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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她是很不走運啊。”簡律師大笑。

    “那第三條呢?”方琪問。

    “在她偷偷進雨杉房間的時候,小戈很聰明地讓她的拖鞋粘到了口香糖。後來那塊口香糖嵌在她的拖鞋底上的孔里了,她沒注意。那段時間,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把傘上了。”

    “像她這麼懶的人怎麼會注意到鞋底?連牛奶杯也不洗!”章玉芬嘀咕了一句。

    “當然,警方抓住她最重要的證據不是我說的這些,而是有人證明她另配了一套儲藏室的鑰匙,證人就是配鑰匙的人。那天晚上,她從蘇志文那裡拿到鑰匙後,就用橡皮泥做了個模子,後來她就用這個模子另配了一套鑰匙。她自己說,5月12日,她用配來的鑰匙回到現場,先確認了蘇志文是否真的死了,然後把方琪的初中課本和旗袍亂丟了一氣,偽造了一個偷竊的現場。”

    “她怎麼知道那些書……”方琪注視著他,沒有問下去,但是簡東平知道她想問什麼。

    “那天晚上她整夜都沒睡,時時刻刻都在注意儲藏室的動靜,她看見你進去又出來了。另外,初三那年,你是15歲吧。根據她自己的說法,她是想提醒警方這一點。”  

    方琪皺起眉頭,沒再說話。簡東平也不想舊事重提,免得大家難過,於是他把話題轉向了蘇志文。

    “蘇志文答應方柔枝,拿到玉如意就給她珍珠。但方柔枝根本不相信他們,因為珍珠不是關鍵,那個洞才是關鍵,她怕他們以後會以此不斷敲詐她,所以決定殺死他們。但她也知道她無法同時對付兩個人,所以她先在儲藏室里殺了蘇志文,隨後再拿上蘇志文的手機給周謹發簡訊說,第二天下午5點半見面交易。根據周謹的說法,她跟蘇志文的交往一直都很謹慎,基本不通電話,以簡訊交流為主,所以她對那條簡訊深信不疑,她還回了條簡訊過去,同意見面交易。順便說一句,蘇志文也不知道珍珠在哪裡,這隻有周謹自己知道。第二天,周謹又收到一條蘇志文的簡訊,再次確定了見面時間,於是她就按時去赴約了。她到指定地點的樓下,打了個電話給蘇志文想問問他是否已經到了,手機當時在方柔枝手裡,她謊稱他們已經到了,蘇志文去上廁所了。這就是周謹最後打給蘇志文的那個電話。周謹中計上了樓,她一進門,方柔枝就攻擊了她。”

    “方柔枝要預先等在現場,那她不僅得知道地址,還得有鑰匙。”簡律師問

    “前一晚蘇志文被擊昏後,方柔枝從他身上找到一串鑰匙,同華路那套房子的房門鑰匙就在其中。蘇志文好像有隨身帶鑰匙的習慣。”  

    “對,他還總把重要的鑰匙吊在手機鏈上。那女人給他縫過扣子,一定早就發現了。”沈碧雲解釋道。

    “至於地址,周謹說,他們並不想跟方柔枝糾纏不清,他們真的打算拿到玉如意後,就把珍珠還給她,所以他們事先給過方柔枝地址。”簡東平說。

    “那方柔枝後來有沒有拿到那顆珍珠?”沈碧雲問道。

    簡東平笑了笑,從口袋裡摸出一顆渾圓的珍珠來。

    “這是我在樓道底下的一個小窟窿里摸到的,估計是小狗刨的洞,周謹就把珍珠放在那裡,這是她告訴我的。”簡東平嘆了一口氣,說,“我本來以為方柔枝沒有殺死周謹是因為無法處理屍體,後來才知道,她一直在向周謹逼問珍珠的下落。但周謹那時已經猜到蘇志文遭遇不測了,所以堅持不肯說。方柔枝後來問來問去問不出結果,就放棄了。其實就算是周謹告訴她珍珠在哪裡,方柔枝最終還是會殺人滅口的。”

