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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壯漢罵罵咧咧的吵嚷上幾句,掂量了一下包,正想抽小偷一嘴巴子,卻皺了皺眉,看來是有什麼緊張的事情,忙不迭抱著包走了。
壯漢急急忙忙的衝進一個房內,裡面正坐著一些所謂的老大。
他們看著壯漢提著的包,臉上的神情放鬆了一些,本來都一副猙獰的樣子。
可是壯漢一臉欣喜的打開,卻發現裡面確實一堆廢紙,他的雙腿一軟,褲子就濕漉漉了,蹲坐在地上,一臉恍惚,到底發生了什麼......
小偷換下衣服,穿上自己的便裝,自然的走到垃圾桶旁,把之前他換位的公文包塞到厚實的大衣里,悄然走到了自己的房間,打開稍微目測了一下,一坨一萬,至少一百坨。
這一百來萬,是市內一個地頭蛇掌販賣毒品得來的金錢,被小偷盜來。
之後的幾幕,林歇見小偷在高檔別墅里進出自由,各種高牆和防備設施都派不上用場,下一幕就有可能在某個博物館,利用精巧到可怕的技術拿出了文物......各種偷盜技巧讓人嘆服,而且隨著他年齡增大,愈發成熟內斂。
有三點很清晰,一,他不是為了自己偷。二,被偷的都是正義之財。三,偷來的東西存摺,錢也沒用,就“放著”而他那二三十億美金,不屬於偷來的,竟然是他家族遺傳給他的。
孤兒院依然存在,都用他自身的錢在維持生計,偶爾見他有回去看看孩子,隨著他兩鬢泛白,到了林歇見到他時的樣子,那些孩子也長大成人,想要當老師的,考取了教師資格證書在當老師,想當校長的孩子,則成為女老師的老公,只不過沒當成校長,正在為了考取律師資格證而努力。
那位讓林歇印象深刻,想要當廚師的小胖墩,長大之後竟然成了作家,在無聲的世界裡,構述了一個愛而溫暖的童話書,在市面上供銷的不錯,林歇發覺這書面略有印象。
羅陽成為了警察,並且成了隊裡的“抓賊骨幹”。
在一次聚會孤兒院的聚會上,大家都在,酒桌上,羅陽抿了口乾白,嘟囔道:“叔......我想抓到那盜聖.......局裡為了他的案子,愁了好幾年.......如果可以抓到他,或許我可以升職為警司......但我真的沒辦法......”他灌了自己一口:“我抓了這麼多小偷,卻怎麼都找不到他的漏洞!不抓到他,我這警察也不幹了!”
言罷,他氣氛的將酒瓶放到桌面上,邊上的人都有些被他嚇著了。
“羅陽,這盜聖什麼來頭?你在國內怎麼也算是首屈一指的骨幹了吧?不還見你上了幾次報紙嗎?”
“盜聖是外面給他取的名字,他行為大膽,卻沒有任何線索留下來,即便是有,循著線路搜索過去,也會碰到他放好的線索,我已經在他手上吃了好幾次虧,每次削尖了頭都找不到......唉!”
“不是說偷來的東西有些都是黑錢或者早年被盜的文物嗎?”邊上一個經常看報紙的眼鏡男說道。
“無論如何,都是違法的事情,而且不知道盜來的錢財去向,誰能保證一定是好的呢?”
羅陽愁眉不展,他的確成為了正義的警察,在各個案件中建立了殊榮,卻唯獨抓不到盜聖。
他哪裡知道,他抓了好幾次沒抓到,做夢都恨得咬咬牙的盜聖,就是在他身邊,溫和笑著的天使爸爸。
其實等孩子們長大後,就不叫他天使爸爸,就普通的叫一句:叔。
但在他們心裡,小偷就是如爸爸一樣的存在。
在他們討論,喝酒的時候,林歇見小偷全程都不怎麼多說話,和他平日裡的派頭一樣,最多就是沉穩的嗯兩聲,然後小口喝兩杯。
林歇嘗試分析小偷的心情,卻怎麼都無法感同身受,小偷做了一輩子的事情,卻是自己撫養的孩子最鄙夷的行為,林歇知道那些錢全都是黑錢,販賣品,各種罪惡......可羅陽不知道。
相當於,被孩子仇恨?
第四百三十四章 盜聖的死前畫面
酒席過後,長大成人的孩子和小偷道別,各自回家。
小偷回到自己住的別墅,打開床頭燈,從柜子里拿出一張紙,上面白紙黑字的,寫著胃癌診斷書,而患者就是小偷.......
林歇說不出滋味,這麼大的房間,放著盜聖這些年偷來的錢財和文物,他本來就擁有許多錢,撫養了這麼多可憐的孩子長大成人,孤寂時刻,卻患上了絕症。
小偷關掉床頭燈,看著天花板,微眯著眼睛,想了一夜,怎麼都睡不著。
隔日,他沒有帶鴨舌帽,慢悠悠的走過地鐵,仔細的看了一遍這個城市,他的半邊面孔幾乎出現在所有城市監控里,夕陽之前,他到了原定的下一個目標,是一幢高檔公寓,裡面的一戶人家,靠著管理一個乞丐團隊,在寸土寸金的望京買了一間價值千萬的公寓。
小偷如若無人的利用自己以往的方法進去,然後打開金櫃,將裡面的現金背到包里,然後正門,直接走了出去。
過了不久,乞丐頭子回來見錢不見了,立馬報警。
警察到場,羅陽也在,立馬調來監控,探查現場的蛛絲馬跡,竟然找到了盜聖的離開蹤跡!
在天眼的幫助下,以及羅陽這麼多年的偵查經驗,最終找到了盜聖的歸出,是半個望京外的別墅區里!
羅陽興奮的心跳加速:“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