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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下來一個平頭男子,穿著黑色夾克,戴著白手套。
平頭男子走進派出所,從兜里摸出一個牌子放在了桌上,又掏出兩張文件放在了桌上,指了指窩在椅子上,戴著手銬,餓的哼哼唧唧的粉無常道:“這個人,我帶走。”
“你是誰啊?”民警大大咧咧地拿起了牌子,然後又拿起文件看了看,看完之後,他的臉色瞬間變了,急忙道,“好……好……這就給您辦理……”
整個辦理的過程只用了三分鐘不到,粉無常就被帶走了。
走出派出所的大門,平頭男子就將粉無常的手銬解開了。
“我是阿德派來的。”平頭男子冷聲道,“我不知道你是誰,也不想知道你是誰,我只是按照阿德的指示,完成我該完成的事情。”
“原來是德哥的心腹啊。”粉無常活動了一下手臂,隨後,他拍了拍肚子,問道,“帶東西了嗎?”
“什麼東西?”
“就是我在電話里說的那個——”
“吃的吧。”平頭男子心領神會,但眼神中卻浮現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狡黠,他指了指那輛福特車,“車上。”
粉無常急忙奔向了那輛福特車,速度奇快無比,猶如一頭脫韁的野馬,又似一頭餓瘋了的狼狗。
車上不僅有吃的,還有喝的。
粉無常在后座上一陣大快朵頤,連吃的是什麼都沒注意,更別提味道了,直到快吃完了,才感覺那東西的味道好像有點怪怪的。
車早已啟動。
良久過後,車駛上了主路,平頭男子通過後視鏡看了一眼依舊在吃著食物殘渣的粉無常,問道:“去哪?”
“九龍區東橋——”粉無常忽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他急忙擦了一下嘴角的殘渣道,“去新浦!先去新浦廣義橋附近,我要到那邊辦點事。”
“好。”平頭男子果然是不問緣由,只管完成任務。
粉無常的老家,不,應該說是他們汾家就在新浦廣義橋附近。
自從那個血腥的雷雨之夜後,粉無常就再也沒有回去住過了,那裡也成了懸案的兇殺現場,門口都被封上了封條,因為兇犯還未落網,所以迄今為止,封條都沒有揭掉。
他之所以想要回家,正是因為在扭曲空間中看到了那個血腥的夜晚所發生的事情中的某些之前沒有注意到的細節,那些細節,可能關係到整個事件的真相。
尤其是那張不知是照片還是畫像之類的東西。
也就是當時父親曾經遞給哥哥的時候,哥哥一看之下,立馬問道:“他是誰?”的那個東西。
從他們的對話來看,那個‘他’顯然非常重要。
不僅關係到他們的家族使命,關係到‘那個東西’的藏匿之地,甚至還關係到他哥哥的命案和父親的失蹤。
“希望那本書還在……”粉無常在心中暗道一聲。
車輛往前疾馳。
“喂,帥哥,你還沒跟我說你叫什麼名字呢?”粉無常似乎是有點無聊,又似乎是想要找人說說話,分散下自己的精神壓力。
“你只需要知道我是替阿德辦事的就行了。”平頭男子目視前方,聲音冷淡,“這個人情,你是欠在他身上的,不是欠在我身上的。”
“可是……這跟告訴我你的名字好像沒什麼關係啊?”
“有關係。”平頭男子透過後視鏡看了一眼粉無常道,“而且,關係很大。”
粉無常張開口,欲言又止。
這個平頭男子一看就是一個怪人,不管是從他說話的方式,還是語氣,甚至是說出來的話都透著一股怪異。
最近這段時間,粉無常一直都碰上些怪人,這些怪人各個都看起來高深莫測的樣子,說的話也讓人云里霧裡的,明明可以很直白地說出答案,缺偏偏要拐彎抹角,藏著掖著的。
平頭男子顯然就是這樣一個人。
“難不成是個殺手……”粉無常細細打量平頭男子,發現平頭男子的脖頸處有一塊紋身,紋的好像是一個什麼骷髏頭,他在心中暗自琢磨著,“警察的身上不會紋身,這個人絕不是警察,但他是阿德派來的,而且,能夠讓派出所里的人相信他……這個人到底是什麼人呢?”
平頭男子似乎覺察到了粉無常在打量著他,他微微抬頭,看了一眼後視鏡,隨後沉聲道:“再這樣看下去,你的黑眼圈會更重的。”
“什麼……我有黑眼圈?”粉無常摸了一把自己的雙眼,只感覺眼皮軟塌塌的,眼窩似乎比之前陷落了許多。
“如果不是別人告訴我你叫粉無常,我還以為你是只大熊貓。”平頭男子彎下腰,從副駕駛座上拎起一個盒子,扔到后座上,“尤其是再看到你連鞋也沒穿的時候。”
“啊……你不說我差點忘了……”粉無常急忙將盒子拆看,裡面是一雙新的運動鞋,顏色竟然是讓人驚喜的粉紅色,看來這個阿德真的還挺上心的,不愧是合作的好夥伴,雖然迄今為止,他們還沒有真正合作過一件事。
但是,經過這件事之後,他相信,他們之間的第一次合作肯定不會太遠了。
吃飽喝足,又穿上了新鞋子之後的粉無常顯然心情不錯,他又開始和平頭男子插科打諢了起來。
“你是不是阿德哥的打手啊?或者是,保鏢?”粉無常問道。
“相比你說的兩個,我覺得更有可能是保姆。”平頭男子說冷笑話的時候,面無表情,頗有英國紳士的范,他頓了頓之後,繼續道,“當然,我不會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