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5頁

    小鄭沒回應她的問題,壓低嗓門說:

    “這件事沒有對外公布,現在只有少數人知道。你不要說出去。”

    “我能跟誰說去?”

    小鄭把一本雜誌丟在她眼前。

    “根據我的了解,他的派對上,會有不少老情人到場。”

    “我知道,這本雜誌我也看了,上面有賓客名單,我發現其中至少4個是他的舊情人。”這幾天在寫稿之餘,小林對黎正的經歷也作了一番研究。

    “哦?說來聽聽,哪4個?”

    “首先是梅欣。最近結婚的那個,她是他的第一個美女情人。當初要不是黎公子的家長反對,梅欣又突然成名,他們不會分手。”

    “呵呵,對,她算一個。”

    “第二個是盛容。”

    “嗯嗯,香江小姐冠軍。我記得她的短髮和高個子,不算漂亮,但很有自己的特點。”小鄭臉上露出微笑。  

    “黎正曾經在羅小姐和她之間搖擺過一陣,但最後還是拋下她,選擇了羅,沒準她心裡一直憤憤不平。”

    小鄭用一次性茶杯給她泡了杯熱咖啡,笑著問:

    “第三個呢?”

    “寫書的言思思啊。”

    “呵呵,她算是社交名媛吧。”

    “當時,黎公子給她的新書作序,曾經說過很離譜的話,原話我記不住了。不過,他們應該也有一段吧。”小林伸手去拿她的咖啡,手被“啪”的打了一下,抬頭一看,才發現自己的手不知不覺放在了小鄭的茶杯上。

    “碰一下有什麼關係啊!”

    “我不喜歡別人碰我的東西!”小鄭態度蠻橫。

    小林白了她一眼。

    “接著說,最後一個是誰?”小鄭催道。

    “林蓓,一個模特。”  

    小鄭皺皺眉。

    “除了羅之外,他喜歡的好像都是那種人高馬大的女人。”

    “他跟林蓓有什麼事,雜誌上沒多說,但他肯定追過她,只是最後沒有結果,”小林喝了口咖啡道,“其實她們跟他都有過一段,但僅此而已,要說她們真的恨他恨到要痛下殺手,我總覺得不至於……因為她們現在都有自己的生活了……哦,當然,除了一個。”

    “她不在賓客之內。”小鄭腦子靈活,立刻就猜到她在說誰。

    “沒受邀請,也可以不請自到。我想來想去,就動機而言,她最有可能。你說她會不會混到派對上來?”小林想起了雜誌上的照片,那是個身材很好的年輕女孩。看得出來,她很喜歡他,至少雜誌上的詮釋讓她有這種印象。

    “那麼你聽到的氰化鉀,你覺得誰最有可能帶它上船?”

    “……猜不出來,好像誰都不像。”小林搖頭。  

    小鄭朝后座一靠。

    “不管怎麼樣,我希望你帶好相機。你拍照技術不錯,想法又多,我希望你到時候能拍到點特別的東西,”小鄭朝她做了個鬼臉,充滿熱情地低聲說,“也許,我們還可以弄到別人弄不到的東西,乘機做本暢銷書!哈哈,你提供稿子、圖片外加內幕分析,好棒啊……想想就興奮啊!”

    “我只是好奇罷了,你不要每次都把娛樂變成工作好不好?”小林對小鄭的態度很不滿。

    小鄭卻好像根本沒聽見她在說什麼,兀自說道:

    “你剛剛說什麼來著,那個女人會自說自話混到派對里來?哇哦!我覺得這個想法超讚!那麼,她怎麼混進來?會不會扮成工作人員?女服務生?……”

    2.12月26日晚上8點

    X市警察總署的二樓會議室里燈火通明,氣氛緊張,所有人都屏息注視著前方的大屏幕,那上面正在一一展示從今天下午4點起,本市所有大型超級市場收到的恐嚇信。

    “第一封信是在下午4點48分送達A區泰和路沃爾瑪超市的,”分管刑事案件的主管李明正在向警察總署的領導介紹案件的大致情況,他用一支螢光筆指著熒幕上的信封解釋道,“根據郵戳上的日期,可以肯定信是前一天下午3點左右自B區龍井路郵政所管轄範圍內的郵筒寄出的。收件人姓名寫的是沃爾瑪超市店長,沒有指名道姓。這是所有35封恐嚇信的共同特徵之一,說明罪犯不認識任何一家超級市場的店長,寫信給店長,僅僅是想引起更多的重視。”  

    會議室里鴉雀無聲,李明將鏡頭切換到另一個信封。

    “第二封信是寄給同一區泰聖路的家樂福的店長的,信幾乎是在同一時間收到的,寄信地點,跟前一封信相同,也是自B區龍井路郵政所管轄範圍內的郵筒寄出。罪犯通過這條郵政線路,總共寄出了20封恐嚇信。”

    鏡頭又切換到一張紅色的信封。

    “這是第21封信,是今天晚上7點收到的,收信者是D區蘇珊娜路百家超市的店長。從這封信開始,一直到今晚7點55分F區碼頭路家樂福收到的最後一封信,這後面15封信上均沒有郵戳痕跡,所以,這些信很有可能是罪犯自己或托人送到超級市場的。”

    “信是丟在超市的信箱裡的嗎?”有人提了一個問題。

    “不,它們有的被丟在服務台上,有的被丟在櫃檯上,還有的乾脆就扔在地上,唯一的共同點是,等工作人員撿到信的時候,送信人早就不知去向,沒有人看清那人的長相,也不知道是男是女。”

    “超級市場不是都有監控錄像嗎?”另一個人咳嗽了兩聲後問道。  

    “罪犯一定事先踩過點,他故意挑選了監控攝像頭的盲點位置,”李明頓了頓,“最後一封信是在今天晚上7點55分,也就是10分鐘前,丟在F區碼頭路家樂福男性化妝品櫃檯的地上的,目前,監控錄像的分析資料還沒送到,其實就算有監控錄像,也不會有什麼收穫,因為這是經過精心策劃的,他自始至終沒露過面,所以……”

    “會不會是超市的工作人員?”有人猜測。

    “有道理,不然怎麼能找到攝像頭的盲點位置。”

    “最有可能是超市的保安人員,應該逐個盤查。”

    ……

    大家議論紛紛,李明等待了好久,會議室終於安靜了下來。

    他把鏡頭切換到信紙上,那是一張普通的信紙,有橫線,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幾行字。

    “所有恐嚇信的內容都相同,很簡單,都是說,在某區某超市內安放了炸彈。到目前為止,我們共排摸到兩枚炸彈,一枚裝在A區泰和路沃爾瑪超市三樓的女廁所里,另一枚在同一家超市箱包櫃裡的一個拉杆箱裡。”

    會議室里又響起一陣騷動。

    “我們已經請痕跡專家分析過所有信件,證實這些信上均沒有指紋、唾液或別的痕跡,罪犯很有可能是戴著手套寫信的。另外,我們也請犯罪心理專家協助,根據信上的措辭,分析了罪犯的基本特徵,心理專家的意見是這樣的:罪犯很可能是男性,22至35歲,中學或以上文化程度,智商中等,性格內向,不擅交際,可能獨居,熱衷於閱讀暴力方面的雜誌,有軍人背景,也可能參加過相關的訓練,可能有輕度殘疾,或曾因罪被判入獄,他是某家超市的固定顧客,可能曾在某超市購物時發生過嚴重的不愉快,比如曾因偷竊被抓過,對社會極度不滿……”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