    房間裡一陣沉默。

    “蘇志文那天那麼興奮,難道是因為那個玉如意,而不是因為媽媽許諾要給他錢?”過了一會兒,曾雨杉問道。  

    “是的,他不相信你媽會給他錢,他跟周謹都認為,那個玉如意才是他們將來生活的保證。我昨天去看周謹,她已經可以說話了,她證實了我的推理,前天還指認了兇手。她告訴我,5月7日那天她本來準備等交易完成後,就跟蘇志文一起遠走高飛開始新生活的,她還買了棒棒糖和筆給蘇志文,據說蘇志文寫詩的時候喜歡吃點甜的東西,只可惜……好了,我說完了。”簡東平長舒了一口氣,“你們還有什麼問題嗎?”

    “我實在覺得莫名其妙,她為什麼不把傘丟掉?傘被別人撿走,不是好過留在家裡?”簡律師很迷惑。

    沈碧雲禁不住笑出聲來。

    “其明,你太不了解她了,你去看看她的房間就知道了,她是最不捨得扔東西的人了,多少年前的東西她都留著。所以,我很相信她會把傘留下來,因為她就是這種人。”沈碧雲用手絹捂住嘴輕輕咳了一下,說,“她肯定先是覺得把傘扔掉很明智,後來看到別人來拿傘了,又後悔了,想想留下來也未必會被別人注意,於是又把傘要了回來。”

    “是的,她後來說服自己沒人會注意這把傘。”簡東平補充道。  

    簡律師笑著搖搖頭,不知道說什麼好。

    “還有問題嗎?”

    “周謹為什麼不乾脆在望春路的飯店樓上跟蘇志文見面?她好像沒必要再另租房子。而且她哪來那麼多錢,一會兒租這裡,一會兒租那裡?”簡律師問

    “周謹說,她怕在望春路上跟蘇志文見面,目標太大,那裡的很多人都見過他。而且,進她的房間,必須經過樓下的飯店,她覺得不方便,她不想讓別人看見他們兩人在一起,怎麼說,蘇志文也是已婚男人嘛。同華路的住處離沈家別墅不遠。因為快拆遷了,附近亂鬨鬨的,她覺得那裡很隱蔽。其實房租是蘇志文付的,蘇志文平時沒什麼開銷,後來他把身邊的大部分錢都給周謹了。”簡東平說到最後一句時,別過頭來看了看沈碧雲,後者面無表情。

    “還有一個問題。既然周謹手裡握有方柔枝的把柄,又準備交易後遠走高飛,那她就應該不怕被方柔枝認出來,因為就算認出來方柔枝也不能把她怎麼樣,而且也找不到她。她為什麼要女扮男裝?”簡律師問道。

    “這個我也問過周謹,她說,這是蘇志文的主意。這次敲詐好像都是蘇志文站在最前沿,他也知道敲詐是犯法的,怕萬一以後方柔枝的事情敗露了,把這事供出來對周謹不利,所以才讓她女扮男裝,迷惑方柔枝的視線。他知道他自己是肯定逃不過的,方柔枝太熟悉他了,所以他想儘可能地保護周謹。”  

    “哈,還挺有遠見的。”簡律師點頭道。

    屋子裡又安靜了下來。

    過了一會兒,方琪問道:“是她把媽媽推下樓的嗎?她的動機是什麼?媽媽待她一向不薄。”

    “有兩個原因,第一,她一直認為她父親方國華的死是你媽媽一手造成的,她對警方說,她曾經看見沈阿姨在她父親的杯子裡下藥。”

    沈碧雲冷笑了一聲。

    “哼!方國華不肯吃藥,我只好把藥研成粉末放在他杯子裡。現在看來,最後那次,肯定是她把藥粉調包了,所以才會導致她父親心臟病突發死亡。這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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