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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倉惶入湖,很多東西都丟失了,不過重要的東西都隨身帶著,雖然浸潤了水,卻也並無大礙。
商量妥當之後,我們搜了一下現場,弄了幾千塊錢,然後再一次下水。
確定了逃亡方向,我們便開始趁黑朝著湖邊游去,快到湖邊時候,我便用御水術,將小米兒的氣息遮掩。
等爬上了岸邊,我用左手的火焰印記,將周身的水分蒸發了去,又將熱力裹住小米兒。
如此小心翼翼,我們便在湖邊的林子飛快前行。
很快我們摸到了附近的一個小村子,找了一戶沒人的院子,翻牆進去,將鎖給撬了,然後進裡面翻了兩套衣服出來,相互幫忙,沒多一會兒,我和黃胖子就大變樣,變成了兩個土不拉幾的村里閒漢。
這一代都是荊門黃家的地盤,我們不敢停留,趁黑離開,憑著腳杆子趕路,等到天麻麻亮的時候,我們已經到了遠安縣一帶。
兩人不敢乘坐大巴車,而是找了一輛黑車,一路趕往宜昌。
在宜昌,我們轉車西行,前往渝城。
在這過程中,黃胖子聯絡到了慈元閣的方志龍,又通過方志龍搭上了黑手雙城的那條線。
我們把當日之事跟黑手雙城那邊講明,並且提供了黃家與錦雞蠱苗勾結的線索,防止黃家惡人先告狀,從白道上施壓,對我們進行緝捕。
很快,那邊得到的回應,是可以在朝堂上壓制住黃家的反撲,但沒辦法扳倒黃家。
甚至都沒有辦法阻止黃家對我們私底下的報復。
黑手雙城那邊問我們是否需要庇護,然而經過慎重的考慮之後,我選擇了拒絕。
而在渝城,我與黃胖子分道揚鑣。
他坐飛機前往金陵,而我則留在了當地。
第056章 故友遭人欺負
之所以到了宜昌還要一路西行,就是害怕這裡離荊州較近,荊門黃家的勢力延伸而出,為難於我們;至於到渝城,這已然屬於川蜀之地,相隔較遠,一時半會倒也不會有什麼危險。
儘管黃胖子盛情相邀,但我終究還是選擇了與他分離。
黃胖子依依不捨地乘坐飛機離開渝城,前往金陵,至於我,則留在了渝城當地。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不想連累了黃胖子。
之前在與黑手雙城那邊的溝通中,我們已經得到了一個明顯的反饋,那就是官面上的事情,他們都可以幫著搞定,但是私下裡,卻未必能夠制止得了荊門黃家瘋狂的報復。
黃胖子還好,他畢竟有著天下十大一字劍罩著,而且這件事情荊門黃家並沒有占著理,不一定會抓著他不放。
鑑於此,荊門黃家或許就會抓大放小,將最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另外一個人的身上來。
那就是我。
殺黃養天和龍阿喬,無論是做決定的,還是動手的,都是我,所以我必須把這個責任給扛起來,而倘若我一直跟著黃胖子,就會將這件事情的危險,轉移到他的身上去。
我不願連累兄弟,就隨口胡謅了一個藉口,然後與他分離了。
離開的時候,黃胖子有些依依不捨,這光頭大胖子抱著我家小米兒,親了又親,弄得小米兒一臉口水,嫌棄得不要不要的。
他告訴我,因為家庭的關係,他除了有方志龍這麼一個損友之外,從來就沒有過真正的兄弟。
現如今,他多了兩個,一個叫做王明,外號隔壁老王,而另外一個,叫做老鬼。
也叫做聞銘。
這兩個人,都是過命的兄弟,鐵打的交情,情誼可比真金,而我後面但凡有什麼事情,隨時聯絡他,拍馬即來。
送走了黃胖子,我突然發現,天下之大,自己居然哪兒都去不得。
家是回不去了,沒有父親、沒有老弟的彭城,除了母親的牌位和我往日的記憶之外,什麼都沒有了。
公司也回不去了,我王明,早八輩子就被公司當作自離給開除了。
我能去哪兒呢?
想來想去,我突然發現,自己當初逃亡的時候,就曾經流落在渝城過,之所以會選擇逃到渝城,除了對於黃家的判斷之外,還有一個理由。
那就是這兒,有我的另外一個朋友。
呆呆。
王呆呆,一位和我同姓的本家兄弟,我們在黔陽相遇,而他曾經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在明知道我有問題的情況下,把我給領回了家裡去,給我提供了一份可以養家餬口的工作,和一個正經的身份,讓當初那未婚先孕的隔壁老王,渡過了最為艱難的歲月。
儘管這孩子並不是什麼修行者,也不是啥重要人物,我卻還是把他當做了一個很重要的朋友。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既然來到了渝城,怎麼可能不見一見他呢?
