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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你的,一定是個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會記這些雞毛蒜皮的事。”也許是他偽裝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壓根兒沒看出他的不快,她自顧自抽菸,同時低頭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這表明她也許不能待很久。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簡東平淡淡地說,把小帳本塞進口袋,他覺得讓別人念帳本里的內容,就等於是在當眾羞辱凌戈,他覺得對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現在不是深究這個問題的時候,於是他快速把話題引開了。

    “麗麗有沒有特別提起過某個人或某件事?”

    “哼!你想問什麼?”尼娜好像覺得這問題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沒有特別提起過某個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沒注意。”尼娜一臉茫然。

    “她有沒有提到過沈碧雲、妙鄰,或者蘇志文這些名字?”簡東平進一步引導道。

    尼娜想了一會兒,說:“那個什麼沈碧雲的,好像聽她提過。”  

    “沈碧雲跟她的老公蘇志文相差22歲,這事周刊曾經登過。”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來是那兩人哪,這我知道。她的確提過,她那時候拿了份報紙在那裡看,我就湊了上去,我當時還說那男人這麼英俊卻找了個老女人,肯定是為了那女人的錢,要是那女人是個窮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麗麗怎麼說?”

    “她說肯定是這女人太不要臉,死纏著那男的,否則好好的男人又怎麼會跟個老女人結婚?她好像很同情那個男的。她看見帥一點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還說了些什麼?”

    “她說那照片拍得很好,把兩人的神韻都拍出來了。她說讓她拍拍不出這樣的效果。”尼娜又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說,“帥哥,你還有什麼問題就快問,我約了人一會兒見面。”

    “最後一個問題,她有什麼特殊的愛好或者特點嗎?”簡東平問道,雖然這問題不像是朋友應該問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不會介意這個。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回答:“她喜歡數數。她都能告訴我,我一天抽過幾支煙,怪女人!”

    “你是從什麼時候起發現她有這個特點的?”簡東平盯著她問道。

    “就是那個‘香艷記憶’的晚會嘛,她說她看到一個男人朝一個女人瞄了五眼,那個女人瞄了那個男人八眼。哈哈,真好笑,她還給他們數紐扣和女人脖子上的珍珠顆數,真是有空噢!那兩個人好像後來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沒注意,麗麗說那個男人用手指在那個女人的背上寫了很多字,讓那個女人猜。她說其中五個是,‘我假裝君子’,那個女的好像笑了幾次,麗麗還給那個女人數笑的次數,她腦子肯定有病,怎麼會有空去記這些?哎呀,哎呀,我不記得了,你不要問我了……我哪有這閒工夫老是去注意麗麗幹什麼,告訴你,反正她就是個怪女人!看她的樣子,以前就不是什麼好東西!也是出來混的,你別看我年紀不大,我見的人多了,我身邊這種人也多的是,她以前幹過什麼,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娜一邊說,一邊站了起來。

    “你覺得她以前幹過什麼?”  

    “唱歌能賺什麼錢?我不說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厭煩地揮了揮手,像在趕蒼蠅。

    簡東平也站了起來,他又從錢包里掏出100元給她。

    “你想到什麼給我打電話好嗎?謝謝你花時間回答我的問題。我知道你的時間非常寶貴。”他微笑地說。

    “啊哈,你真是個好人……我收回剛才的話。”看到錢,她立刻眉開眼笑,並立刻接過鈔票,把它塞進了小包,“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麼,就給你打電話。放心吧,我尼娜說話向來算數的。”她親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時職業性地給了他一個飛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轉身離去。

    簡東平看見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輛桑塔納已經在對面馬路等著她了。難道周謹過的也是這種生活?

    金升夜總會主營歌舞表演,從資料上看,自開張以來沒出現過什麼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不過聽尼娜的敘述,似乎任何夜總會都免不了會扯上點風月,金升自然也不例外。周謹就是在這樣的地方唱歌,或者說工作。

    但簡東平現在感興趣的不是她在夜總會的工作,他相信用假名唱歌、隱瞞自己的住處、平時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應該不會在夜總會留下太多的痕跡。他感興趣的是那把鑰匙。  

    照尼娜的說法,那應該是周謹住處的房門鑰匙。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環繞雜誌社大樓,沿周謹所說的路線走了一遍。根據他的記憶,周謹那一次跟他見面說的是,“乘了5站路,走過4個拐角,過了2條橫馬路”。所以,那天他跟凌戈兩人花了近兩個小時來做這個實驗。

    他很慶幸穿過2條橫馬路,又轉了4個拐角的4個地方,有公共汽車站的只有兩處,而且公交線路很少。甲車站上,只有一路公交車,54路;乙車站上有兩路,64路和112路。他們看了公交車牌,作了一個總結,符合周謹所說條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學院路和望春路。現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點。

    當初周謹告訴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號。那麼,她會不會是把兩個地址混為一談了。也就是說,把她工作的地點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這也算是一種不徹底的偽裝吧,用她的話說是“一半對一半”,半真半假。

    周謹說,她大部分時間都在那兒——金升路254號。除了晚上在夜總會唱歌,她應該還有不少業餘時間。除了約會逛街外,她應該還有部分時間是待在家裡的。如果她工作的時間加上她在家的時間,那應該符合她所說的“大部分時間”這個概念。那麼她會不會把兩個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時間待在那兒”,再想想她話里的意思,好像兩個地方是同一個地方。那麼她的意思是不是說,她大部分時間是待在金升夜總會和254號的家裡呢?如果她是這個意思,那麼是否意味著,她的住處就在金升夜總會所在的這條路上?金升夜總會在望春路82號,所以也許她的住處不是在金升路254號,而是金升夜總會所在的望春路254號。簡東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測,他決定試著找一找。

    這時候,他的電話響了。他接通電話吃了一驚,是凌戈。

    “你在哪兒?”凌戈情緒好像有點低落。

    “我在望春路。你在哪兒?有事嗎?”他很舒服地品味著她的傷感語調。所以說起話來難免微微帶些得意。向我舉白旗了嗎,肉圓?

    “我的小帳本你帶了嗎?”她問道。

    “帶了,”他說,“我都看過了。”

    “還給我好嗎?我年底要結帳,如果少了半年,算什麼啊。”她懇求道,語調悲悲戚戚的,讓他多少有點不忍。但是她提出的這個要求卻讓他高興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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