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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僵坐在那裡,看著一個人死在他眼前。沒有多少可看的。第一劑的巴比妥鹽沒有明顯的效果。第二劑麻妥儂會引致麻痹,使得阿普爾懷特無法呼吸或改變表情。而最後一劑氯化鉀,不管是否引起刺痛,都不可能看得出來,不過至少對那些坐得夠近、可以看到心跳監視器,或是檢查脈搏的醫師來說,顯然第三劑藥物發揮了它應有的作用。
普雷斯頓·阿普爾懷特死了。
而玻璃後面,那名不久就會放棄阿尼·伯丁森這個名字的男子從頭到尾都小心翼翼,維持著一種憂鬱而超脫的表情。他勃起了,但他很確定不會有人注意到。
他知道州際九十五號高速公路在星期五會大堵車。於是改走州際六十四號接八十一號,當天夜裡在賓州的一家汽車旅館過夜,星期六早晨走州際八十號高速公路往東,希望在交通比較順暢的時間抵達往曼哈頓北部的喬治·華盛頓大橋。最後果然符合他預先的計劃。
近來,每件事都符合他預先的計劃。
和他的預期的一樣。幾年前他在里奇蒙辛辛苦苦地工作,實施殺人行動、栽贓嫁禍,把圈套牢牢地套在一個人身上,而這個人唯一犯的錯,就是在最不巧的一刻剛好鼻子流血。而過去的這個星期,原來是被他歸在末完成事務的項下。
他在紐約還有另一項未完成的事務。
第10章
星期一晚上我正喝著咖啡看電視,手機響了起來。
“我覺得自己真像個他媽的間諜,”露易絲說,“我現在在餐廳的女廁所里。我們差不多要回我家了。你有我家地址嗎?”
我說有。
“這件事真是太詭異了。我要帶他回家跟他上床,同時你要躲在外頭等著跟蹤他回家。告訴我這不算太詭異吧。”
“如果你希望我不——”
“不,這麼做很合理,只是詭異透頂。如果他真是自己所說的那個人,那麼他永遠不必知道這件事。如果他不是,那我就必須知道這回事。”
我問他是否可能在她家過夜。
“如果是,那就是破天荒頭一遭了。他通常會過來待三四個小時,不過今天我們吃過晚飯了,平常不會的,所以我們會很晚才開始。現在幾點,八點半嗎?不,快九點了。我猜他不會待到十一點半以後。”
我問他身上穿什麼,以確定不會跟錯人。牛仔褲和一件海軍藍的馬球衫,她說。我建議她等他一離開公寓,可以把電燈迅速開關五六次,她說這個點子真棒,不過她住的那戶在大樓的後方,所以我從街上根本看不到。
“不過我無論如何還是會照辦,”她說,“因為這好像瑪塔·哈莉①那種很酷的超級女間諜會做的事。嘿,慢著。你不是會帶著手機嗎?所以他離開時我打個電話給你不就得了?然後我還是會開關燈,只是為了好玩。”
①瑪塔·哈莉(Mata Hari,1876-1917),生於荷蘭,一九〇五年赴巴黎成為知名舞女,據信她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為德軍搜集情報,一九一七年被法國逮捕,以間諜罪處死。
她估計得差不多。我的手機在十一點四十分響起。
“我是瑪塔·哈莉,”她說,“就交給你了。我得告訴你,晚餐很好,但甜點更棒。拜託你幫個忙好嗎?明天打電話,告訴我他是大衛·湯普森,而且是單身,他唯一瞞著我的秘密是他非常有錢。”
我告訴她我會盡力而為,然後掛了電話,接著看到門打開,他走了出來。或許不用打這個電話我也猜得出是他。他穿著牛仔褲和深色馬球衫,我看過的那張照片跟他本人很像。
如果你有一整隊人馬去跟蹤某個人,那事情就會很複雜,半打人在車上,另外半打走路。但我只有TJ做伴,另外還有個名叫利奧的開計程車的收了我五十元,答應當我兩個小時的專屬司機。
露易絲住在百老匯大道和西端大道之間的西七十八街,是上城的一幢褐石建築。就像大部分單數號碼的街道一樣,八十七街是往西的單行道。如果大衛·湯普森住在奇普斯灣或那附近,他或許會搭計程車回家,而且或許會走到百老匯大道上叫車。如果他想搭車到其他地方也是如此。而如果他想乘地鐵,他會走到八十六街和百老匯大道交叉口的那個車站,所以他還是會走到百老匯大道,跟車行的方向相反。
我們依此安排對策。TJ和我會站在露易絲那幢公寓正對面的大樓門口,利奧的車則停在百老匯大道上一個消防栓旁邊。如果有警察來趕他,他就會在那個街區繞一圈,不過這個時間不太可能。如果有警察來問,他只要說他在等客人就行了。
湯普森離開那幢大樓後,我們就打算跟蹤他走到百老匯大道,然後上利奧的車,跟蹤他搭乘的計程車。如果他走到八十六街搭地鐵,TJ會跟在他後面到的地鐵站。他會設法跟我用手機聯繫,我則乘計程車設法在他和湯普森下車時趕到場。
湯普森走出門,下了門口的台階,看看手錶,拿出手機打了個電話。一開始沒人接,然後有人接了,或是轉接到語音信箱,因為他起勁地談了一兩分鐘才按鈕斷線。他拿著手機看了一下,然後收起來,拿出一根香菸點燃,吐出一縷煙霧,開始往前走,不過不是往百老匯大道,而是朝反方向的西端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