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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好,一天200包盒飯,離開的時候現結。」

    哦。原來是群演。

    周達非戰術撤退,緩慢向人群邊緣處挪動。

    身後有一輛三輪車騎來,響起了叮鈴鈴。本就不寬裕的道路愈發擁擠,摩肩接踵下背後不知是誰推撞了一把,周達非一個趔趄向前一栽,下一秒左肩被人一拍,「二十六。」

    「什,」周達非回頭,見是剛才說要點數的那個男子,知道鬧了個烏龍,「我不是,我」

    「你幹嘛,別在這兒堵著啊。」那人不太耐煩,又推了他一把,「快往前走。」

    周達非這才看清他帽檐之下的臉,五官端正濃眉大眼,模樣有些眼熟。

    在電影裡見過。

    「你是那個,」周達非不知道他的名字,只依稀想起了他的角色,是跟沈醉搭的,扮演男三。

    那部電影是沈醉的處女作,周達非看過很多遍。他記得主角是三個發小,在戲中的年紀約莫只有十幾歲,但都演得極好,分分鐘吊打霍離畢佳佳。

    當時沈醉扮演男二,是周達非最喜歡的一個角色。但這部電影真正捧紅的只有男一,好像叫劉珩,如今已是榮譽加身影帝在手,經常出現在各大奢侈品廣告上。

    周達非原本以為沈醉淪落到拍裴延的戲已經夠慘了,沒想到當初的男三如今竟已基本告別演藝行業,開始管理群演。

    「你是...二虎。」周達非想起了他在戲中的小名。

    「你丫還三胖呢!」「二虎」氣勢如虹,一把把周達非推進群演登記處,「趕緊進去簽到,少特麼耽誤時間。」

    「.........」

    --------------------

    雖然應該不會產生誤解,但我還是說一聲,周達非個子很高體型偏瘦,完全不胖。

    Plus裴延又要被周達非氣死了。。。

    第25章 狗仔

    「二虎」個子沒有周達非高,但力氣不小,周達非猝不及防就被推進了門裡。門口設有桌子,正在排隊登記群演信息。

    周達非簡直一個頭兩個大。他回身想往外擠,可前後左右都是人,壓根兒出不去。

    四周鬧哄哄的,說話也沒人聽。身後的人開始大聲嚷嚷讓他快點兒,周達非看了看時間還早,於是暗嘆口氣,隨大流往前走了幾步,只能先開始排隊簽到。

    「姓名?」

    「周達非。」

    「以前幹過沒?」

    「沒有。」

    「沒有?」登記的人上下打量他片刻,「你這,」

    群演也是個圈子,很多人互相都認識,或者至少臉熟。

    周達非一個生面孔,且個子頗高氣質卓群,五官分明而立體帶著天然的距離感,在人群中一看便有些扎眼,是大寫的格格不入。

    周達非連忙說,「我不是群演,你放我出去吧,我誤走進來的。」

    登記那人卻反倒警惕了起來。他皺了皺眉,讓周達非站著不要走,自己從小門溜出去,朝「二虎」招手,「丁哥!丁哥!」

    原來「二虎」姓丁。

    周達非見縫插針在手機上搜出了那部電影,看見演職員名單里「二虎」的扮演者名叫丁寅。

    丁寅剛點完人數,聞言頭都沒抬,「怎麼?人數不對?」

    登記人員一本正經道,「那裡有個人,有點可疑,叫周達非。」

    丁寅不慌不忙地應了聲,走過來見是周達非,「喲,這不是三胖嗎?」

    「.........」

    「丁哥你認識他?」登記人員驚道。

    「不認識。」丁寅收回笑容,仍盯著周達非,「你說他怎麼可疑了?」

    「他沒做過群演,還東張西望的。」登記人員把周達非交給丁寅,又坐回位置繼續給排在後面的人登記,臨了還補充了句,「對了,剛剛他排隊的時候我就發現他到處看,中間拿出過手機。」

    「你沒做過群演啊...」丁寅走到周達非面前,「長成你這樣的我要是見過肯定記得,咱倆沒見過吧?」

    「沒見過,我也不是群演。」周達非再次解釋,「這完全是個誤會。」

    「那你剛才還叫我二虎叫得那麼親熱。」丁寅道。

    周達非不明所以,「我看過你的電影,就是,」

    「哎,」丁寅伸手示意周達非閉嘴,不耐煩道,「少套近乎,先把手機交出來。」

    「啊?」周達非莫名其妙。他左右看看,「別人不都沒交手機嗎。」

    「別人是別人你是你。別人是正經群演,你....明人不說暗話,」丁寅冷笑一聲,「是狗仔吧。」

    簽到處的群演隊伍緩步前進,逐漸完成了登記。

    「趕緊的,」丁寅看看時間,一副有事要忙的樣子,「把手機交出來,再搜個身,沒事你就可以走了。」

    周達非深嘆口氣,「我不是狗仔。何況這演員都還沒出來,我能偷拍什麼?」

    丁寅一臉驚訝,「讓你看到演員出來還得了!那就是我失職了。」

    周達非皺了皺眉。他不想交出手機,他的相冊里有不少在裴延片場偷學的時候拍的專業圖片。

    雖然沒有明星,但難免丁寅會多想。

    他有一瞬想過丁寅該是認識沈醉的,他若把沈醉搬出來大約可以解釋清楚。

    但是這萬一讓裴延知道,又會讓沈醉本就艱難的處境愈發雪上加霜。

    「首先,你沒有證據證明我偷拍或是其他;其次你也沒有權利查手機搜身,你這屬於侵犯隱私權和人身自由權。」周達非正言令色,「我可以去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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