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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我不該把襯衫放在洗衣機里。我的確不知道洗衣機是壞的。

    第五,我不該把我的日記藏起來。我一直在想,泄漏我秘密的那張照片和日記是怎麼落到陳劍河手裡的呢?現在我終於想起來了,殺死蕭和林之後,為了避免家人知道我的事,我就將照片撕碎跟那本日記一起扔在一堆舊書里,後來我發現它們被我媽賣到了廢品站,這真是一個大失誤,我應該一開始就燒掉它們的,但是我找不到可以燒掉它們的場所。我知道它們被賣掉後,我曾經去廢品站找過那本日記,但沒找到。現在回想起來,在廢品站跟我說話的那個人就是陳劍河,但是我當時完全沒注意到他,上了大學後也沒有認出他來,他有一次跟我說他認識我已經很久了,但當時我對這些話背後的意義一無所知。

    (我不知道我跟他成為大學同學是否純屬巧合,但你應該看到,我在日記中曾經提到我將報考哪所大學哪個專業。如果他真的愛我,如果他曾經跟蹤過我那麼多年,如果他曾獨自去深山找過那兩個人的埋屍地點,並且把他心愛的蝴蝶標本留在那裡,那麼他跟著我上這所大學應該也沒什麼可驚訝的。)

    第六,我不該把客廳地板上的酒瓶放進陳劍河的衣櫃,那是我當時的突發奇想。上一次,我曾經看見張兆勇拿著酒瓶進到他的房間,所以這次我也照做了,我以為這樣可以增加點效果,讓警察認為陳劍河是個精神錯亂的人,但是我忘了我是最後一個進入這個房間的人,而且也是在張兆勇之後惟一一個打開衣櫃的人,你們很容易就能聯想到我,這真是太大意了。  

    最後,我話太多了,你知道我指的是什麼,言多必失,這句古訓一點都沒錯。

    我真沒想到,我犯的錯誤會那麼多。

    但是,現在一切都晚了。

    我知道你已經仔細閱讀過我的那本日記,也許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女魔頭,這稱呼很好笑,不過仔細想想也的確很相稱,老實說,我才不在乎你究竟怎麼想,但作為對手,我欣賞你,所以我想告訴你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我從小出生在一個冷漠的家庭。我的母親是一個粗俗不堪,自私無知的女人,她把所有的愛和精力都傾注在我的弟弟身上,而我的父親又是那麼懦弱無能,除了對老婆言聽計從外,他從來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麼。

    我母親向來就不喜歡我,當然,我也不喜歡她,我跟弟弟的關係也很緊張,所以可想而知,在那個家裡我是什麼樣的處境,我常常感覺自己是個多餘的人。由於在家裡得不到任何溫暖,我決定外面去尋找愛我的人。

    我是高一那年認識蕭廣明的,他是我們班的歷史老師,我第一次看見他就喜歡上了他,於是我開始藉口問他功課一點點接近他,那時候我知道他已經有太太了,但是我不在乎這些,我只希望能跟他在一起。他似乎也很喜歡我,一直誇我英語好,(他似乎喜歡英文好的女人)他總是對我那麼溫柔,還常常向我訴苦,說他跟他太太是因為父母之命結婚的,所以毫無感情,其實他說的那些都是老掉牙的藉口了,但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點,我被他的話深深感動,我同情他,甚至為他感到心痛,我沒想到外表如此陽光的一個人,竟然整天都生活在痛苦中。那時候的我,一心想把他救出苦海,所以我甘願為他做任何事,包括跟他上旅館,  

    你找到的那張照片就是我們那時候拍的,這是有一次他心血來潮為我拍的,我們分手後,他把照片還給了我,他說他不想讓別人看到,所以底片他已經燒了,他建議我把照片也毀掉,但是有很長時間我都沒有把它扔掉。

    他答應等我滿了20歲後,跟我正式結婚,我相信了他。那段時間,我們相處得非常好,我以為我們會永遠幸福地生活下去呢,但是我想錯了。林美雲的出現很快就讓他改變了對我的態度。林美雲是我們年級新來的英文老師,長得很漂亮,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她來了不到一個月,他就跟我說,他愛上了她,他說她既時髦又大方,年齡跟他也相當,所以她更適合當他的妻子。

    那時候,我恰巧發現自己懷孕了,我驚慌失措地去找他,他非常生氣,以為我想用孩子威脅他,於是整個晚上他都在罵我,而我只能坐在那裡哭,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知道他已經不愛我了。

    後來他找人帶我去醫院做了墮胎手術,那天我流了很多血,但我還是自己走出醫院的,他沒陪我。我回家後說我生病了,我媽可能看出了點什麼,一直在那裡罵我婊子婊子,我沒辦法辯解,所以一句話也沒說。

    我在家裡躺了兩天才回學校,回去後我發現他對我更冷淡了。我非常傷心,於是又去找他,他非常生氣,叫我滾,還說如果我再去找他,他就到校長那兒去告我,說我企圖勾引他,破壞他的家庭,這樣我就會身敗名裂,說不定還會被開除。我不敢相信,同一個人在不久之前還在那裡口口聲聲說愛我,現在卻變得如此無恥如此冷酷。但我知道他說的是對的,如果我再去找她,最後倒霉的只有我自己,因為沒有人能保護我,為我說話,所以我只能退出。我就是從那天開始恨他的。  

    我跟他斷交之後,他對林美雲更加熱絡了,我看在眼裡,恨在心裡。於是我就寫了封舉報信給學校領導。我想懲罰他,我以為學校接到信後會開除他,我以為林美雲知道他的真面目後會離開他,但是居然學校一點反應都沒有,可能是同情他吧,林美雲反而對他更好了,於是我就又給她太太寫了信,我以為她太太會鬧到學校里去。

    我跟蕭的關係還沒斷以前,我曾經寫便條給她,叫她到我們約會的旅館,我當時之所以豁出性命來這麼做,是因為我太愛他了,我希望讓她知道,他已經另有所愛,我希望她能主動退出,但那次她什麼都沒做。聽你那天說了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她去過那裡,還看到了我們。但當時我真的認為她沒有去,於是我決定再讓她受一次刺激,我以為這次她一定會有所行動,但是她居然還是什麼都沒做。

    我承認信中的某些地方的確有些言過其實,我以為我寫得越過分就越能引起重視,但沒想到這封舉報信不僅沒讓他受到打擊,卻反倒幫了他的忙,後來他很快就跟他太太離了婚,並且還堂爾黃之地開始跟林美雲談起戀愛來,這是我沒料到的事。

    他並不知道是我寫的舉報信,他大概一直認為是他太太寫的。我想他們之間可能從來沒有把這件事說破過。

    其實不管我做什麼,我的心裡始終對他還抱著一線希望,所以,舉報信的事過去後,我又去找過他,還寫信給他乞求他回心轉意,但他都嗤之以鼻,他甚至還對林美雲說我在暗戀他,以此來誇耀自己的魅力,而林美雲居然還假惺惺地找我談心,我本可以把我跟蕭的事跟她說的,但是看見她那張虛偽的臉我就一個字也說不出口,我想即便我說了,她也會認為我是在說謊。她裝出一副很同情我理解我的樣子,試圖向我說明蕭不是我明智的選擇,但是我明明聽見她在電話里用英文跟她的朋友說我是個醜陋愚蠢神經錯亂的大笨蛋,直到現在,她那尖酸刻薄充滿嘲諷的話語仍然迴蕩在我耳邊,我實在無法容忍這種侮辱,所以我決定殺死他們。順便說一句,我也是從她的電話中得知他們要去野營的事的,她大概忘了,我的英文聽力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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