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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們檢查完畢。”谷平兩眼望著地板,心情不佳的回答。

    趙城的高音喇叭又從旁邊響了起來。

    “好了,讓鍾志誠先休息一會兒。40分鐘後,我去他的休息室找他。我有話要問他,讓他做好準備。”

    “好,我們告訴他。”黎正道。

    趙城看了黎正一眼,吩咐身邊的一個小警察:

    “把箱子搬到隔壁的道具間。小王,去叫阿貴他們過來。讓他們帶好工具,那些東西需要檢查。”趙城走到門口時,回過身來對谷平說:“你也不能閒著,你不是問我,剛剛的槍聲是怎麼回事嗎?我現在告訴你,張晴跳海了。”

    “啊!”小林驚叫。

    “張晴跳海了。”谷平的語調不像是在提問,臉上的表情也沒有顯出驚訝的表情。

    “那一定是殺人滅口!”小林的情緒頓時激動起來,她對趙城嚷道:“張晴是知情人,她一定想起是誰攻擊她了。她是被滅口的,為什麼你們不保護好她!她是個重要的證人。”  

    “滅口?林小姐,你一直在為她隱瞞某些事。別以為我們不知道,”趙城目光如炬的盯著小林,像是想用目光把她點著,“我們呢在她包里發現了一些不屬於她的東西,她很可能就是這條船上的賊。而你,林小姐,你知道她的過去,卻對警方守口如瓶。”

    “我不想談這些!她是證人!你們警察的職責是保護證人,不是嗎?”小林的眼睛裡蹦出了憤怒的淚花。

    “我在審問她的過程中,她藉口上廁所,企圖逃跑。結果害了自己。你也知道,在這種時候,跳海逃生的人很容易被當作罪犯,事先我們也警告過船上的人,可是她……”

    “你是說,是我們的人朝她開槍,打死了她?”谷平問道。

    “這是罪犯應有的結局。”趙城冷笑道。

    “你說什麼?張晴是罪犯?”小林像要衝到趙城的面前,被她父親林月山一把拉住。

    趙城看都不看小林一眼,對谷平說:

    “屍體已經打撈上來了,就跟那些屍體放在一起,我等著你的驗屍報告。”他說完,咳嗽了一聲,走出了房間。  

    小林沮喪的坐倒在椅子上。

    “張晴一定是被門滅口了。她那時是裝的,她裝失憶!她沒說出來,一定是為了拿這事威脅兇手。”小林喃喃自語,忽然,她抬起頭望著前方,道:“可是,她又是怎麼告訴兇手她知道誰打了她呢?從羅小姐房間出來後,她馬上就被帶去問話了。 她是怎麼通知兇手的呢?她沒有機會啊……”

    “除非兇手當時就在羅小姐的休息室,他們以某種方式達成了默契。”谷平冷冷的冒出一句。隨後,他便匆匆朝門外奔去,黎正知道,他是去干他的老本行了。

    張晴的屍體正等著他。

    道具間的門半開著,裡面傳來趙城打電話的聲音:

    “是啊是啊……剛剛把人質都救了出來……沒什麼問題……兇手也找到了,可惜她在跳海的過程中被擊斃了……爆炸案的線索我也有了……王浩晨……嗯,對,就是一年前的案子……”  

    黎正站在走廊上,朝屋子裡張望,看見趙城的身影在屋子裡晃動。

    “我們的人曾經在他家找到裝炸藥的材料……對對對,就這個案子……拿著王浩晨的照片跟超市的錄像做個比對就行……他會裝炸彈,我看他裝過,那又是另一個案子了……好多年前了……呵呵,也只是偶爾一次……好好好……我抓緊錄口供,排除疑點……人質沒什麼問題,女人質已經送醫院了……明白,明白,在新聞媒體前,我會注意的……好好。”

    “啪”黎正的肩膀被重重拍了一下,他回過頭,原來是先前那個做痕跡檢驗的阿貴,他身邊還有幾個穿制服的警務人員。

    “你在這裡幹什麼?”阿貴問他。

    “哦,沒什麼。”他朝阿貴點了點頭,便朝自己的休息室走去。

    

    一路上,他腦海了不斷閃現趙城剛剛說過的話,“兇手也找到了,可惜她在跳海的過程中被擊斃了……”

    難道張晴真的是罪犯之一?這可能嗎?合理嗎?

    趙棟的電話來的不遲不早,正好是黎正跨進休息室的那一瞬間。他一邊從口袋裡掏出手機,一邊走到Linda身邊(她正躺在沙發上休息),親了下她的臉頰。受到驚嚇後,她現在略有好轉,但仍很虛弱。他本該好好陪在她身邊,但現在真的無暇顧及,為此,他心裡十分歉疚。

    “嗨,阿棟,我讓你查的事怎麼樣了?”黎正問道,他看見Linda背過身,用雙手捂住了她的耳朵。

    “黎公子,沒查到我給你打什麼電話啊?”一如往常,趙棟在打電話的時候正在吃東西。

    “說說你的發現。”黎正在電腦前坐了下來。

    “那個叫王浩晨的傢伙,一年前被起訴過,罪名是故意殺人,”趙棟陰陽怪氣的說道,“案子挺有意思,香艷又刺激,可惜沒公布。”

    

    “是沒公布。”黎正想,一旦這案子被公布,必然會成為頭條新聞。“在職刑警被疑謀殺女友,酒店公關為其作證”——這標題會不會讓警方覺得顏面盡失?

    趙棟喝了口茶,小聲跟他的貓嘀咕了兩句體己話,接著說道:“案情不算複雜,王浩晨的女友家裡發生爆炸案,那女人被當場炸死。警方從一開始就把王浩晨視為第一嫌犯,他們在王浩晨家裡搜到一些裝炸彈用的器材,還發現他給那個女人發了不少帶威脅意味的簡訊,最後一條簡訊是事發當天上午發的,內容是‘我的耐心已經到了極限,你完了’。警方估計,這個女人一直以懷孕為由,不肯分手。這個案子證據挺充分,但後來他被判無罪,因為當時有人給他做了不在場證明。”

    “是不是一個酒店公關?”黎正立刻問。

    “呵呵,是啊,酒店公關名叫袁莉。她說案發時,她跟王浩晨一直在一起,另外,酒店的監控錄像也證實了她的話。呵呵,不過我覺得,這女人做的是假證,王浩晨九成九就是殺他女友的兇手。”

    “酒店的監控錄像可以偽造嗎?”  

    “當然可以。只要他有辦法搞到錄像就行。”趙棟懶洋洋的說。

    酒店的監控錄像,應該是在袁莉出來作證後才被警方注意到的,主宰著之前有的是時間做手腳。

    “阿棟,能不能弄到她的照片?我很想知道她長什麼樣?”黎正道。

    “這需要點時間哪,她們這樣的人,不會輕易公開自己的照片,如果沒有案底,很難查。”趙棟似乎有點為難,但馬上有提高嗓門道:“喂,你讓我先把王浩晨的事說完好不好,下面有讓你想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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