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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東平像聽了緊箍咒的孫悟空那樣痛苦地緊皺起眉頭。

    “說吧,說吧,說吧。”她繼續卡帶。

    “凌戈,你再囉嗦,我就開快車了!”他冷冰冰地警告她,“知道我為什麼不想結婚嗎,就因為再好的女人到最後都會變成呱呱亂叫的青蛙。你這隻蝌蚪差不多也快發育成形了。”

    “喂,我對你的單身理由沒興趣,我想知道的是你為什麼要繞雜誌社瞎走,你有什麼可隱瞞的?”她沒好氣地回擊道。

    簡東平沉默了一會兒,道:“周謹說,她第一次來雜誌社見我時,乘了5站路,走過4個拐角,過了2條橫馬路,但願我沒記錯……我準備從雜誌社出發,往回找找她的路線,也許能找到她是從什麼地方出發的。”

    呀!他說了!真難得啊,她想。

    “這很耗時間,我看你還是……”他好像要改變主意,不想帶她去“旅行”

    “我都被停職了,我能有什麼事?我跟你一起去!”她堅定地說。  

    凌戈想到自己的窘況就心情低落,她覺得與其回家閉門思過寫檢查還不如跟簡東平一起探險,她相信一次消耗體力的徒步旅行能幫她發泄心中的鬱悶,

    再說她現在對周謹的事很感興趣。

    “喂,我想問你個事。”她道。

    “問吧。”

    “你說周謹會不會真的是通緝犯?”她悄聲問道。

    “但願她不是。”簡東平不安地答了一句,忽然回頭看了她一眼,“凌戈,你是不是巴不得她是?你想抓住她,將功贖罪回刑警隊?”

    凌戈覺得臉上有些發燙。

    “簡東平,我才沒有,我只是猜……”她想為自己辯白,但立刻被他打斷了。

    “我會幫你的。”簡東平笑著說。

    凌戈白了他一眼,不說話了。

    3、最後一個聯絡人

    兩天後的周六,簡東平一大早就接到凌戈的電話。  

    “喂!你醒了嗎?”凌戈劈頭就問道。

    “你那邊有眉目了?”簡東平正坐在電腦前一邊喝咖啡,一邊看周謹跟他的聊天記錄。

    “我查過周謹失蹤前最後三天的電話記錄了。”她的聲音裡帶著興奮,“你肯定想不到,她最後一個聯絡人已經死了!”

    簡東平心頭一震。

    “死了?你確定?”

    “當然,現在林叔叔在跟那個案子呢!這是我剛剛打聽到的消息。”凌戈很得意地說。

    “凌戈,你現在在哪裡?”簡東平問道。

    “在家啊。”

    “到我家來,今天周六我不上班,我們好好研究一下。”簡東平覺得有些事還是當面說比較清楚,“中午在我家吃飯,今天萍姐包了菜肉餛飩,還糟了兩個豬耳朵和很多雞爪。”簡東平一邊看電腦,一邊邀請道。

    “那我一定要來了。”凌戈開心地回答,隨即“啪”的一聲掛了電話,這是她的風格,掛電話前,從來不說“再見”。  

    簡東平知道凌戈對豬耳朵沒興趣,但她最愛吃麵食了,尤其是菜肉餛飩。有一次,在嘗過萍姐包的餃子後,她說那像媽媽的手藝,這句話愣是把一向潑辣霸道的萍姐說得紅了眼圈。凌戈的母親在她3歲時病逝,她是由當警察的父親撫養長大的,五年前她父親因公殉職後,她就成了孤單一個人,兩人熟悉後,簡東平經常邀她來家吃飯。

    “反正你也是一個人,在我家隨便吃點吧。”簡東平常這麼說。

    “我一個人也可以吃飯。”雖然她經常這麼回答他,但每次他邀請她時都已經把車開到了自家門口,所以由不得她不答應。她一開始很拘束,但時間久了,也就慢慢跟他的家人熟了起來。簡東平發現,父親和萍姐都很喜歡這個可愛樸實的小迷糊女警察。

    簡東平看看手錶,現在是8點半,他估計,她換乘兩趟公共汽車得一個多小時後才能到他家。趁這段時間,他正好重溫一下周謹跟他的網上聊天記錄。

    周謹不是很喜歡在網上聊天的人,每次跟他聊天,都是在發稿後順便聊上幾句。而且,她在線的時間很固定,多半在早晨的10點至11點之間。至於他們聊天的內容,簡東平稍微整理了一下,發現可以分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稿子及與之相關的內容。

    典型例子:

    日期:3月1日

    周:簡編輯,這個禮拜能刊登出來嗎?

    簡:這禮拜不行,我們還得討論一下。你不要急。

    周:真慢哪,什麼時候能登出來呢?

    簡:最快下個禮拜。你現在從事什麼工作?

    周:沒。

    簡:沒工作?

    周:沒正式的工作,我在打短工。

    簡:可以告訴我,你在做什麼嗎?

    周:(一個笑臉)非要知道嗎?

    簡:如果你不方便說就算了。

    周:(一個笑臉)喜歡簡編輯這樣的人。

    日期:3月14日

    簡:那個叫宏辛的小鎮在哪裡?你好像沒說清楚。

    周:在四川,不過鎮的名字我故意用了諧音,(一個笑臉)我覺得沒必要說得那麼清楚吧,這會給別人帶來麻煩的。

    簡:你這次的文稿中,說了一個雛妓的故事,是真事嗎?  

    周:這種事在邊遠地區很多,為了給自己的父母還債,為了自己能上學,或許純粹是為了討生活,女孩十二三歲就出來賣,很多,她們很慘,有的每天接客超過50次,我親眼見過,但這就是生活。

    簡:在文章中你說你給了她錢讓她逃走?她不走?

    周:是。100元,不多。但她不走不是因為錢的問題。

    簡:那是因為什麼?

    周:她沒地方可去,她父母死了,叔叔把她賣來這的,回叔叔家可能要挨打,不久後還會被賣。我還有她的照片呢,但是我不想公開。

    簡:你有她的照片?(一個驚訝的表情)

    周:我喜歡拍照。我躲在一個隱蔽的地方拍的。沒被老鴇發現。嘿嘿。我聰明吧?

    簡:可以把她的照片發給我看看嗎?

    周:哈哈,簡編輯目的性真強,是不是想搞什麼大新聞?

    簡:別誤會,只是好奇。

    周:電腦上沒有。

    簡:為什麼不保存?

    周:……(一個哭臉)  

    簡:可以給我一張你的照片嗎?老總說,下一期要登專欄作者的照片。

    周:我也沒有啊,這裡也沒視頻。

    簡:你可以用手機拍一張給我,然後用手機傳給我。

    周:嗯,等等。

    (幾分鐘後)

    周:收到了嗎?

    簡:收到了,不太清楚,我處理一下。那個女孩的照片真的不能發給我看嗎?

    周:我該走了,都11點半了。

    88日期:4月28日

    簡:馬上要過節了,你這篇文章好像太悲慘了一點,領導希望來點喜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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