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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說,在出事的前幾天,馬小月就開始有犯病的徵兆,她經常罵人,有時候還坐在窗前發呆,無論誰跟她說話,她都不理不睬。出事當天,她像平常一樣去上學,但到了放學時間,她沒有按時回來,直到晚上九點多,心急如焚的李敏才在家裡接到警方的電話。李敏說,她也不知道馬小月怎麼會跑到小庭橋那一帶的,他們從來沒帶她去過那裡。
這起案件有兩個目擊者,那是一對老年夫婦,那天他們在橋下,親眼看見馬小月跳的河,他們作證說,當時只有馬小月一個人在橋上,她是自己跳的河,跳河之前還在橋上唱了一首歌。警方最後確認馬小月屬於自殺。其實看到這裡,歷曉天也覺得馬小月就是自殺。
第三起案件發生在2010年1月3日,這一次死者終于姓牛了,她叫牛靜靜,一個14歲的女孩。她也是第二天被人發現的,跟朱群一樣,她被打撈上來的時候,書包還掛在肩上,但腳上的鞋卻有一隻不見了蹤影,後來好像是在河裡又找到了它。
與之前的兩位死者不同,法醫鑑定她不是溺水身亡,而是被車撞死的。她的腿被軋斷了,頭也被軋扁了,警方後來在出事路面還找到了她的部分腦組織。所以警方判斷,這是一起肇事逃逸事件。警方用一個月時間找到了這位肇事司機。那位司機到案後承認自己那天非常疲憊,他想早點回家,所以車開得快了一點,當時橋邊的路燈又正巧壞了,所以他沒有看清路邊的人。他承認他撞倒牛靜靜之後,生怕被人發現,便將她丟進了河裡。
牛靜靜出生於一個離婚後重組的家庭,警方的檔案資料里附了一段牛靜靜母親的話,歷曉天覺得她的語氣很無奈。
“她跟我不太親,從來就不親。我跟她爸離婚後,一個人帶著她過,日子很艱難,可這些她都不懂。去年,我再婚了,我現在的丈夫人很好,對她也很關心,經濟條件也比過去好多了,但她就是不滿意,對一切都不滿意。她經常做些惹人生氣的事。前陣子,她迷上了電子遊戲,總是打到半夜,我們沒收了她的電腦後,她又跑到網吧去打,罵了不知道多少回,她就是不聽。最近,我丈夫的生意很忙,我又懷孕了,我也不能時時刻刻管著她,所以是對她放任了一些,因而她就更加過分了,現在常常不到晚上十二點不回家。我丈夫現在也對她有些灰心了。我們都希望她能懂事些,但是你們也知道,青春期的孩子是最難管的。”
牛靜靜的母親表示,她不知道女兒為什麼會那麼晚去小庭橋,“我猜那裡大概有個網吧,要不就是跟她的同學約好了。她現在什麼都不跟我們說,看見我好像看見仇人似的,我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牛靜靜的案件看起來也絲毫不像有變態殺人狂介入的跡象。
難道根本就沒有什麼變態殺人狂?是我們多心了?
接下來是牛倩。
歷曉天發現,牛倩這件案子恐怕是所有這些案件中最像謀殺案的,因為只有她在墜河前曾經被毆打過。就像叶韻說的,她的鼻樑被打斷了,法醫鑑定她的額頭也有淤傷,從傷口判斷,兇器很可能是一根鋼管。歷曉天沒敢看牛倩的現場照片,他直接跳過去,看了警方的調查報告。
牛倩的屍體是在當天半夜被人發現的,原因是有人過橋的時候,發現橋下面的水裡有什麼東西在發光,這人以為是什麼值錢的東西,於是就跳下河想撈點外快,誰知道,他抓到的卻是牛倩的腿,而他看見的那個發光物,其實是牛倩書包上的銀色貼片。
這件案子,警方沒有找到任何目擊者——唯一的目擊者還是個精神病患者——不過倒是有一兩個住在小庭橋附近的人說看見過牛倩騎著自行車路過,但是牛倩沒有跟他們中的任何一個說過話,因為太匆忙,他們也沒看出牛倩的神情有什麼異樣。
牛倩的父母都是生意場中的大忙人,他們都告訴警方,由於牛倩在他們眼裡一直是個乖乖女,成績也始終保持穩定,所以他們很少過問牛倩到底在幹什麼。他們對牛倩為什麼會去小庭橋,一點都不知情,不過,牛家的保姆似乎說出了一點看似有價值的情況。
牛家的保姆說:“牛倩在前兩天就說過那天要出門,在那之前,她讓我把她衣櫃裡的那條綠色裙子拿出來燙一下,那條裙子她只穿過一次,我聽她說,學校不允許她們穿那麼短的裙子,所以,後來就一直扔在柜子里了。她放學回來後,吃了點東西,就換上那條綠裙子走了。但走了沒多久,又跑了回來,她說忘記帶身份證了。她沒跟我說她要到什麼地方去,但她跟我說過,她是去剪頭髮。”
牛倩果然是去剪頭髮的。
最後那起案件發生在2010年3月8日晚上,死者就是16歲的牛琳。有人看見她那天晚上一個人在小庭橋附近的大街上行走,還有人看見她走進小庭橋附近的一片拆遷工地,但沒人看見她上橋,也沒有人看見她跳河,她似乎是消失了一陣後,才突然出現在河裡的。
她也是第二早上凌晨才被發現,她的書包被丟在岸邊,警方沒在她身上發現被毆打的痕跡,也沒發現遺書或其他可疑的物品,她的死因就是溺水身亡。事後,警方詢問了她的母親陳麗芬。陳麗芬稱,女兒可能是自殺,因為最近她正考慮嫁到西安,重新開始生活,但女兒跟她的意見相左,不想去西安。她承認,因為這個原因,母女倆爭論過多次,最後牛琳勉強同意了,但似乎內心並不情願。牛琳的母親還說,女兒特別選擇到小庭橋來尋死,可能是因為過去她們曾經在這一帶生活過,她很懷念過去。
陳麗芬的敘述跟之前在家裡對他們說的話,幾乎一模一樣,但歷曉天總覺得有點什麼地方不對勁。陳麗芬?為什麼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眼熟?陳麗芬……
驀然,他想到了裴雲。他立刻跳出被窩,從抽屜里翻出裴雲的案件資料,很快,他就在那疊資料中找到了相同的名字。
真沒想到,原來牛琳的母親陳麗芬就是當年裴雲案件的目擊者之一!那天在橋上,她曾經見過裴雲!
他真想立刻把這事告訴貝樂,可是他明白,他必須等到明天,因為如果現在他去客廳打電話,很可能會驚動臥室里的父母。
第二天一早,歷曉天急急忙忙地吃完早餐後,便衝出了家門。
他在旭日中學的門口碰見了同樣步履匆忙的貝樂。
“嘿,你昨天怎麼突然掛了電話?!”貝樂首先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拉到了一邊。
“我爸在我旁邊,我當然只能掛了。”歷曉天甩開他,手忙腳亂地拉開書包,從裡面把整理好的案件資料拿出來交給了貝樂,“我都列印好了,你看吧。”
“呀,那麼多。”
貝樂正要翻資料,歷曉天搶先道:“你等等,我先告訴你一個爆炸新聞!”接著,他便把陳麗芬的事說了一遍。
“啊,好巧啊!”貝樂大聲道。
“是啊,搞不好,她是個關鍵人物!”
“看來我們還得再去找她一次!”
“嗯。我也這麼想!”歷曉天重重點頭,又問,“我們什麼時候去?我覺得她肯定知道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