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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事情很快就結束了,而一旦結束,那個男孩就不必再承受苦痛以及苦痛的記憶。那個男孩走了,去到每個人終將去的地方。
不管那是哪裡……
最後的收尾工作:那具屍體除了少掉一綹頭髮之外,用一條軍毯和樹枝蓋著,離司各特·索耶的屍體只有幾碼遠。屍體下方顯然不小心掉落的,是啟動這一切行動的那條手帕,他自己的手帕,兩個月前染上了阿普爾懷特的血。然後在深夜裡,他把原來放在凱美瑞後備箱的大頭槌、鏟子、膠帶、剪刀移到阿普爾懷特後備箱的備用輪胎槽。那盒一打裝的安全套扣掉他用掉的兩個,放在阿普爾懷特車上的置物匣里,剛好與將會在那兩具屍體上發現的殘留物相匹配。他穿過的衣物,包括球鞋、襪子、內衣、卡其褲、有洗衣店標記的襯衫,全部放進一個垃圾袋,再把垃圾袋放進後備箱,看起來好像阿普爾懷特打算要拿去丟掉。
他敢再一次冒險進入那幢房子嗎?
他進去了,行動緩慢而安靜。他家沒養狗,沒有防盜警鈴。這一帶很安全,是犯罪率很低的郊區,而且阿普爾懷特一家都睡得又深又沉。站在那幢黑暗的屋子裡,另一個計劃忽然冒上心頭。他身上帶著那把刀子;讓那兩個小孩被殺死在床上,割斷他熟睡中的太太的喉嚨,然後再為這幢房子的主人安排一個恰當的自殺,不是很簡單嗎?
不,他決定。最好堅持原來的計劃,最好讓維吉尼亞州去負責懲罰他。
他把裝著那三個小玻璃紙袋的信封黏在一個書桌抽屜的底下。而刀子,那把藍道製作的絕世好刀,擦掉了上面看得見的血和指紋,但確定還留有能驗出三個被害人的血跡,他實在很難割捨。
無論如何就是該割捨。人絕對不能允許自己太依戀任何事物——無論是某個地方,某個人,還是某樣東西。人唯一能依附的,而且必須完全依附的,應該就是自己。若是你的右眼害你失足,就挖掉;若是你的房子、車子或手工打造的刀子令你過度耽溺,就丟掉。
於是刀子被放進一個書桌抽屜。他離開那幢房子,動作緩慢而安靜,他把失去刀子的痛苦化為選擇正確行動步驟的滿足感。畢竟,那只是一把刀,一個工具,一種達到目的的手段。日後會有其他的刀子,而其中某些刀子會博得他同樣的喜愛。
他此時開著凱美瑞,一路繼續向前,上了州際九十五號高速公路,北上到華盛頓特區。到達時已經是上午了。他開著車子去機器洗車,然後停在離杜邦圓環幾個街口的街上,下車離開,車窗開著,鑰匙還插在啟動器里。他乘地鐵到聯合車站,很有把握他的火車啟程往裡奇蒙時,那輛車已經被偷了。他來到那個租來的車庫,上了他的福特車,開車離去。過了兩天,那個男孩的失蹤事件上了報紙和電視的頭條新聞,而且一個證人聲稱曾看到一個符合馬庫斯·里柯克外貌特徵的男孩上了一輛暗色的小汽車,於是他用一個無法追蹤來電的電話打去提供線索。他報告說注意到一輛暗色汽車在男孩失蹤那夜駛離“美景鄉村俱樂部”的舊址,而且這事情讓他起了疑心,於是記下了車牌號碼的前四位,他最多也只能提供這些了。
當然,這些就夠了……
貴賓來了。我們這個小小盛會的明星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終於姍姍來遲。他拖著腳鐐,戴著手銬,這使他的進場不那麼優雅,但是現在他來了,表演可以繼續。
他面無表情,看不出心情如何。他現在心裡在想什麼?對於未知世界的懼怕?對於這個制度無法證明一個無辜者無罪而狂怒?毫無由來地期望能有奇蹟發生、能救他一命?
一個星期前,他,阿尼·伯丁森,原可以提供這樣一個奇蹟。他可以公開或匿名地自白,而且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他可以說出威利斯家男孩埋屍的地點。但現在,和阿普爾懷特共處那麼多個小時之後,他說什麼都立刻會被懷疑。伯丁森先生,你說你知道屍體在哪裡嗎?若是如此,那是因為阿普爾懷特告訴過你。你只是更確定了他有罪。
典獄長臉上有著這個職位壓力所造成的滄桑,他陳述了一些常規套話,然後問受刑者有沒有話要說。停頓許久。阿普爾懷特——他還沒被綁在推床上,顯然要讓他站著說自己的臨終遺言——低眉思索著,然後首次抬起眼睛看著玻璃後的一張張臉。他發現了他的新朋友阿尼,雙眼一亮,但只是片刻。
他開口了,聲音柔和,好像不打算說給觀眾聽。不過裡面有麥克風,所以見證席還是能聽得見。
“你們都確定我犯了這些罪,”他說,“我知道不是這麼回事,不過沒有理由要任何人相信我。我簡直希望我真的有罪。那麼我就可以告解,可以祈求原諒。”他停了一下,於是旁邊的人上前,以為他講完了,可是他迅速搖搖頭制止他們。“我原諒你們,”他說,“所有的人。”
最後他的眼睛定在那個曾宣稱相信他是無辜的人身上。他猜到了嗎?最後那句話是表示他猜到了嗎?但不,他是在尋找別人對他這番話的認可,而且也遂了願,玻璃另一面有個人會意地點了點頭。阿普爾懷特看到了,似乎很感激。
阿普爾懷特躺在推床上,旁邊的人替他繫緊縛帶。醫師在他手臂上找到了一根適合的血管,用酒精棉擦了擦他的皮膚,試了兩次,才把靜脈針頭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