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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是腦溢血。”居委會幹事以知情者的口吻對我們說,“他之前中過風,手抖得厲害,連筷子都拿不住。本來我們想給他找個護工的,但他堅決不要。他說他一個人習慣了。你們看,結果呢!警察說,他可能是想刮鬍子,可是手不利索,割到自己的耳朵了,後來大概是受了驚嚇,一不留神就跌倒了,這之後就沒能再站起來。所以我也跟我們這裡的老年人說,幹什麼都行,就是千萬別逞能,該找人照顧的時候,就得找!”
我發現在衛生間的洗手盆里有不少血跡,眼前不由自主地浮現出一個場景,一個老頭用顫抖的手,哆哆嗦嗦地拿起了刀,也許他是想刮鬍子,但那把刀卻移向他的耳朵……這讓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滅門案的部分細節。只是巧合嗎?
我就是從這時候開始懷疑王寶國的。
他是偷切屍體的嫌疑人,他是恐嚇徐子健的嫌疑人,他又是個孤身男子,他有條件單獨外出去干點什麼而不被人發現。另外他跟徐子健很熟,他了解徐家的情況,也許他很容易能弄到一把徐家的鑰匙……當然了,這只是我的第六感。
自從患上了這個所謂的“突發性記憶力缺損綜合徵”之後,我就開始相信我的第六感了。因為我遇到的醫生差不多都會告訴我,要“跟著感覺走”,感覺是最真實的記憶。
舉個例子來說,我發現當我努力回想起關於我父母的一切時,我的情緒就會異常低落,有時候甚至還想哭。我得出的結論是,我跟父母的關係不好,或者就是我沒有在我曾經生活的那個家裡得到過我想要的東西——愛、理解和呵護。為了證實我的想法,我查過自己的檔案,也問過莫蘭。結果謎底揭開了。
“高競,你父親去世後,你母親想再婚,而你不同意。你們兩個因此經常吵架。”她用異常平靜的語調對我說。這解釋了,為什麼我每次想到母親都會如此難受。可見“第六感”還是有點道理的。
但是當然了,我沒把我的想法說出來,我只是要求鄭鐸把王寶國的屍體弄回來。
他打了兩通電話,很快就得到了回復,屍體目前在附近一家醫院的太平間。他請他的上司寫了一份授權書,隨後又讓市局的對外聯絡人跟當地的派出所和那家醫院協調。最終,對方同意將屍體送往市局的法醫部進行屍體解剖。
在鄭鐸聯繫屍體去向的時候,我搜查了王寶國的房間。結果我在他床底下找到一疊信。這些信被紅色絲帶扎著,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個竹箱子裡。
我稍稍翻了翻,這些信雖然都沒有署名,信的最末往往都是四個字——知名不具,但看筆跡,我就知道信都是一個人寫來的。信的內容,多半不知所云,也就是說沒寫什麼具體的內容,好像寫信的意圖僅僅只是為了交流思想。但從信的風格看,對方應該是個有文化的人,而且此人似乎跟王寶國還是志同道合的朋友。
“當我們最初走向地獄的時候,沒人理我們,然而現在,看看我們有多特別?那些人,不管是高高在上,還是低賤如狗屎,過水之後,都是一樣的東西。現在,對我們來說,他們不過是爐子上的一塊牛排。不用等到晚上,我就會在餐桌上坐下,我會倒上紅酒,打開留聲機,我最喜歡的莫過於白光唱的《假正經》,如此低沉的歌喉最適合我們此刻跟他們的歡聚。看看我們多特別。”
我很快發現,這個人幾乎每封信都會寫上一句“看看我們有多特別……”
“當他們走近時,我聞到了他們的氣息,我駐足而立,用全身心迎接一個新的生命,沒人知道我在想什麼。就好比你,當他們靠近時,他們怎會知道你身體的變化?那些積聚在你嘴裡的唾液,尖厲的牙齒,還有你的右手,他們還會在特殊的時候給你帶來快感嗎?我跟你一樣。看看我們有多特別。”
“走在最吵鬧的街上,看著熙熙攘攘的人從我身邊走過,我總在想,我們有多特別,我們跟他們都不一樣。那些血肉之軀,那些曾經看著我的眼睛,那些用來聽廢話的耳朵,那些浸過肥皂水的手,所有的那些東西……我不知道如果到了另一個世界,我會不會為此而歉疚,但至少現在我是快樂的。我們的快樂是如此不一樣。看看我們有多特別。”
“特別的事,何必追究是否正確。快樂才是最重要的,就像徐志摩。他死的時候一定會想,看我有多特別,我為愛情而生,為愛情而死。我跟他不同,這一生,只愛過一個女人。我相信她進入了某種時空的輪迴。她不斷出現,又不斷離去。”
“我的想法跟你一樣。人只有變成惡人,才會變得強大。我深信這一點。因此當你害怕時,不妨去作惡,你會發現生命之門為你打開,一切都不一樣了。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悟出這些的,看看我們有多特別。”關於兩人的相識,他也在信里提到了一些。
“……那時候,我在離家不遠的垃圾桶附近‘撿’到了你。當時是深夜,你躺在垃圾桶後面,手腕已經被劃開了一條口子,血流了一地。我本想轉身離去的,對於想自殺的人,我認為做什麼都是白費,但我彎腰時,發現你手裡有一小塊東西。於是我把你帶回了家,替你縫合了傷口,而你告訴了我你的故事。你很痛苦,因為你有欲望,又擔心被抓住。當然了,我跟你的情況是差不多的,只不過我比你懂得排解,我知道對於欲望最好的辦法,就是滿足它,餵飽它,僅此而已……”看來他們是偶遇的。當時王寶國想自殺,被一個人所救,後來,因為同樣的“情況”兩人走到一起。我真想知道,他當時在王寶國手裡看到的是什麼。
關於女人,他在信里特別提到了一個。
“有個女人,她13歲時被鄰居強姦,因此還懷孕了,但她不敢說,只能偷偷來找我。她最初是想求我替她墮胎,因為沒錢,她說她願意為我做任何事。我讓她殺了那個強姦犯。我說,如果你能做到,我就可以免費為她做手術。幾天之後,那個男人的屍體出現在我面前。把他送來的人告訴我,他是從山上摔下來的。從那時起,我就知道她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人。我對她說,別人的愛情是卿卿我我,我們的愛情是信任和尊重。我們將一起守住秘密,直到生命終結。她是個特別的女人,13歲那年我就看出來了。我對她無比感恩,因為她對我的愛如此純真。她不在乎我把她帶到地獄的第幾層,只要能跟我在一起,她願意終生跟我為伴。我相信這才是真正的愛情。除了回報她我最真實的一面,除了這樣,我不知道我還能否有別的選擇。”
這個人在某封信里還提到了董晟。而且整封信里只有一句話,“董晟今天死了。”
沒有抬頭,沒有署名,也沒有多餘的話。七個字用鋼筆寫成,字很漂亮,像蠅頭小楷。
另一封信里則談到了他對董晟的看法。
“我確實對他很熟悉。我們一起長大,後來又一起去了英國。我對他的了解超過了他自己,我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他——可悲。這輩子都被道德之繩所束縛,這註定他終身都是囚徒。多年前,在我們15歲那年,他愛上了父親新買來的小妾。我對他說,他應該開口對父親說的,他卻想都沒想就拒絕了。後來,那女人卻變成了我的囊中之物。也許有人會說他是潔身自好,但對我來說,他就是個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