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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你要不要喝杯紅茶?或吃點東西?你——”
“我太激動了,可是我不激動才怪。比爾是他的輔導人,可是阿比從沒把自己姓什麼告訴他。”
“用阿比這個名字真奇怪。亞伯拉罕的簡稱吧,我想是。”
“你以為是這樣,可是如果你喊他亞伯拉罕,他會糾正你。或者我想到了,如果你簡稱他亞伯,他也會糾正你。匿名戒酒協會的人都很客氣,都他媽的接受他的說法。他可以自稱是德洛麗絲,大家也都不會有意見。”
“叫德洛麗絲這名字有什麼不對?”
TJ問他有沒有任何縮寫姓,比方我們在聚會裡常自稱是馬修·S或比爾·W。
我說:“沒有,他就叫阿比而已。”然後我停下腳步,我猜我的眼睛睜很大,嘴巴也張開了,因為TJ瞪著我,埃萊娜則抓住了我的手臂,問我怎麼了。
“真他媽的聰明,”我說,“他媽的太精了。阿比,懂了沒?就是阿比。這名字本身就是兩個字母的縮寫。A.B。”
“我不明白——”
“A他媽的B。就像亞伯·貝克,或阿尼·伯丁森。”
“你不會以為——”
“或是阿登·布里爾。”我說,“或是亞當·布萊特,或是他寫在牆上那名字是什麼?奧布利·比亞玆萊。永遠都是AB。啊,耶穌啊,是他。”
第30章
“你知道,”艾拉·溫特沃思說,“過去幾年來,我不知有多少次曾想到那個狗娘養的。每次我都逼自己去想點別的事情,因為我不希望他占據我的腦袋空間。我希望那一章結束。”
艾拉·溫特沃思還在二十六分局。幾年前,那個用過好幾個名字、但縮寫都一樣的男子在他轄區的克萊蒙特街伏擊了一個名叫莉雅·帕克曼的年輕女子。當時她的兩個室友也在公寓裡,但他設法進去又出來,而且有預謀地將莉雅溺死在浴缸里,沒有人注意到他來過。莉雅是TJ的朋友,當時正就讀於哥倫比亞大學,她同時也是另一名年輕女子克里斯廷·霍蘭德的表妹,克里斯廷的父母被兩個顯然是正在入門行劫的人殘忍地謀殺。AB——莉雅所知道的他叫阿登·布里爾,是個英語博士候選人;克里斯廷所知道的他名叫亞當·布萊特,是個掙脫傳統的心理諮詢師——AB殺了那次入門劫案的共犯和另外一個年輕人。稍早,他還殺了一個住在中央公園西道的公寓屋主,然後搬進去,聲稱自己轉租了這套公寓。過了一陣子他勒死了一名韓國按摩店的按摩女郎,屍體留在那裡。最後,他用刀刺死五個人,這五人合資買下了布魯克林區布希威克的一幢房子,正在重新整修,他們的屍體被鹽酸毀損,最後兇手本人也死在地下室,被他自己放的火給燒死了。
我希望那一章結束,溫特沃思這麼說,原因不難理解。
薩斯曼說:“地下室的那具屍體,你無法確認身份嗎?”
“沒有辦法百分之百確定。他戴著一個項鍊墜子,是塊粉紅色的石頭,確定是霍蘭德家劫案中失竊的。他身旁有一把刀,我們因此才能跟樓上的五起命案聯繫起來。那具屍體很完整,被燒焦了,你只能說那可能是他。我們可以DNA,但卻沒有可供比對的東西。如果他不是這麼個他媽的大騙子,這麼個愛耍花招的傢伙,應該就是他了。”
“所以你們把案子結了嗎?”
“我沒有理由不結案。就算我出自任何直覺,認為他設計了整件事後消失了,哦,那我們又該去哪裡抓他呢?發出一個全國性的通告,留意某個到處殺人的聰明男子?我沒辦法證明他沒死,我從沒見過他,也沒看過他的照片。我連他外貌的精確描述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就是這個人沒錯。”
“因為姓名的縮寫。”
“這一點確定就是他,不是嗎?這就是他蠢的地方,永遠使用相同的姓名縮寫,當成他的註冊商標。他就用這個縮寫給作品簽名。唯一比他腦袋大的,就是他的自我。你知道,我們當初結案的時候,我知道他有可能還活著。但那表示他已經離開了我們的管轄區,不是我們的問題了。”
“你當時也這麼說過。”
那就是我和薩斯曼講電話時曾覺得不對勁的事情。也許他已經完成了紐約的配額,也許他正在往得州埃爾帕索的路上。如果這樣,他就再也不會來煩我們了。當時我曾感覺到不對勁,卻沒有當場把握住。
“我本來以為,最糟糕的狀況是,他成了其他人的煩惱。”溫特沃思想過之後說,“我從沒想到,他可能會回來。”
是我打電話邀薩斯曼和溫特沃思來我家的,然後我們聚在客廳里。桌上有一壺玻璃壺裝的咖啡,還有一小壺鮮奶油,和一小碟人工代糖的糖包,粉紅色和藍色都有。我猜想粉紅色給女嬰,藍色給男嬰。桌上還有一盤餅乾,不過沒有人碰那盤餅乾,也沒有人加鮮奶油或糖,但溫特沃思已經喝了兩杯咖啡了。
我還可以邀請其他警察來參加這個聚會。有布魯克林的埃德·艾弗森,他是當初負責調查科尼島大道那樁顯然是謀殺加自殺的案子。那是AB先生布置的,讓現場看起來好像是傑森·比爾曼先殺了卡爾·伊凡科,然後再自殺,很有效率地結了霍蘭德夫婦的謀殺案。另外有丹·謝林,一開始霍蘭德夫婦命案是他負責的,直到北區重案組接管。我還可以想到其他幾個重案組和二十六分局的警察,還有布希維克那個案子的火場鑑定人員,不過我連他們的名字都想不起來,更別說聯絡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