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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來的時候,會說他的號碼。”
“一二一七。我就會把他的信件給他。”
“如果他收到信,信封上不會有名字嗎?”
“我沒注意。”
“如果你聽到名字,能知道嗎?”
“或許吧,不知道。”
“那個名字是大衛·湯普森嗎?”
“不知道。不會是荷西·西曼內茲這種西班牙語的名字。他的母語是英語,我只知道這麼多。”
她去招呼另一個客人。回來後她說:“付錢租這個服務的人,就會拿到一個號碼。我們會把名字登記在本子上,就寫在號碼旁邊。”
“結果登記簿上一二一七號旁邊沒有名字。”
“對。也許他來租信箱的時候是別人值班,忘了把他的名字寫下來。這樣不對,可是……”她聳聳肩,搖搖頭。我覺得這件事她比我還煩心。
我身上帶著露易絲給我的那張照片,掏出來讓她看。她眼睛一亮。
“沒錯!”
“是他嗎?”
“是他,一二一七。”
“可是你不知道他的名字。”
“對。”
我給了她一張名片。告訴她,下回如果有他的信,請她打電話給我,把信封上的名字念給我聽。她答應了,像捧著一件價值連城的珠寶似的拿著我那張名片。她伸長脖子,又看了那張照片一眼。
她說:“這個人做了壞事嗎?”
“我不知道,”我說,“我只是得查出他是誰。”
我比埃萊娜早到家。她打電話回來說她會稍微晚一點,問我能不能先在爐子上放一鍋水。我照辦了,把爐火打開,她走進門時,水已經燒開了。她拌了沙拉,煮了義大利面,我們吃完把碗盤放在水槽里,走第九大道到四十二街一個外百老匯戲劇的表演處,我們拿到了一場台詞排演的票,劇名叫《里加》,是講拉脫維亞猶太人的屠殺。我知道劇作家也在場,這就是我們去的原因,落幕後我們去向他道賀,告訴他劇情很震撼人心。
“就是太震撼人心了,”他說,“所以沒有人想投資製作。”
回家的路上,埃萊娜說:“老天,我無法想像怎麼會有人放棄製作這部戲的機會。為什麼,這齣戲真是讓人全身舒暢呢。”
“不過我還是很高興我們來看了。”
“我不知道自己高興或不高興。只是很擔心這一切又會再度重演。”
“你不是認真的吧。”
“不是才怪呢。《紐約時報》有好多版我現在都看不下去了。任何國內或國外新聞都不看了。文藝版我還可以忍受,只不過有一半的書評和新聞報導一樣糟糕。星期二的科學版沒問題,星期三有食譜和餐廳報導的也可以。我從沒想過要去他們報導的餐廳或照那些食譜做菜,不過純閱讀我還可以忍受。”
“可惜你對體育沒興趣。”
“是啊,否則我就可以看得懂,而且看了也不會想到抗憂鬱劑百憂解。TJ會看商業版嗎?”
“我想會吧。”
“也許我們老了可以靠他,如果我們能活到那麼老的話。”
我走到人行道邊緣,舉起一隻手。有輛計程車靠邊停了下來。
她說:“我還以為我們要散步回家。怎麼了,你覺得不舒服嗎,親愛的?”
“還沒舒服到可以走五十個街區。”我請司機走第十大道,然後接阿姆斯特丹大道,到九十三街街口。
“藍調母親?”
“我今天下午離那兒就幾個街口,”我說,“可是那個時間去不合適。要到晚上才會有音樂。”
“還有丹尼男孩。”
“除非今天晚上他在普根酒吧。不管他在不在,我想我們應該去聽聽音樂。”
“我想你說得沒錯,”她說,“我想這總比我們回家自殺要強。”
第13章
他在樓下對講機報上名字。出電梯時,發現她已經靠在她公寓的門口,半倚著門框。她穿了一件有系帶的絲質睡袍,上面印著大花圖案。她的拖鞋是前面有開口的那種,腳趾甲上塗著血紅的指甲油,配她的口紅顏色。
他提著公事包,帶著韓國蔬果店裡買來的花,還有酒鋪買來的一瓶酒。“這些花跟你的睡袍一比,就黯然失色了。”他說著把花遞給她。
“你喜歡嗎?我不知道這件袍子是優雅還是俗氣。”
“為什麼不可能兩者兼具?”
“有時候我自己也會問這個問題。這些花真美,親愛的,我拿去插上。”
她在水槽里給花瓶裝水,把花插進去,放在壁爐台上。他把酒瓶從包裝袋裡取出,拿給她看。
“strega,”她念道,“這什麼?甜酒嗎?”
“一種餐後酒。當然,是義大利的。strega的意思是女巫。”
“指我嗎?”
“你肯定是會蠱惑人心的。”
“嘴巴真甜。”
她投入他的懷抱,他們親吻。她肉感而豐滿的身體緊靠著他。她袍子底下是赤裸的,他拉近她,一隻手滑下她的背,撫摸她的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