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27頁

    “我打算給雲清找塊墓地,把她葬了。”她低頭看著雲清的旅行包,“雲清沒有親人了,總不能把她就這麼丟在公安局的停屍房吧。”

    郭涵走近她,用手按了按她的肩,算是安慰。當那陣歇斯底里過去後,郭涵仍然算是個好姐妹。

    “我也出一份。”郭涵道。

    “不用了,她畢竟是我……”

    郭涵打斷了她:“我也是我的朋友。”她又低頭看著那個旅行包,“這些衣服怎麼辦?”

    “我還沒決定,先看看再說,”

    郭涵伸手去摸旅行包的邊袋,摸出一本《毛主席語錄》。她隨意翻了翻,從裡面掉出一張照片來。

    郭敏拿起來一看,那是一張黑白照片,照片裡呈現的是天空的景象,一棵小樹正在迎風飄搖,照片的右上角是教堂的頂端,照片背後則寫著五個字——“我的喜悅島。”

    “怎麼會有張照片,喜悅島是什麼意思?”郭涵問道。  

    沈晗回到派出所後,打了個盹,匆匆吃了點東西,便前往市檔案局。

    他先查了董紀賢的檔案。

    董紀賢,1937年出生,今年32歲。1959年,他畢業於本市的第一醫科大學,之後將近10年的時間,他都在他父親董越擔任院長的S市第一人民醫院五官科擔任眼科醫生。董越出事前,他是眼科的主治醫生之一。檔案表明,他有一段婚史,1962年,他跟大學同學方慧結婚,但這段婚姻只維持了兩年,1964年,兩人離婚,而就在同一年,他因“尋釁滋事”被警方拘留過三天。根據警方的記錄,離婚後第三天,他躲在五官科醫院門口,跟蹤方慧回家,對其進行毆打,致使對方身上多處軟組織挫傷。董紀賢因此被勒令賠償醫藥費,並在本單位職工大會上做出深刻檢討,他的眼科副主任的職位也被別人取而代之。

    沈晗雖然從沒見過董紀賢這個人,但從檔案上不難看出,董紀賢不僅具有專業技能,並且性格偏執,有暴力傾向。不管從哪方面看,他都非常符合兇手的特徵。可是,當晚的兇手應該有兩個。如果董紀賢是兇手,那麼誰會是他的搭檔?

    沈晗想了想,這個兇手乙至少應該符合兩個條件,首先他跟董紀賢的關係非常親密,其次,他跟徐子健有過節。  

    沈晗認為可以成為兇手乙的人選中排在第一的,應該是董紀賢的弟弟董紀光。董越一共有兩個兒子,大兒子董紀賢大學畢業後當了醫生,也算是學業有成,而小兒子董紀光就不同了。1940年出生的他,幾乎沒讀過什麼書,連初中都沒畢業。就學經歷幾乎是零的他,現在在安徽的一家閥門廠當個普通工人。

    同是大學教授的兒子,為什麼差別會這麼大?沈晗很快就從董紀光的檔案里找到了答案。原來董紀光在14歲那年因為猥褻女同學,在少管所待了兩年。16歲重獲自由之後,僅僅過了一年,他就因強姦罪被判入獄三年。隨後是1962年,他第三次因猥褻罪被關了進去,這一進去又是兩年。不難看出,董紀光是個屢教不改的性犯罪者,而徐海紅在案發時段就曾經遭受過性侵犯,這是巧合嗎?

    他打了個電話到遠在安徽的那家閥門廠,獲得的信息是,董紀光在小年夜就離開工廠回到了S市。他馬上打了個電話到董紀光所在的居委會了解情況。對方是個50多歲的中年女幹部,對董紀光很是熟悉。

    “你說的原來是他啊。我當然知道,他還是我兒子的同學呢。看起來老老實實的,想不到會做那種事。”

    “他是小年夜回來的嗎?”沈晗問道。  

    “是啊。他一回來,就有人告訴我了,我趕緊去他家跑了一趟,問了問情況,也順便警告他兩句。”

    “那大年夜,你有沒有見過他?”

    “見過啊。早上我看見他出門,好像是去街上買東西,也不知道他買什麼,後來就是晚上了,大概7點一刻吧,我看見他出門。”

    “7點一刻,你確定這時間?”

    大媽好像有點不高興:“這還能有假?我戴著手錶呢。”

    “他一個人嗎?”

    “一個人。我當時還攔住問他呢,我說你去哪兒啊。他說他去他叔叔家吃年夜飯。”

    徐家的案子應該發生在7點半前後,因為7點25分左右,李泰從鄰居家的窗戶看見了徐家的異樣。如果7點一刻,董紀光離開家,那10分鐘之內他是無法趕到徐家的。所以說,他應該是沒有參與此案。

    “那你這兩天有沒有看見他哥哥?”沈晗又問。  

    “他哥哥紀賢?”居委會大媽道,”他每天都住在這裡,低頭不見抬頭見的。”

    “那你好好想想,大年夜那天,你什麼時候見過他?”

    這好像把大媽難住了,她猶豫了一下說:“這個……他哥哥……我倒沒怎麼注意,光注意董紀光了。紀光不是坐過牢嗎?可他哥哥是醫生啊,我外孫還找他看過眼睛呢。要不這樣,我先打聽打聽再給你回電話?”

    沈晗連忙道謝。

    匆匆掛了電話之後,他決定再去一次西田巷,他得去找找那個最初的報案人。

    莫中玉發現董紀光正在屋裡吃飯。

    “你哥呢?”莫中玉劈頭就問。

    董紀光困惑地看著他說:“你找他?”

    “對,他在哪裡?”

    董紀光的反應總是比常人慢了半拍,他環顧了一下四周,像是確定他哥哥董紀賢確實不在屋裡,才開口答道:“他不在。”  

    莫中玉懶得跟他多說,直接闖進了屋。董越被趕出原來的住處之後,就被安排在這裡,桂花巷23弄10號,這裡距離西田巷較遠,坐車單程就要30分鐘。董紀賢昨天離開西田巷後,最有可能就是逃回到了這裡。離婚後,他就搬回了父親的家,一直住在這裡。

    他快步走進董紀賢的房間。這套房子一共只有兩間房。平時董紀光不在S市,所以大部分時候,那裡就住著董越和董紀賢父子倆。

    他打開董紀賢的衣櫃,裡面被翻得亂七八糟,從空空的衣架可以看出,那裡原來掛著的幾件衣服被取走了。他又打開董紀賢的書桌抽屜,最上面的那個原本是鎖著的,但現在鑰匙掛在鎖孔上,裡面也是空空如也。看起來,董紀賢走的時候把抽屜清空了。他眼前又閃過前一天晚上董紀賢驚慌失措的神情,難道徐家的案子真的是他做的?如果不是這樣,他為什麼要逃跑?他顯然就是逃跑了。

    “昨天和今天,你有沒有見過你哥?”他走回到外面的屋子,問董紀光。

    “昨天吃晚飯前見過。”董紀光站在門口,困惑地看著他,“你問這個幹什麼?”

    “吃晚飯前那是幾點?”

    “大概6點多。”董紀光說著話,又回到他原先待著的地方——董越的書桌前,繼續埋頭刻起石頭來。光看外表,莫中玉實在想像不出,這個性格內向,小時候總被欺負的矮個子男人居然會因為強姦和猥褻婦女,曾三次坐牢。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27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