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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整個客廳都是小梅一個人收拾整理的。
阿魯法教授只是將這些挖掘物全部打開了而已,外面的防護包裝全部扔在角落裡,還有捆綁帶、膠布希麼的,扔的到處都是。
小梅要將這些東西全部分類整理還,然後扔出去。
他是個仔細的人,拋棄任何包裹之前都會將家庭地址消除,摺疊整齊之後捆好,這才會統一丟到專門場所。
這一次也不例外。
只是,拿著消除筆準備消除收貨地址的時候,他忽然頓住了:
正在準備消除的地址不是自己家,甚至不在珊瑚城,而是位於佩蘭迪雅的……
薩丹的家?
大概是他發呆的時間有點久,為自己製造的這麼多垃圾有些不好意思的阿魯法教授主動拎著其他垃圾過來找他了,注意到他正在看的地址,阿魯法教授難得紅了紅臉:
“這些東西他們一開始送到薩丹那裡了。”
“聯繫不到我的情況下,我的物品會寄送到薩丹那裡,這是很久很久以前選擇的郵寄規則。”
“其實這條規則主要適用於遺物啦~”
“當時只是填好玩的,想到是遺物嘛……我父母一定會很傷心,到時候搞不好會毀掉我留下來的東西也說不定,我知道只有薩丹不會亂碰我的收藏品,非但不會亂碰,還會把我的東西看好,從這個角度出發,我才填了他的名字……”
“但凡聯繫不上本人的時候也適用,不過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被聯繫不上的情況發生,也就是這次了,太多記者知道我的郵箱和通訊號碼了,我索性把這些都關掉了,他們聯繫不到我,就按照郵寄規則將東西寄到佩澤那裡了,快到他家我才發現,趕緊打電話讓他們送到這裡了。”
“噓!不要告訴他。”偷偷朝小梅眨眨眼,阿魯法教授笑了。
然後小梅就低下頭去,用消除筆將筆尖下、佩蘭薩丹的住址消除掉了。
阿魯法沖他笑的瞬間,他將一切都串聯起來:
在過去的那些輪迴之間,阿魯法每次都死於一場交通意外。而在那時候,裝有阿貴身體的冷凍倉也已經在運送途中了,阿貴成了“遺物”,順理成章的被送到了佩蘭薩丹的地址,送到了佩蘭薩丹的面前。
兩個人不僅僅是被拯救者和拯救者的關係;
也不僅僅是“被發現者”與“伯樂”的關係;
他們是“遺產”與“繼承者”的關係。
小梅忽然懂了之前榮貴和佩蘭薩丹真正的關係。
拎著沉重的垃圾,他走到院子外面隱蔽處的垃圾處理中心,將垃圾倒了進去。
——
現成的、來自自己正在研究的古文明的時代的學生就在這裡,對於阿魯法教授來說,沒有什麼比這個更便利的了~
何況這裡風景美氣氛佳,另一個徒弟做飯又那麼好吃,阿魯法教授索性在這裡待著不走了,
榮貴將阿魯法教授以自己的老師身份介紹給了周圍的鄰居,可能是鄰居們很少看娛樂新聞吧,也可能是報導上的照片都是半張臉,沒法讓他們將照片上的人聯繫到本人,當然,還有可能是他們認出阿魯法教授兩人然而完全不在意,總之,他們對阿魯法教授和薩丹先生都挺友好的,恰到好處的友好,和榮貴小梅相比,他們的年紀更接近一些,可以聊的東西也更多一些,榮貴和小梅很快照常去學校上課了,而在他們外出的時候,阿魯法教授和薩丹就在家或者工作或者休息,時不時還帶著小黃出席一下鄰居們的寵物聚會。
每天早上和榮貴小梅一起運動,準備一頓營養豐盛的早餐,然後悠閒的享受早餐,下午的時候出去趕海,在海邊釣魚衝浪,回家前撿一些貝類海糙做晚餐什麼的,平凡而家常的生活是兩個人從未經歷過的,然而卻是榮貴和小梅的日常。
太久沉浸於工作而忘了如何居家過日子的兩個人,恰好需要一個學習的範本,顯然,榮貴和小梅就是現成的最佳範本。
這種極具家庭感的生活讓阿魯法和薩丹度過了最初的磨合期,特別是阿魯法教授,他很快就發現這種家庭生活非但沒有帶給他束縛感,相反,他感覺比以往的單身生活還要更方便一些。
察覺到阿魯法的心態變化,薩丹也終於安心了。
讓兩個人真正複合的地點就是這個擁有蔚藍天空和深邃海洋的城市,這段時間一來,兩個人都對這座城市有了深深的好感,到了最後,阿魯法教授乾脆宣布他和薩丹也決定在珊瑚城購置房產了。
地皮就買在榮貴和小梅的隔壁,小黃都可以溜達過去的距離,雖然兩個人都很有錢,不過他們並沒有購買太大的地皮,房子也建的中規中矩,只比鄰居家大一點,不過大的有限。
同樣通過市長拿到了快速通道的通行牌,阿魯法夫夫也每天從珊瑚城通勤了。
在這段時間內,薩丹已經和費羅伊簽訂好榮貴的代言協議了。
作者有話要說:台上,榮貴用嘴唇吟唱著悲傷的歌;
台下,薩丹的心演奏著同樣的悲傷。
小梅知道的,也僅僅是他們兩個人相遇的其中一種情況而已。
關於過去的事情,我也就點到為止啦!
^^
第255章 竊竊私語
薩丹出馬,榮貴即使是新人,然而拿到的代言合同上的條款卻絕對不是新人待遇!
雖然價碼是新人級別,然而沒有一條不利於他日後發展的條約!
況且他的合約是通過薩丹和費羅伊簽訂的,費羅伊並沒有拿到他本人的任何真實信息,榮貴的身份對於外界來說仍然是完全神秘的,在薩丹的要求下,未來所有的硬照將全部在線上拍攝。
知道能當一個品牌的代言人,還是他自己經常光顧的牌子的代言人,榮貴激動壞了!
他甚至連代言費是多少都沒看,光是知道自己被選中當代言人榮貴就已經高興到不行了:天知道——他之前、在以前還有榮福的那個時代,確實有為一些品牌拍過照片、裡面也確實有一些很有名的牌子沒錯,然而能為這些牌子拍照對他來說就是很好的機會了,人家就是找個漂亮的花瓶、然後按張付錢而已,代言人什麼的完全稱不上!榮貴觀察過,但凡可以被一個品牌稱為代言人的,絕對本來就有一定名氣,雙方之間的合作是“戰略合作”關係。而榮貴這樣的新人呢,運氣好就是拍照片,連個名字都沒有被刊登在不知名的地方,而運氣更好一點,他大概可以成為某位當紅明星代言人的背景或者道具,仍然沒有名字,然後出現在比較“厲害”的報刊或者醒目的廣告牌上。
從那時候開始,榮貴就覺得:代言人,那可是只有大明星才能做的。
光有這個名頭心裡就已經非常滿足了,對於未來想要走上明星之路的榮貴來說這簡直是想不到的好開端呢!何況對方還是個很大的品牌,虛擬商業街上的店子更是老大呢!
榮貴很滿意了,別說合約了,連報酬是多少都沒看,就舉著一支筆準備簽字兒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