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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沒有繼續保持聯絡,只有聖誕節時寄張卡片,而且現在打電話給他也沒用,因為案子也不是發生在他的轄區。
不過我有她的電話。我撥了號,如果她來接電話,我可以想出其他事情來說。但我很清楚她不會來接了。鈴響到最後,轉到語音信箱,於是我掛斷。早晚警方會設立檢舉電話,會有一個專線讓人打去提供這個案子的線索,可是現在電視新聞還不會出現這類報導。我知道這個案子發生在哪個分局的轄區,我自己也曾在那個分局服務幾年,不過當年的同事早就失去聯絡了。案子可能也不會歸他們管,重案組說不定會接手,可是分局警察是第一批趕到現場的,應該有人知道些什麼。
我查了電話號碼,一個正好在辦公室的警探接了電話。我沒等他問,就報上我的名字和電話,告訴他我在新聞里看到有個女人在他的轄區被謀殺。我認得那幢大樓,我有個朋友就住在裡面,但是我沒聽到受害者名字,很擔心就是我那朋友。
他叫我等一下,稍後回來說,他們還沒公布受害者的名字。
我說我可以理解,我自己以前也當過警察。如果我告訴他我朋友的名字,他能否告訴我受害者是不是她?
他考慮了一下,然後決定這樣應該沒關係。我把她的名字告訴他後,電話那一端傳來的片刻沉默便足以回答了。
“我真不願意說,”他說,“不過我手上的名字就是這個。你要不要等一下?我幫你接到管這個案子的人。”
我等著,然後我猜他幫我轉接前,向負責的人簡報了一下。他名叫馬克·薩斯曼,他和他的搭檔被指派負責這個案子,所以如果沒有其他人接手,案子就歸他們管了。
我會不會是她的親戚呢?我說我不是。那麼我可以聯絡上任何被害者的親戚嗎?我說沒辦法,也不確定她有任何活著的親人。我沒提到她前夫,因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在哪兒,甚至是不是還活著。
“我們找了個鄰居幫我們指認,”他說,“而且她長相就跟她抽屜里身份證件上的照片一樣,所以她的身份其實沒有問題。不過你來做個正式的認屍會更好,假如你不介意的話。”
屍體還在公寓裡嗎?
“不,法醫檢查過,拍完照片後,我們就把她移到這裡了。她現在在停屍間,那是在……你知道在哪裡的。”
我的確知道。我說我可能會耽擱一下,得先等我太太回家。他說沒關係,不急。
“無論如何,我想跟你好好談一談,”他說,“在你認屍之前或之後都行。如果你認識這個女人,也許你可以指點我們一些有用的調查方向。”
“如果我能幫上忙的話。”
“因為我們還沒拿到鑑定科的初步報告,但看起來那個王八蛋沒留下什麼物證。地板看起來乾淨得簡直可以吃。這是指如果你有胃口的話,但你不會的,只要你看過他怎麼對待她,就不會有任何胃口了。”
我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我反常地又給自己倒了杯咖啡,可是我覺得自己已經喝了太多咖啡了。我倒了咖啡,再度打開電視,其實電視裡所講的根本不會比薩斯曼所告訴我的要多。那名路況報導主播的聲音讓我心煩,於是他還沒講完,我就又關掉了電視。
我不斷拿起電話聽筒又放下。我到底想打給誰?又能說什麼?有一度我撥薩斯曼的電話撥到一半,才想到自己在幹什麼,於是又掛斷。我能告訴他什麼?說我可以猜到是誰幹的,可是我不知道兇手的名字,也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他。
我看著電話,一個號碼忽然閃進腦海里,我好幾年沒打過了。那是吉姆·費伯的電話,我向上帝祈求,真希望能撥那個號碼,聽到我已故的戒酒輔導人的聲音出現在電話那一端。他會跟我說什麼?很簡單,他會告訴我不要喝酒。
我不想喝酒,根本沒意識到這點,不過現在我只是很高興埃萊娜和我向來不在家裡放任何酒精飲料。因為人們為什麼要製造威士忌、裝進瓶子裡?不就是為了像眼前這樣的時刻嗎?
我還可以打給幾個戒酒協會的朋友,有男有女,他們一定也會告訴我不要喝酒。可是我不打算喝,也不想跟他們說話。
我打給TJ,跟他簡單講了目前的情況。他說:“哦,大哥,真是太可怕了。”
“是啊,的確是。”
“我開了電視,聽到他們播報了這條新聞,可是完全沒把事情連在一起。”
“嗯,你怎麼想得到呢?”
“該死,我覺得很難過。”
“我也是。”
“埃萊娜在家嗎?”
“她去上瑜伽課了。這會兒應該隨時會回來。”
“除非她直接去店裡。你需要的話,我就過去,陪你等她回家。”
“股市不是開盤了嗎?”
“快了,不過無所謂。紐約股票交易所沒了我,還是照樣可以運作。”
“你不必過來了,我沒事的。”我說。
“你改變主意的話,打電話說一聲就是了。我要不了一分鐘,就可以結束這裡的事趕過去。”
我掛了電話,試了埃萊娜店裡的號碼。我不認為她會過去,她很少在十一點之前開門,不過還是有可能。應答機接了電話,我努力維持正常的聲音,告訴她是我,如果她在的話,請她接電話。沒人接,我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