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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很久沒見她了,我想她可能去法國了,她的女兒在那裡。”吳立帆平靜地說。
“她也應該開始她的新生活了。”簡東平感嘆地說。
“對,我也希望她能重新開始。”吳立帆望著前方無垠的大海說道。
“我相信這也是陳劍河希望看到的結果。”
簡東平回頭看了吳立帆一眼,隨後擰開運動飲料,往喉嚨里倒了一大口。雖然吳立帆跟陳劍蓉的糾葛並不關他的事,但是看到他們分手,他還是由衷地舒了一口氣,不管怎麼樣,這並不是一段會得到祝福的感情,時間拖得太久,對兩人來說都是沉重的負擔。
“你知道袁橋後來怎麼樣了?”吳立帆換了一個話題,顯然他不想再談陳劍蓉。
“因為非法侵占他人財物,他被判了半年。那條項鍊的確不是他偷的,所以法官的量刑比較輕。”簡東平說。
“他的女朋友後來沒告他?”吳立帆問道。
“沒有。”簡東平的眼前浮現出華青的臉,“我曾經去探望過她,她每次提到袁橋都淚水漣漣,為自己害得他坐牢而內疚,我想袁橋出獄後,她可能會重新回到他身邊。”
吳立帆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她忘了他是怎麼打她的嗎?”
“對,忘了。”簡東平禁不住朝吳立帆笑了笑。
“她難道就不怕再遭受同樣的命運嗎?袁橋這人根本就不正常。”
“我想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愛情。”簡東平聳了聳肩,“坦白說,我怎麼都看不出袁橋有哪點討人喜歡,但是我會祝她好運。”
“看來女人瘋起來比男人更厲害。”吳立帆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
的確如此,但這話讓他想起的是王盛佳,而不是華青。
她不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但是一旦瘋狂起來,卻能製造出驚人的後果。簡東平相信在真相大白之前,吳立帆從來都沒有認真傾聽過她的聲音,仔細觀察過她,他不過是把她當作一個可以成為合適妻子的人選,而他需要這樣的女人,僅此而已,直到出事後,他才發現原來她並不是他所想像的那麼平凡普通好糊弄。
“你不同意我說的話嗎?”見他沒有回答,吳立帆看了他一眼。
“不,我當然同意,我只是想到了另一個人。”簡東平意味深長地注視著他。他知道這個話題很敏感,但他相信他們遲早會談到她。
吳立帆自我解嘲地一笑,沒有說話。他當然知道簡東平指的是誰。
“聽說你曾經要求去見她,但是被她拒絕了。”簡東平若無其事地說。
吳立帆沉默了片刻。
“對,我託了很多關係才獲得去探視她的機會,但是她拒絕了。我真不明白,她為什麼不想見我。”吳立帆目不轉睛地望著前方的大海,沉聲說道。
“她還有什麼可跟你說的?”
“她至少可以跟我說說她的想法。她為什麼這麼做?”
“她想結婚,就這麼簡單。”簡東平又喝了一口運動飲料。
“因為這個而殺人實在也太離譜了。”吳立帆一臉迷惑。
“對你來說,要找一個女朋友或者一個結婚對象當然很容易,一個不行隨時可以再換一個,但對她來說卻完全不同,她知道自己沒多少吸引人,家境也不好,所以要找個如意郎君並不容易,當她費盡心機好不容易把你俘虜,她當然不能容忍別人來破壞。不過,話說回來,你還好沒跟她結婚。”簡東平說。
“為什麼?”吳立帆看著他問道。
“如果結婚後,你跟陳劍蓉還保持關係的話,我怕你真的是死定了。”簡東平微笑地掃了吳立帆一眼。
吳立帆抬了抬眉毛:“有這個可能嗎?”
“你知道嗎?她曾經給我寫過一封信。”
“哦?”吳立帆回過頭驚訝地注視著他,“她寫了什麼?”
“她讓我轉告你,希望你以後能夠以誠實的態度對待你的妻子。”簡東平望著吳立帆半信半疑的臉,“她知道你跟陳劍蓉的事,只是因為她太想結婚,所以,她暫時忍下了這口氣。”
吳立帆表情呆滯地注視著簡東平。
“她是怎麼知道的?”過了半晌,他才問。
“她很聰明。而你,實在太大意。”簡東平看見吳立帆如此緊張,不由地笑了出來。
“真沒想到,她那麼厲害。”吳立帆很後怕地嘆息道。
“所以別小看女人,你以後想幹壞事,最好要小心一點,不然是要付出代價的。”簡東平拍拍他的肩。
“好,我不結婚了!”吳立帆突然站起身來,“免得以後有麻煩。”
“那你的萬貫家財怎麼辦?誰來繼承?”簡東平仍然躺在原地,優哉游哉地望著他。
吳立帆完全放鬆了下來,他似乎意識到事情終究已經過去了,他拍拍身上的沙子,向海邊走去,一邊走一邊回過頭來笑著對簡東平說:“不用擔心,我會花光我的每一分錢。”
5 真相 7 兇手來信
信件
寫信人:王盛佳
收信人:簡東平
日期:2005年11月2日
簡東平:
我想你一定沒想到會收到我的信。對,就是我,一個殺了五個人的女人,我想因為這個你會永遠記得我的,對於我這樣一個平凡的女人來說,能夠被別人記住,這未嘗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坦白說,我沒想到有人能逮住我。
你真的很聰明,我不得不佩服你。
起初我一直感到困惑,常常問自己,你是怎麼辦到的呢?我做事向來一絲不苟,我的計劃一直很周全,我的運氣也不錯,那麼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現在我終於想明白了,其實我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忽視了一個一直默默愛著我的人,那就是陳劍河。如果我花時間多了解他一點,我就會知道他收藏了我那麼多東西,如果我知道他對我的過去一清二楚,我就會制定出更周密的計劃,那麼我想事情一定會進行得更完美。
其次,我不該留著他們兩人的身份證。即使將它們當作戰利品留作紀念,也不該使用它們,但是我太自負了,我認為警方不可能通過那兩張身份證查到我,即使他們覺得可疑也會認為這隻跟陳劍河有關,再說我覺得購買偽造的身份證更危險,於是我就做了這件傻事。
第三,我不該用當面交易的方式跟藥販交易,更不該選在一個那麼大的商場門口,我早該想到這類商場的門口都有監控器。但是我又能怎麼辦呢?我是第一次買這類藥,也是第一次接觸這類人,我知道做這種生意的人多半都不是什麼好人,所以我擔心如果不是當面交易的話,寄出去的錢會打水漂。而一旦當面交易,我又擔心會被對方暗算,所以,我堅持由我指定交易地點,並選擇了一個人來人往的大商場的門口,我認為這是最安全的,事實證明這是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