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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怎麼會想到從辛程路起頭設計這條路線?就算蘇志文知道口訣的意思,他也頂多只能找到這家店。他怎麼找上樓去的?”林仲傑覺得這口訣根本沒辦法讓蘇志文找到二樓的那個房間。

    “因為辛程路跟大同路交界,其實辛程路離沈家別墅的直線距離不遠。周謹知道蘇志文是個路盲,她不想讓他走太遠,所以才從辛程路起頭的。我懷疑蘇志文根本沒辦法找到,他後來肯定是打電話讓周謹來接他的。”簡東平笑著說,“周謹肯定也不指望他能憑藉口訣找到真正的地址。她這麼做只是想喚醒蘇志文的記憶,因為他們已經很多年沒見面了。我以後把周謹的小說給您看,您就明白他們兩人到底是什麼關係了。”

    林仲傑對看小說可沒興趣,他等著簡東平繼續發表他的高見。果然,簡東平見他不說話,便滔滔不絕地說了下去。“所以,很明顯,房子是周謹租的,兇手是被周謹約來的。您也許會問,為什麼房主對這些事一無所知。(林仲傑想,我可沒想問這問題)租房子一般開始就得付清幾個月的房租,如果周謹事先多付了房租,那房主自然不會找上門來。假如租期到了,兇手代表周謹要求延期一個月,那房主好像也沒道理拒絕吧。另外,他們續約,不見面也能完成,兇手只要把錢打到對方的帳戶就行了。反正對於兇手來說,要不要對方的收條都無所謂。”簡東平停頓了一下,見林仲傑沒有反駁的意思,便道,“兇手處理完屍體後會很自然地搬走,這裡的人本來就少,如果她故意把屍體拉到裡屋,就不會很快被發現。等屍體最終被發現說不定已經是好多天以後的事了,到那時,誰也不會懷疑到她。因為這幢樓里搬走的又不是只有她一個。”簡東平說到這裡深深嘆了口氣,“我很高興,我及時找到了周謹。”  

    “照你這麼說,她每天都會來這裡?”

    “不是每天,至少也是經常。她肯定被人看到過,但就像那時候的雨花石公寓一樣(詳見《暮眼蝶》,廣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住在同一幢樓里的人,並不一定關心鄰居是誰,也不見得會記住這個人的長相。再說……”簡東平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報紙遞給林仲傑,“這是我在廁所找到的,上面有篇文章說的是警方在待拆遷的空房子裡找到一具屍體,後來經證實死者是個餓死的流浪漢。兇手一定是看到這則報導受到了啟發。”

    林仲傑接過報紙,狠狠瞪了簡東平一眼,心裡罵道,你這臭小子,還在口袋裡藏證據,幹嗎不早說?簡東平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林仲傑看了一眼那篇豆腐塊文章後,便把報紙塞進了口袋。

    “您看過周謹行李里的《淑女之家》了吧?”簡東平見他不說話,問道。

    “看了。”

    “周謹在書里留下了很多標記。你應該也注意到了吧,有何感想?”

    “老實說,我還沒來得及思考這件事。”林仲傑拍拍簡東平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東平,警察應該尋找的是最直接的證據,而不是猜字謎。你要明白,一旦我們用鐵的證據抓到了人,罪犯自然會老老實實把來龍去脈都說出來的,這不是比看書找證據省力得多?何況,我看她也不是個意志堅定的人。”  

    “我明白。”簡東平點點頭,忽然抬頭盯住了他的眼睛,“林叔叔,您是不是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

    “我還在等一個關鍵證據。”林仲傑說到這兒,口袋裡的手機突然響了,他連忙接通了電話。

    凌戈穿著新涼鞋啪嗒啪嗒大搖大擺地上了樓梯,今天她覺得特別安心,因為她終於可以大大方方地走進每個房間尋找證據,而不必擔心被人發現了。沈老太太全力支持她,給了她每個房間的鑰匙,又支走了所有的人,這可比晚上偷偷摸摸潛入別人的房間安全多了。

    她一邊走路,一邊還不忘低頭看看自己的新涼鞋,真漂亮啊,襯得她的腳都變漂亮了,要不是舊涼鞋被簡東平扔進了垃圾箱,她還捨不得那麼快穿它呢。她想,如果以後在公共汽車上有人踩到她,她很可能會控制不住朝那人大吼:“你可以踩我的腳,但是不能踩我的鞋!”1580元的鞋啊,實在太奢侈,太奢侈了!不過,從這件事上,她至少看出了一點,他心裡肯定是有她的,要不然怎麼會花那麼多錢給她買鞋?以前的那個男朋友,買個奶油麵包都會跟她嘀嘀咕咕的,最後她只好把錢還給他了。所以,他心裡肯定有她,只是預備夫妻這個提議實在太離譜!他怎麼想得出來?!  

    她一邊胡思亂想,一邊已經走到了雨杉的房門口,她掏出鑰匙插入鎖孔,開門進去。房間裡靜悄悄的,她快步走到雨杉的床頭櫃前,拉開抽屜,那把雨傘還在,那是一把非常普通的摺疊傘。她拿起雨傘走出了雨杉的房間。

    就在她回到走廊,鎖上雨杉房門的一剎那,她耳邊隱約聽到一個小小的聲音,很小,她不清楚那是什麼聲音,但是她的心卻跟著跳了一下,她不安地停下所有的動作,站在原地屏息傾聽。到底是什麼聲音?難道有人回來了?不會啊,今天所有人都有事出去了。

    她在那裡站了好一會兒,沒再聽到那聲音,她仍不放心,躡手躡腳地走到樓梯邊往下看。樓下悄無聲息,一個人影也沒有,她這才不太自信地拍拍自己的胸脯,對自己說,別怕別怕,一切正常,剛剛的那個小聲音肯定是錯覺,要不就是風吹落了什麼東西。

    她一邊安慰自己,一邊走到了那個人的房間門口,腦子裡卻還在想著剛剛的那個小聲音,到底是什麼聲音?她將鑰匙插入鎖孔,咔嗒一聲,門開了。

    這是她第一次進入這個人的房間,第一印象是,不夠整潔,東西太多。她的雨傘會放在哪裡呢?抽屜里?凌戈走到化妝檯前,拉開了抽屜,裡面有化妝品、電視報、指甲鉗、小零碎,但沒有雨傘……真奇怪,那到底是什麼聲音呢?好像還挺熟悉的……  

    “她居然配了一套鑰匙?”這回輪到簡東平吃驚了,他完全沒料到,方琪的書是被兇手放回到儲藏室里去的。想想也對,兇手是最後一個接觸儲藏室鑰匙的人,以她的個性,她肯定會另配一套鑰匙。

    “人是很貪心的,有掌握鑰匙的機會,她肯定不會放過。我們在全市撒網,終於找到了那個給她配鑰匙的人,給對方認照片,結果證實就是她。”林仲傑略顯得意地說。

    簡東平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最直接的證據了。

    “可是她既然回過儲藏室,為什麼不拿走那根擀麵杖?”簡東平問道。

    “因為如果拿走了它,就不太像謀殺了,她刻意把現場偽裝成盜竊的模樣,就是想栽贓給曾雨杉。再說,曾雨杉5月6日下午在沈家,也有機會偷擀麵杖。其實方琪也有機會拿到那根擀麵杖。這個家幾乎人人都有機會,連沈碧雲也不例外,所以拿走不拿走根本無所謂。”

    這倒也是。

    “那你們準備什麼時候抓她?”簡東平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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