我乘坐輕軌來到了江北,故地重遊,瞧見那高低錯落的城市和到處飄散著火鍋底料的香味,種種熟悉的情景就湧上了心頭來。
我一路到達了以前工作的酒吧,雖然白天關著門,但是瞧見周圍的小店和江邊的風景,往事浮上心頭,心中多少有些感慨,忍不住衝著那招牌舉手,大喊一聲“我隔壁老王今天終於回來了”!
對這兒小米兒也是十分熟悉,畢竟還沒有生下來之前,她無數次地瞧過。
小傢伙從我的懷裡蹦了下來,在這周圍溜達著,我也毫不介意,轉悠了一圈,才發現那門口的卷閘門上面,寫著兩個大大的字——轉讓。
啊?
等等,我記得這酒吧雖說算不上火爆,但是平日裡生意挺好的,附近的白領和上班族沒事就過來享受一下小資生活,怎麼突然間就要轉讓了呢?
我有些摸不著頭腦,而瞧了一眼下面的小字,瞧見聯繫人和電話號碼,正是呆呆的。
我在附近的雜貨店撥通了呆呆的電話號碼。
當接到我的電話時,電話那頭的呆呆先是一愣,然後十分欣喜地問我,說王二哥,你現在在哪兒呢?
我說我在渝城,方便的話,就見一面吧。
他高興地說好。
兩人十分熟悉,也不客氣,他讓我直接到他家去見面。
呆呆家在萬科渝圓那邊的別墅,原本是他姐姐住的地方,後來好像搬走了,就剩他一個人在那兒,之前的時候他嫌地方太大了,離酒吧又遠,所以想要在附近找個地方租房,又或者讓我搬過去陪他,結果後來出了事,我就不清楚後續的結果了,沒想到他現在還住在那兒。
打車趕到了萬科渝園,過了門崗,我趕到了呆呆家的別墅前,那傢伙早就在門口等待,瞧見了我,什麼也不問,直接上來就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
和當初一般,一樣熱情。
進了屋子裡,我坐在客廳,呆呆給我弄了一罐飲料,然後坐在我對面,問一消失就大半年,你到底去了哪兒啊?
我說到處都跑過了,對了,後來他們有沒有找你麻煩啊?
呆呆搖頭,說沒有了,我後來聽派出所的老張說事主去銷了案,這件事情是個誤會,不過倒是有好多來歷不明的人到酒吧找過你,問東問西的,那個時候,我才感覺到你可能有些來頭。
我伸出手,一臉笑容地說道:“之前的時候,身份有些敏感,所以沒有表明,正式認識一下,王明。”
呆呆伸手,與我相握,說名字挺一般嘛,我還是叫王二哥的好。
我笑了笑,當做默認,他指著在客廳里到處跑的小米兒,說這是你家孩子?
我說對,能看得出來?
他說挺像的。
兩人聊天,敘了一會兒舊,我便問他,說我剛才去過酒吧了,瞧見你準備要轉讓;酒吧的生意不是挺好的麼,好端端的,怎麼想著要把它轉讓出去?
聽到我問起此事,呆呆嘆了一口氣,說唉,誰知道啊,流年不利,倒霉唄?
呆呆告訴我,說之所以轉讓酒吧,並不是因為生意不好,或者經營不善,而是被人給盯上了。
什麼叫做被人給盯上了呢?
這酒吧呢,其實也是夜店,它講究的就是一個氣氛,除了正常過來玩兒的白領和上班族之外,大部分的,都是寂寞的男人和女人,有需求就有市場,所以也會有過來駐場的媽媽桑。
這事兒本地的酒吧都有,她們的存在可以招攬酒吧的生意,也可以促進酒水的銷量,可以說酒吧方面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甚至有的,還會主動聯絡。
呆呆的酒吧算是比較正規的,並不會從中抽成,也堅持不賣假酒,儘量憑著良心作生意,反而使得他這兒口碑不錯,成為附近一帶比較有名的去處。
不過即便如此,想那些在酒吧覓食的風塵女子,也是沒有辦法趕走的。
然而別的地方風生水起,偏偏這兒卻風聲鶴唳,我走之後,連續被查了好幾次,雖說跟酒吧方並無半點兒關係,但辦案人員卻有事沒事地折騰他,一來二去,明眼人就看出來了,這是在有意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