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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這麼想?”
“如果我相信某個人的說法,他自己也會比較容易相信。”
“可是你其實根本不相信他們的說法。”
他搖搖頭。“如果我對某個人有罪與否,有一丁點兒的置疑,”他說,“我選研究對象時就根本不會挑他們。我不是要調查司法不公。我訪問的人都一定會受到公正的審判,也公正地被定罪,而且我必須說,他們被處死刑也是公平正義的。”
“你不反對死刑。”
“一點也不反對。我覺得維持社會秩序需要死刑。”
“這一點,”漢弗萊斯說,“但願我能有你那麼肯定。我不反對你的說法,不過我處在一個不幸的位置,可以看到這個問題的兩面。”
“這不會讓你工作起來更輕鬆。”
“不能,也不會。但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而且只是很小一部分,雖然占去我多得不成比例的時間和思緒。而且我喜歡我的工作,也覺得自己很稱職。”
他讓漢弗萊斯談談自己的工作,聽著其中的艱辛和滿足感,不時地點頭、附和,外加一些同情的面部表情,激勵對方不斷說下去。反正不著急,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不會去別的地方,直到星期五,他才會被注射致命的毒藥,被送到人人最後都要去的地方。
“哦,沒想到跟你說了這麼多,”最後漢弗萊斯終於說,“我本來還納悶你要怎麼讓阿普爾懷特開口,不過我現在覺得,你要讓他開口說話不會太困難。看看現在你根本還沒引導我,就已經讓我說了這麼多。”
“你講的這些我很有興趣。”
漢弗萊斯身子往前傾,十指交握放在書桌上的吸墨紙墊上。“你跟他談的時候,”他說,“不會給他任何錯誤的希望吧?”
錯誤的希望?難道還有其他希望嗎?
不過他說:“我的興趣始終只是讓他說出最想說的話。以我的角色來說,我會盡一切可能,幫助他接受眼前這種不可能解決的矛盾。”
“是什麼呢?”
“他再過幾天就要被處決了,而他是無辜的。”
“可是你不相信他是無辜的。哦,我懂了。你們雙方都假裝相信他是無辜的。”
“我是假裝的。他自己說不定很相信。”
“哦?”
他也往前傾,十指交叉,刻意模仿典獄長的肢體語言。“我訪問過的一些人,”他告訴對方,“其實會對我用眨眼、點頭或說話等方式,承認他們做了導致被判死刑的罪行。但這種人只有幾個。而其他更多的人,都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我可以從他們的眼睛看得出來,從他們的聲音聽得出來,或從他們臉上的表情明白,但他們不會向我或其他任何人承認。他們刻意隱瞞,想等最高法院下令延期,或州長半夜打電話來取消執行。”
“現任州長秋天要競選連任,而阿普爾懷特是全維吉尼亞州最受痛恨的人。如果有人打電話,那會是醫生打來的,祝他幸運,不必被紮好幾針還找不到血管。”
對這個說法似乎應該報以悲傷的淺笑,於是他露出了那個表情。“不過據我所知,”他說,“很少有被定罪的人真誠地相信自己是無辜的。我指的不是那種聲稱自己有正當理由,或是無意間犯錯,或是魔鬼唆使他們去犯罪的人;而是真的相信自己完全沒做過的那種人。一定是警方陷害他們,證據一定是被栽贓的,只要真正的兇手出現,全世界就會知道他們其實是無辜的。”
“這個中心裡有三千名囚犯,”漢弗萊斯說,“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不記得自己所犯的罪,他們都說當時是因為吸毒或喝酒而失去意識。他們不必否認自己的行為,可是也不記得。不過你指的不是這種。”
“對。有一些例子,尤其是阿普爾懷特所犯的這類性犯罪,犯罪者在行兇時處於一種精神錯亂的狀態,不過還沒嚴重到讓他們失去意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我所討論的現象是在事發之後,這是典型的‘願望為信念之父’。”
“哦?”
“姑且把我放在阿普爾懷特的位置上。假設我在某段期間內殺了三個男孩——那是在多久的期間內?兩個月嗎?”
“我相信是。”
“一個接一個地綁架他們,強行雞姦,折磨他們,殺害他們,然後藏匿屍體,掩蓋謀殺的證據。要麼就是我找到一個方式讓自己良心上過得去,要麼我就是徹頭徹尾的反社會者,根本就不會覺得良心難安。”
“我從小就確信每個人都有良知,”漢弗萊斯表示,“但幹這一行,很快就讓人失去這種幻想。”
“這些人神智健全,只不過缺乏一般人類的一種認知。他們知道是非對錯,但不認為適用於自己。總之他們認為這些標準和他們不相干。”
“而且他們可以很有吸引力。”
他點點頭。“而且可以表現得很正常。他們知道什麼是良知,他們了解其中的概念,所以他們可以表現得好像自己有良心似的。”悲傷的微笑,“嗯,我殺了這些男孩,我一點也不覺得良心不安,但接下來我被抓到了,被警方逮捕了,而且有很多證據證明我是有罪的。我現在關在監獄裡,媒體罵我是本世紀最兇惡的壞蛋,於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宣稱我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