說漏嘴的。我說這實在不太合邏輯。這樣一來我就是在堅持謊言的同時又承認那是撒謊。他軟硬兼施地囉唆了一堆,我說其實也不重要,因為我對不知道的事情能說什麼呢?你知道,我不在乎他相不相信我,或任何人相不相信我。我太太就不相信我,她甚至根本不想見我。她跟我離婚了,你知道。”
“我聽說過。”
“我入獄後就沒見過她,也沒見過孩子。不,我收回這些話。我見過她一次。她來探監,問我怎麼能做這種事。我說我是無辜的,要她相信我。可是她不相信,我心裡有個什麼東西死了,從那時開始,其他誰相信或不相信我,就不重要了。”
迷人,真是迷人極了。
“你信里說你相信我。”
“沒錯。”
“我想這只是讓我答應跟你見面的一種手段。好吧,你達到目的了。”
“我很高興你因此願意見我,”他說,“但我並不是耍手段。我知道你沒有犯下那些令人髮指的罪行。”
“我幾乎要相信你是認真的。”
“我是的。”
“但怎麼可能呢?你是個理性的人,是科學家啊。”
“前提是心理學首先是一門科學,不過很多人認為不是。”
“不然還會是什麼?”
“是一門藝術。有些人會說,是一種黑暗藝術。你知道,曾有人想把諾貝爾獎頒給弗洛伊德,不是醫學獎,而是文學獎。這是一種挖苦的恭維。我願意把我所做的事情想成是有科學基礎的,普雷斯頓,不過——對不起,我叫你普雷斯頓可以嗎?”
“我不介意。”
“我的名字是阿尼。A—R—N—E,是斯堪的那維亞的拼法,不過發音就像阿諾德的暱稱。我父母都有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血統,我想不出他們幹嗎給我取個瑞典名字。不過這離題了,恐怕我忘了原來我在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