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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瑟的每把刀子都美,但他最喜歡這把。它很沉,粗的那端可以用來釘釘子,但平衡感太完美了,因而握在手裡根本不覺得有重量。甚至,你會覺得它就像是手的一部分。
這把刀的握柄是以兩片半圓的厚板子夾在兩邊,厚板的材質是一種樹脂基的黑膠板Micarta,很受刀匠喜愛,因為他們認為這種材質優於天然材質如木頭、石頭、象牙和oosik——刀匠也會採用這些天然材質,他見過握柄是花梨木和罕見的熱帶硬木,或是孔雀石、青金石,或是象牙、海象牙、乳齒象牙,以及oosik,這個字源於因紐特人的語言,用來稱呼海象陰莖的那條骨頭。誰會知道居然還有這種玩意兒?他很開心地發現,任何領域只要追根究底地研究,就能得到各種不為人知的知識。
他相信,像這樣的刀子是工匠技術的最高境界,形狀完全配合功能而設計,而且還散發出美感。刀片延伸經握柄直到刀尾,都是同一片鋼、一體成形,夾在握柄間的那段一般稱為“柄腳”——誰想得到竟然還有一個專用名詞,還是個可愛的詞。這把刀的刀片是以大馬士革鋼所製成,意思不是指這種鋼從敘利亞進口——刀片是在美國製作的——而是指一種可能源於大馬士革的古老制鋼過程,把一塊鋼摺疊錘平,再摺疊錘平,一次又一次,直到最後刀片幾乎有無數層,完成的刀子上會有著硬木桌面般細緻的紋路。每把大馬士革鋼所制出的刀片都是獨一無二、美麗非凡的,但這個製造過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美麗,而是為了增加刀片的強度;每次錘過後刀片都會變得更堅實,然後摺疊再錘平,就會變得更堅韌也更耐久。其美感源自於功能性,誰不想擁有這樣的美?誰不想握之如權杖、舞之如指揮家、如擊劍大師?誰不會深感榮耀地佩掛在腰帶上,在街上昂首闊步?
誰不會渴望流暢地將它抽出刀鞘,划過一道喉嚨?
這把刀他用過兩次,其中一次他還真用來割過一道喉嚨。那回也同時令他感到驚奇,因為好像不必他指揮就發生了,好像是刀子本身採取行動的。
他還清楚記得那一次,雖然有時很難記清楚時間順序。那是發生在科羅拉多州南部,在一個叫做杜朗戈的小鎮。他只是經過,停下來吃晚餐,結果餐廳里的女侍首先給了他一杯令人舒適的蘇格蘭威士忌加冰塊,然後是一客同樣令人滿足的三分熟牛排,她調情的態度似乎不單是為了小費。他也調情回應,然後說她看起來有點像一位電影明星,只是他想不起名字。他保證,那名字就在他舌尖了。那就伸出你的舌頭吧,她說,說不定我就能看到了。
他問她什麼時候下班。十點半,她說,然後叫他在停車場遠端的角落等著,因為她不希望有人知道她的私事。
他一身牛仔打扮,穿著皮靴牛仔褲和一件西部襯衫,上頭是按扣而非一般紐扣,那把刀於是很自然地就掛在他的腰帶上。他在車上等她,然後跟在她的車後開回到她的拖車屋,他在屋內干她,兩人都很盡興,然後在她身旁沉沉睡去。一個小時後他醒過來,看到她正熟睡著,帶劉海的直長金髮披散在枕上,下巴鬆開。她正在打鼾,還有口臭。他始終沒把像她的那個女星名字告訴她——當然根本沒有這麼個女明星——現在他覺得她不是太漂亮,不過她是個不錯的性夥伴。他可以多待幾天,即使只為了看她願不願意玩一些不同的花樣。他沒有特別的目的地,這個小鎮說不定還不錯,可以多逗留幾天、一星期或一個月。
他伸手去拿長褲,手拂過了刀鞘,仿佛那把刀就做了決定。因為接下來他發現刀子就在他手上,抽出刀鞘的刀片在床頭燈的照射下光輝燦爛。如果她睡前關了燈,如果他沒看到燈光在那美麗的刀片上閃閃發光,如果她不是仰天躺著,蒼白的喉嚨一覽無遺……
她可曾感覺到那把刀?他動作流暢,以刀划過她的喉嚨,毫無阻礙,就好像在切溫暖的奶油。她的眼睛睜開了,但再也看不到什麼,眼中的生命光芒已經離去。
他穿好衣服離開,陽光升出地平線時,他已經離杜朗戈鎮一百英里了。他走前稍微清理了一下。之前他射在她裡面,所以也沒有什麼好收拾的,既然他已經提供了很好的DNA樣本,再去擔心毛髮和一些微量物證也沒有意義。祝他們幸運吧,離這個小鎮最接近的科學鑑定實驗室在哪裡?丹佛嗎?他們會歡迎他的DNA,他們可以把這份樣本存在試管里,放在後面房間的架子上,對他有什麼損傷呢?除非他們逮捕他,可他們是抓不到他的。
他擦淨了自己的指紋,這樣就夠了。沒有人會知道他來過杜朗戈,更別說知道他釣上了那名女侍者。任何當夜注意過她的人,只會看到她進了自己的車子開走。沒有人會注意到他也開著車子尾隨在後。
他的晚餐是用現金付帳的,他甚至沒在杜朗戈加油。沒有他去過那個小鎮的痕跡,只除了一個死妞兒陰道里的幾滴精液。
何況,他有託詞。不是他幹的,是那把刀乾的。
他上網看了幾個他訂閱的新聞群組。他很高興看到有一大堆針對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的帖子。有幾個新聞群組裡比較熱心的傢伙已經看到里奇蒙報紙上後續的報導。一個廢棄農場的私人墓地上掘出了人類的骸骨,初步證據強烈顯示的確就是威利斯家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