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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不苟言笑,還有暴力傾向的瞿隊長,讓國內外大老虎們聞風喪膽的瞿鐵拳,竟然和面前的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如此和藹!

    而且不是那種爺爺對孫子的和藹,是友人之間互相尊敬的臭罵。

    最可怕的不是林歇怎麼抨擊都不會挨打,而是瞿老不是樂在其中,而是真的拿林歇沒有辦法。

    若是按照瞿老早年的脾氣,林歇這麼一個瘦骨頭,早就在地上哭著求饒了,此刻竟然還能活潑亂跳!

    “那個......這個......嗯......”老王小聲的在邊上碎碎念,卻得不到任何答覆,兩人還在拳腳之間比劃,卻不真的揍,一個是公司老總,一個是橙通稽查隊隊長,怎麼看,都有些讓人啞然,怎麼和高中生對罵但是不真打的樣子一樣呢。

    “講真,你那一拳還不夠得勁,我只用了三分的防禦力。”

    “呵呵,要不要再試一試,罷了罷了,還拄著個拐杖,別說老頭我欺負殘疾人。”

    白光溫潤的打在三人的斜側面,老王無辜的看了看天色,心想這世界究竟是怎麼了,還可以更幼稚嗎。  

    “林總!瞿隊長!”他用他自剪包皮後最大的聲線,固然是把兩人的注意力吸引過來。

    瞿老喊道:“咋咋呼呼幹啥!王二狗還沒長進!”說著,他就要把巴掌抽過去。

    老王自然知道隊長的脾性,立刻矯健的退後一步。

    “這次來是有正事!”老王略為畏縮道,看來還是怕自己的老隊長。

    “啥事?”瞿老不耐煩的撇撇嘴,揉了揉自己的腰。

    林歇歪頭思索了一會:“抓大老虎。”

    “這......”瞿老面有苦澀:“我都十年不幹這事了。”

    “我們要查的是聶成喜,現在任職廣之電總局局長,如果我記得沒錯,早年他應該是某個小城市的教育局局長,而且還在我們的調查範圍內,就......就是我們解散之前的名單上面。”老王一口氣說完,面色有些紅,看來在老隊長面前提起那段崢嶸歲月,心情還是很激動。

    “這你特麼的都還記得,記性也忒好了吧?”瞿老不可置信的搖搖頭:“名單的確是有,這也是我們隊被解散的直接原因。”  

    邊上的林歇雖然聽不太懂,但可能因為人就是喜歡聽陌生詞彙,在邊上略有所思的點點頭。

    老王繼續說道:“我們解散,是因為那個名單?”

    “對,我們查到硬茬了,我還被終生下放到這死人的醫院來等死。”瞿老表情有些落寞。

    白光下,三人的面龐愈發清涼,秋風一吹,將外面的落葉吹了進來,在半空中纏繞一個小型風牆。

    “那名單背後,直指的人,連當時的我們都惹不起嗎?”老王有些猶豫的說道,畢竟是在公共場合,怕有人聽。

    “告訴你也無妨,林家。”瞿老悶哼一聲,提起來還是心有不快,畢竟這是讓自己終身囚禁於此的名字。

    “林家?您是說林四方家族嗎?他不是直接給我們下放命令的頭頭嗎?怎麼會!”提起陳年舊事,當時的小隊員王二狗,面色震驚,裡面有不甘,有憤恨,絲毫沒有往日的儒雅風範。

    旁邊林歇聽得愈發有興趣,抱著胳膊。

    “他早年不知道自己老婆就是那最大的污吏,才會放任我們去調查,可真正查到他老婆頭上,他又為了家族利益而清散我們小隊,美曰其名說是自己解決自己家務事,到頭來把作為唯一知情人的我,給下放到這醫院,你們連個軍籍都沒有留下,意思就是閉嘴還能活著的意思......”瞿老拳頭咯咯作響,時至今日都心裡鬱積。  

    “但他,不是死了嗎......您為什麼還要待這.....”老王萬萬沒想到陳年舊事還牽扯著這麼多,當時背負這麼大壓力的瞿隊長,又經歷了怎樣難熬的思考煎熬。

    第三百九十四章 廢人2

    “我已經是個廢人了,這輩子只會抓人,出去抓誰去?在這好吃好喝的供上,日子也算不錯,你們雖然怕我,每年也會來一兩次,這就足夠了。”瞿老面色落寞,可能是早些時候酒氣上腦的關係。

    其實他待在這個四合院,最大的原因就像是在監獄待了十來年的人,已經對外界陌生,卻已經沒了再次去熟悉的勇氣,精力,所以甘願待在那個習慣的空間裡:四合院或者監獄。

    林歇是不太懂所以皺眉,老王在那略有所思。

    瞿老說道:“想要找到聶成喜的把柄,還算簡單,雖然那份名單那已經有十多年,但裡面的證據還是確鑿,我去找找,我都有做筆記......”言罷瞿老佝僂著肩膀,往燈光外走,向著內室走去。

    林歇面有喜色,老王也如抓到了救命稻草,不愧是老隊長,一定對於這事心有餘悸,還沒有忘懷。

   

    過了一會,瞿老拿著個發黃的小本本,然後帶著老花鏡,到了白燈下。

    “你們還別說,真的有。”瞿老面有欣喜,將卡在發黃本本中間的文件拿出來,自己翻閱了一下,然後遞給了林歇老王。

    兩人忍不住發笑的接過來,只見上面映道。

    關於聶成喜的罪具備條件。

    一聶成喜利用職權上的便利,私吞了財務共九千萬(帳單詳解與註解單1)

    二收取XX,XX,數額幾許,給對方開便利(證據詳解註解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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