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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臂還是沒有找到……屍體的處理應該沒那麼簡單,假設犯人把手拿走了,那他肯定有他拿走的理由。雖然我們不清楚那是不是他留下的信息……不過,就算不是信息,也應該留有對犯人來說不便的痕跡吧。”
“嗯,可能是。也只能這麼考慮了。因為傷害第二個被害人的眼睛的行為意味著‘肓點’和‘眼鏡’,那麼拿走左臂這個舉動的意義是……嗯,說到這個,南空小姐,我也很在意那個右腿。跟右姐姐對應這個理解太模糊了。就像南空小姐說的,處理屍體非常困難,不過,切斷屍體我認為也不簡單,應該會花掉不少時間。在排房的其中一間進行,你不覺得實在太危險了嗎?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被鄰居們發現了。”
“左臂和右腿是被齊根切斷的……屍體應該倒在這個位置。嗯,照片,照片。”
南空把從包里拿出來放進口袋的第三起事件的現場照片拿出來。還有第二場事件中對推理幫助最大的那張照片。南空把照片的背景和現實中的背景對比了一下,推測屍體所在的正確位置。
“在這裡,這個樣子,殘留下的手和腳被大字型拋了出去……不對,也不能限定是大字型。哼……”
“不過根據南空小姐的推理,到第四起案件發生還有一段時間,我們慢慢來調查吧。……對了,你現在能說給我聽了嗎?你為什麼認為第四起案件發生在二十二日呢?”
“嗯……是啊。”
南空把照片裝回口袋裡,轉身面對龍崎。不過在崎沒有轉過身來。他們認識五天了,見面過三次,南空覺得龍崎平時似乎沒有這個不看著對方的臉說話的習慣。不過她現在也沒有心思再去追究這些小事了。
“要說出來你會覺得其實很傻氣很單純。第三起事件發生在八月十三日對吧?”
“是的,不用確認了。”
“第一起事件發生的時候,出現的是羅馬數字,但是這次是阿拉伯數字。‘十三’ ……‘13’。如果把‘1’和‘3’並起來不就是個‘B’字嗎?”
“啊啊。”
龍崎點點頭。
這麼簡單的推理,南空本以為龍崎會一筆了之,不過沒想到他居然很認真地在聽她說。
“說起來,小孩子的小問題中也有這樣的,我聽到過。問‘1+3=’的時候,就要答‘B’。”
“就是‘B’呢。”
“……B·B嗎?不過,南空小姐,因為第三起事件發生在八月十三日,所以能推出這個結論,但是如果情況不同呢?洛杉磯市警收到匿名的時間是七月二十二日,第一起事件發生七月三十一日,我不覺得它們跟‘B’有什麼關係。”
“一眼看去是沒什麼關係。但是,其實只是應用模式不同而矣。很簡單的,第一起事件發生在七月三十一日,‘3’和‘1’,只要個位數和十位數一調換就變成‘13’了。”
“跟三十一有關聯啊,第一次可能確實如此。但是,南空小姐,四日和二十二日又是怎麼關聯的呢?”
“一樣啊。應用不同……比如剛才龍崎說的那個針對小孩子的‘1+3=’問題,八月四日的‘4’就是‘1+3’的答案啊。七月二十二日,這個七月二十二的‘22’,十位數上是‘2’各位數上也是‘2’,如果把數字‘1’從十位數上移動到個位數上就變面‘13’了。”
B。
13。
“總結來說,至今為止犯人行動的日子,二十二、三十一、四日、十三日這一連串的日期,個位數和十位數加起來都等於‘4’,這是它們的共同點。一個月內也只有四日、十三日、二十二日、三十一日四天……加起來是‘4’。每一天都會發生什麼事。……詛咒人偶的數目也是‘4’呢。‘1+3’等於‘4’ ……這也有可能是一種偶然,但是另外還有一件多餘的事,就是事件之間間隔的時間,四天和九天,‘4’和‘9’加起來是‘13’,也就是‘B’。”
“……原來如此,不錯嘛。”
龍崎好像點了點頭。
南空也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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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吧?所以,第四起案件如果發生的話,數十三天,也就是九天後的二十二日,我的推理是這樣得到的。‘9’、‘4’、‘9’,下一個是‘4’,也有四在後的十七日發生事件的可能……不過,那樣的話事件之間就不能產生兩個‘13’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上個月事情開始就是在二十二日,所以這個的可能性比較大。而十七這個數字無論怎麼聯繫都找不到暗示‘B’的條件,所以我認為第四起事件一定會發生在二十二日。”
十七日已經結束了,那一天洛杉磯內沒有發生類似事件。儘管南空內心的不安並沒有徹底消除,但是L那麼肯定的推斷出的結果,對南空來說更為重要。所以,南空才如此解讀,四天和九天,加起來等於‘13’的法則是一種偶然,而對犯人來說又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多餘的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