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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健身房的會員。那是個不錯的健身房,會員費每個月要一百多元,但比租一戶公寓要少得多。他每天早上去,舉重,或在跑步機上花點時間,然後沖澡、刮鬍子、換上帶去的衣服。他所有衣服都放在後備箱,要洗的時候就去投幣自助洗衣店。”
“那工作呢?他真的是GG文案撰稿人嗎?”
“沒錯,跟他說的一模一樣。他有筆記本電腦,平常藏在車子的前座下頭,以防萬一有人打破窗戶偷東西的時候給摸走。他要上網的時候,就去一家有無線上網服務的咖啡店。我不太清楚那是什麼。”
“我知道。我的筆記本電腦里有一張無線上網卡,可是從沒用過。老天,我是天生就會去挑這種人還是怎麼著?我找到了夢想中的男人,結果他居然住在他的車上。”
“他未婚,”我說,“也沒有另外交女朋友過著雙重生活。”
“那當然不可能。聽起來他連自己的生活都應付不了。”
“他現在儘量讓收支相抵。要多賺錢很困難,不過他勉強還能持平,而且不耍骯髒手段。他很勇敢,我得說我喜歡他。”
“我自己也喜歡他呀。或至少我喜歡他假裝的那個人。”
“假裝的部分讓他很困擾,”我告訴露易絲,“我們的談話很尷尬——”
“我能想像到。”
“可是全部說出來後,他好像鬆了口氣。他想告訴你,卻不知該怎麼開口。”
“‘親愛的,說來可真巧,我是個流浪漢。’”
“這個嘛,他並不打算這輩子永遠都住在車上。他希望能找到一份全職工作,或者自由撰稿的活兒更有進展,好東山再起,重新站起來。總之,他不確定你有多喜歡他,或你們兩人是否可能持續下去。如果沒希望,那又為什麼要和盤托出,白白讓自己丟臉呢?”
“我們出去吃晚餐的時候,”她說,“我建議要各付各的,他都不肯。”
“就像我剛剛說過的,他不是一貧如洗。只不過錢不多罷了。”
“而且沒有住處。你知道,他可以在我家過夜的。他可以偶爾睡在一張真正的床上。”
“我猜想他是出於自尊而不肯這麼做。”
“耶穌啊,”她說,手指敲打著桌面,“他會打電話給我,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該跟他說什麼。”
“我不認為他會打給你。”
“他要甩掉我嗎?為什麼?”
“他會等你打給他,”我說,“如果你不打,嗯,他會認為這就表示你不想再跟他交往了。”
“啊,”她說,然後想了想,“這樣對我就比較簡單了,不是嗎?省得我們還要有一段艱難的對話。”她又想了想。“只不過或許有點難堪。我知道那種等電話的滋味,不知道對方到底會不會打來。或許我打電話做個了斷會比較好。”
我說一切都看她。她想知道她還得付我多少錢,我告訴她原來那筆聘僱費夠了。事實上,我說著伸手拿了帳單,剩下的錢還夠付這兩杯咖啡。
“我很高興你查清楚了,”她說,“雖然我不是那麼喜歡你所發現的事情。我知道有什麼不對勁。不可能真有那麼完美的人,還留著可愛的小鬍子。何況他還抽菸。”
“小鬍子。”我說。
“怎麼?別跟我說他剃掉了。”
“不,”我說,“你剛好提醒了我一件事,僅此而已。”
我沒等到回家。我找了個聽不到嘈雜聲的門廊,用手機打電話給薩斯曼。
他說:“你考慮之後,改變主意了。”
“不,不可能,”我說,“是另外一件完全不同的事,你前幾天提到過一件事,我一直想問你。”
“現在你有機會了。我說了什麼?”
“肯定是和他的小鬍子有關。我們談到了一個話題,你說了類似他留小鬍子是好事,因為你要用那些鬍子編一根繩子把他吊死。”
“我說過這種話?”
“諸如此類的,反正是。”
“我看都得怪布魯克林學院,”他說,“害我說話時如果不講‘預先立場’這種字眼,就會拿腔拿調。那又怎麼樣呢?”
“你當時那些話是什麼意思?”
“啊,那件事査出來的時候你不是在場嗎?也或許不在吧。他用吸塵器還是不能完全滅跡。我們發現了三根小毛髮,不是女人的。一根在她旁邊的床單上,另外兩根在陰毛里,請原諒我用這個說法。”
“那些毛髮是小鬍子。”
“實驗室的技術人員是這麼告訴我的。總之是臉部的毛髮,而且足夠做DNA分析了。如里沒找到他,這些證據也沒用,但只要能逮到他,那三根鬍子就是寶了。檢察官最喜歡的,就是手上有這種實實在在的物證。”
我走了一個街區後又打電話給薩斯曼。我想他有來電顯示的裝置,而且我的電話沒有設定拒絕顯示,因為他一接電話就說:“又怎麼了?”
“關於那個小鬍子的。”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