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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說跟陌生人住在一起會讓她感到不安全,所以叫我幫她找熟人。”
“給你的好處是什麼?”
“房租減半。”
“那麼她究竟為什麼要向你發火?”
“她不知從哪得到風聲,知道我賭球賭得很厲害,她懷疑我在騙她的錢,所以急著向我要錢,我哪來那麼多錢還她?那筆錢早就輸了一大半了,所以我自然只好跟她打太極拳了?”張兆勇低聲說完後,馬上又提高嗓門為自己申辯,“但我沒有殺人。我知道你們現在是在尋找兇手。”
林仲傑點了點頭:“你說對了。我們是在尋找兇手。”
“兇手不是陳劍河?”
“可能是他,也可能不是他。他應該只是個配角。”
過了好長一段時間,張兆勇說:“我沒有殺人,我沒有作案時間,我真的只在那裡只呆了兩分鐘。”這次他的聲音多了幾分懇求。
林仲傑對他的告白毫無興趣,於是他繞開了先前的話題
“你為什麼一開始沒告訴我們袁橋的事?”
“如果我說了他,不是把自己也招了嗎?”
“那他的公事包呢?”
“我把它放在我的房間裡了。”
“你想用它來威脅袁橋嗎?”
張兆勇沒有說話。林仲傑看出他的眼睛裡閃過一絲恐慌。
“再問你一件事,在案發前的兩個月,有一次,陳劍河發現你們進過他的房間,那究竟是怎麼回事?”林仲傑深深地吸了口煙。
“那件事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張兆勇悶聲說。
“現在發生在陳劍河身上的任何事都是大事。”
“我們只不過是跟他開個玩笑而已。”張兆勇無所謂地說,“因為他平時不允許我們進入他的房間,所以那次他忘了鎖門,我們就趁機溜進去看個夠,後來我提議每人藏起他的一樣東西,讓他急一急,就這麼簡單。但我們並沒有偷走什麼,我們只是把他的東西放在其他的地方而已。他這個人非常刻板,喜歡把什麼東西都放得中規中矩的,我們共用一個衛生間,他老是為我們把毛巾牙刷什麼的放成一排,還喜歡整理廚房,真是婆媽得可以。”
“我記得你曾經說陳劍河是個不愛整潔的人,因為擔心他的邋遢讓房間生蟲,你們很是煩惱,但現在你卻說,他不僅喜歡中規中矩地整理房間,而且還費心為你們整理盥洗室。張兆勇,你說的謊可真不少!”林仲傑厲聲說。
張兆勇意識到自己說漏嘴了,馬上噤聲。林仲傑本來打算繼續問他為什麼要撒這個謊,但想了一想後,他還是改變了主意。
“你們是否彼此知道對方藏的是什麼?”
“不是很清楚,因為是分別進去的,大家都對他的房間很好奇,想看個究竟,所以幾乎每個人都進進出出好幾次。”他心神不定地說。
“有人帶包進去嗎?”
“我真的不記得了。”
“你再好好想想。”
“好像不會有人帶包進去,女生們都把包放回自己的房間了,我們當然就更不會了,我平時從來不帶包,不過李今進去小睡了一會兒,她帶了本時尚雜誌進去。”
“誰在陳劍河的房間呆的時間最長?”
“誰都沒呆多久,他的房間簡單得要命,根本就沒什麼可看的。”
“那麼請問你藏的是什麼?”
“我把客廳里的空酒瓶放在了他的衣櫥里,這回可夠他受的。”他嘻嘻笑著,為自己的創舉很是自鳴得意。
林仲傑朝他微微一笑:“真是巧的很,我們在現場也發現有人把空酒瓶放在他的衣櫥里。”
張兆勇的臉色霎時變得慘白。
當天晚上,林仲傑在家裡接到簡其明的電話,當對方得知他在審問了張兆勇一個多小時後最終還是放他回去的時候吃驚不小。
在電話那頭,簡其明按捺不住好奇一迭連聲地問他:“為什麼不拘留他,難道他還不夠格嗎?他跟死者有經濟糾紛,這就是一個明確的作案動機,而且他到過現場,他也承認之前他就曾經把酒瓶放在衣櫥里作弄陳劍河,同時他還擁有賭博和騙女人錢的惡習,你自己也說,雖然他外表像個到處留情,只知道吃喝玩樂的花花公子,但實際上卻很有頭腦,冷酷無情且毫無罪惡感,他是很典型的兇手類型。那麼,為什麼不拘留他?”
沉默良久後,林仲傑說:
“他的確沒有作案時間。”
“5點20分左右進大樓,到5點半左右走出大樓,這其中說得寬裕點,有15到20分鐘的時間,對一個手腳麻利的年輕人來說,這足夠了。”
“不,這不是簡單的謀殺,他要做的事太多了,而且五點過後,乘電梯的人開始多起來,他要到達九樓沒那麼快,所以時間仍然不夠。當然,除非他有幫手。”
“幫手?他的人緣真的有那麼好嗎?我倒想見見這個人。”簡其明愉快地說。
“你會喜歡他的,他跟你一樣,都靠嘴皮子掙錢,而且百分百能騙到一些老弱婦孺。”林仲傑禁不住損他。
“你又錯了,律師靠的可不是嘴皮子,而是腦袋。”簡東平一本正經地糾正他後,又繼續說道,“這麼說,你已經消除了對他的懷疑?”
“那倒還沒有。”
“怎麼說?”
“我要好好想想,他為什麼一心要把袁橋拉進來。”林仲傑說。
“他的說辭很巧妙,但你不得不承認,袁橋的確很可疑,他有明顯的動機,他也可能的確到過現場,並且他甘心被張兆勇威脅。”
林仲傑沒有說話。
隔了兩秒鐘後,簡其明聲音再次響起:
“我早就說他不簡單了,記得嗎?”
是啊,林仲傑思忖,也許袁橋真的回去過,他究竟為什麼又要回去呢?而且並沒有人看見過他,當然,他的樣子太普通了,誰會注意他?何況一年前,他只在那裡住了不到半年,也許那棟樓里根本就沒人記得他,即使他就在你身邊,也沒有人會認出他,他是一個很容易被你忽視的人,這樣的人如果想殺人的話,一定比任何人都容易……
4 接近答案 1 我們都叫他“舊社會”
電子郵件
發件人:高文
收件人:簡東平
時間:2005年10月22日
簡:
你上次來信問我,我當時究竟送了陳劍河什麼禮物,其實這真的是不值一提,我很老套地送了他一本記事本,但我知道他會非常喜歡我的這份禮物,因為他當時經常搜集那些被人丟棄的舊照片,我注意到他把那些撕碎的舊照片用漿糊和透明膠粘好後夾在舊書里,或是舊的文件夾里,所以我想他可以把照片貼在記事本里慢慢欣賞。結果怎麼樣,他真的非常高興,可能是因為情緒好,那天他還告訴我附近有一家照相館剛剛關門,有不少照片被扔在宋伯這裡,他因此得了一個大豐收。在我的記憶中,那是他跟我說話最多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